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搖滾青年中年老年,在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中國,大聲搖滾,離經叛道地搖滾,讓一個在高考荒原上跋涉的女中學生,在一口很深的井底,猛然抬起了頭來。
有很長一段時間我都有這樣的想法,如果我找老公要出一套“資格考試題”,除去人品、肌肉、三圍、腰包等等基本題以外,有兩道題是必考題。第一,您熱愛某偉大領袖嗎?第二。您熱愛崔健嗎?如果對第一道題持肯定態度的,對第二道持否定態度的,我雖然尊重你的誌趣,但為了世界和平,咱們還是不要湊到一起過了。可以看出,我對崔健的熱愛,已經上升到一個原則的高度,和政治麵貌相提並論。
事實上,我的早戀,就和崔健有關。當時隔壁班一個男生,已經給我暗送秋波好幾年了,我完全無動於衷。後來他出了一個奇招:搞搖滾。
於是就出現了這樣一個景觀,在放學的路上,我和女同學在前麵走,他和幾個哥們在後麵猛吼:“那天是你用一塊紅布……”據說有一次生生把一個路過的小女孩嚇哭了。宜到有一天,我路過他們班教室,看見他在演唱《解決》,而他一個哥們在朗誦《嶽陽樓記》伴奏,我太震撼了。我想這個世界上在背誦一國兩製的含義和做解析幾何題之外竟然還有種叫做搖滾的東西.在高考之外還有音樂,在江西之外還有北京,在小虎隊之外還有崔健,在字正腔圓之外還有亂七八糟,這事我一定要探個究竟,於是頭腦一熱,加人了早戀隊伍的行列。
之後的那段時間,我徹底堅決地拋棄了小虎隊、草蜢等這些小兒科的靡靡之音。一下子就從一個無知少女攀登上了文化先鋒的高峰。雖然由於聲線、性別等原因,我沒法親自演唱崔健的歌,但是我的房間裏,一天到晚放的都是“現在的問題很多,可是多不過那看不見的無窮歡樂……”我媽偶爾進來幹家務什麽的,就說這是什麽亂七八糟的玩意兒?!我笑而不答,輕蔑地想:搖滾,你懂嗎你?
到了大學以後,我還是隻聽崔健。我們這一代人很多人都能對張國榮、梅豔芳的歌倒背如流,而我不能,就是因為我的整個青春時代隻聽崔健。聽到對每一首歌的第三秒鍾是什麽,第五十五秒鍾是什麽,第三百二十四秒是什麽,比對自己身體上有幾順痣還熟悉。張國榮、梅豔芳什麽的,我隻是在宿舍的收音機裏聽過,一盤磁帶也沒收集過。不但自己不收集,對那些收集的人,還不屑一顧,心想:放著好好的紅燒肉不吃,去吃那些白菜葉子,切。現在回頭想想,太偏激了。但又轉念一想,不偏激的,那肯定不是愛。
其實那時我到底愛崔健什麽呢?想來想去,大約就是喜歡他歌中的腎上腺激素。像我這樣,從小到大被迫害成三好學生的人,體內得積多少無家可歸的荷爾蒙啊,而崔健的歌,就是荷爾蒙的團支部,就是荷爾蒙的黨組織。所以那個時候,覺得別人的歌都是花拳繡腿,而他的歌是九陽白骨掌——一掌劈下來、就讓那個不痛不癢的世界粉身碎骨。
對此最有說服力的,就是《盒子》那首歌。當年《紅旗下的蛋》那盤剛出來時,《盒子》這首歌歌詞是沒有登出來的,因為太反動了,算是荷爾蒙的這個黨支部對反荷爾蒙那個黨支部的一次暴動。但是,我當時就是喜歡這個歌裏的那股勁,愣是挑燈夜戰,把歌詞一個一個從崔健那含含糊糊的歌聲中摳了出來。“回去,砸了那個爛盒子/回去,撕破那個爛旗子/告訴那個勝利者他弄錯了/世界早就開始變化了”。
《紅旗下的蛋》出來之後,崔健的粉絲明顯減少。大多數的人都說:現在的崔健不如早期的崔健了,大家還是喜歡那個唱《花房姑娘》的健,那個唱《一無所有》的崔健。其實我的看法完全相反,正是從《紅旗下的蛋》開始,崔健才真正成了一個文化英雄。之前的“花房姑娘”之流,還是流行音樂和搖滾之間的一個過渡,還沒有擺脫討好小資的情結,之後就徹底搖滾了,就是“向著牛B的道路狂奔而去了”。
也正是從這個時候起,他開始一意孤行,開始超越腎上腺激素。從內容上說,他的歌聲不僅有宜泄和抒情,還開始有了責任感;從音樂元素上說,他開始更多地選擇更有衝擊力的但很難複製的說白。對於那些還想拿著他的歌當下酒菜、唱卡拉OK的老粉絲來說,崔健這種選擇無疑是一種背叛。對於把搖滾僅僅理解為“唱歌”的人來說,再也不能跟著唱“一二三四五六七”了,真著急。對於試圖在搖滾中被娛樂被安慰被撫摸的人來說,崔健不靈了,他不安慰你。他挑釁你。
我想發展自己
我想改善環境
可你勸我撒泡尿好好看看自己
你說別太較勁了,你說別太較勁了
你說如今看透了琢磨透了但是不能說透了
瞧你丫那德行,怎麽變成這樣了
前幾年你窮的時候還挺有理想的
如今剛過了幾天你剛掙了幾個錢兒
我看你比世界變得快多了
要不就是露餡了……
而他對愛情的態度,也有了很大的變化。以前充滿了自得和自戀(“我想知道你長得美,但不想知道你到底是誰”),現在呢,“你的小手冰涼像你的眼神一樣……/把那隻手也給我/把它放在我的心上/檢查一下我心裏的病,是否和你一樣”。多麽的柔情似水,多麽的搖滾。
我後來的一個男朋友,嗓子跟老崔也有點像,也喜歡崔健。那時候他在北大,我在人大,我們經常從北大西南門往人大西門來回騎車;深夜的大街上他大聲唱:“情況太複雜了,現實太殘酷了……,你是否能夠控製得住我,如果我瘋了……”“如果我瘋了”這句歌詞真帶勁,真適合兩個有誌青年在大街上邊騎快車邊大聲歌唱。對於有誌青年來說,發瘋是多麽燦爛的事情簡直是義不容辭。
2002年的時候,崔健來紐約演出一次,我去聽了。音樂一響起,我就淚流滿麵。好像多年沒見的親戚,在生離死別後重逢似的。我的整個青春,仿佛麥田一樣隨他的歌聲搖擺起來,金燦燦的。當時我就想:老崔啊老崔,你都四十了,我也直奔三十了,但是,這麽多年過去了,你還在我心裏,還那麽溫暖,謝謝你。
其實我現在都不怎麽聽崔健了,雖然他的CD、磁帶都收藏著。“長大”的我,音樂的口味終於開始變得寬容,終於知道正如在小虎隊之外還有崔健,在崔健之外也還有別人。但是回望自己的青春時,崔健是多麽重要啊,堪稱獨樹一幟。一個隻有一國兩製的含義和解析幾何的青春會是多麽缺乏詩意,是他,這個搖滾青年中年老年,在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中國,大聲搖滾,離經叛道地搖滾,讓一個在高考荒原上跋涉的女中學生,在一口很深的井底,猛然抬起了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