都挖到第七層坑了吧?
這兩天都說父母遺產如何如何分配給其它子女,可有沒有想過父母立遺囑,分配遺產的時候,也許很糾結很苦惱很掙紮過很長時間。為什麽要給這些女兒/兒子,而不給另外的子女? 這後麵的故事也許有很多外人是不知道的煩惱。
換個角度想想,我們在要遺產以前都為父母做了什麽?
人心都是肉長的,就是再嚴厲再不喜歡我們的父母,我們也是他們身上掉下來的肉。
肯尼迪那句名言怎麽說的“And so, my fellow Americans: ask not what your country can do for you—ask what you can do for your country.”
我們也可以說“別問為什麽父母不給我們遺產,問問我們都為父母做了那些。”
這個坑頓時也高大上了吧?敢填這個坑的也都是精神純潔的人,無私的人,有貢獻精神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