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被這句話問得一怔:有什麽用?
我總得為這句話想上半天。
幾年前,我迷上攝影,花3萬多元買了一部單反相機,天天背著它,爬山、下河、賞花、逛街。我的生活並不寬綽,花3萬多元買一部相機,很多人就看不懂了——他們有錢會選擇買汽車,買首飾,買服裝,買家電,吃喝玩樂,但絕不會買與衣食住行毫不相關的單反相機。
“有什麽用?”很多人指著我的相機問我。
好像沒什麽用。於他們,一點兒用處也沒有。於我,似乎也沒有什麽特別的用處。它既不能改變我作為一個窮作家的窘迫,也不能幫助木訥的我處理好人際關係,更不能讓我的思想境界,達到某一種新的高度。
可是它讓我快樂。因為喜歡,所以快樂。因為快樂,所以更喜歡。
打牌也快樂,唱歌也快樂,喝酒也快樂,釣魚也快樂。很多人會接著說:“攝影帶來的快樂,有什麽用?”
我無言,因為我想不明白。
就像我喜歡足球,也有一些人問我:“有什麽用?”我回答:“心裏有個魂牽夢繞的主隊,不很好嗎?”他們會接著問:“你的主隊贏了或者輸了,與你的生活有關係嗎?”我說:“似乎沒有太大關係。”他們又接著問:“那就是了——熬夜看足球,有什麽用?”
有什麽用呢?還是因為快樂吧。
可是因為看球而來的快樂,有什麽用?
這幾年,我又迷上收藏。有時去古玩市場,忍不住手癢,就會抱回一堆“破銅爛鐵”。很多人又看不明白了,問:“拿好不容易賺到的錢,買回一堆垃圾,有什麽用?”
我跟他們講,這是學問,是文化,是曆史。他們聽了半天,接著問:“可是這些文化與曆史對你一個普通人來說,有什麽用?”
有什麽用呢?我又被問得一頭冷汗。
剛開始寫作的時候,很多人會問我:“寫作有什麽用?”我告訴他們:“寫作首先是一種訴求。”他們接著問:“訴求有什麽用?”我說:“是一種表達。”他們問:“表達又有什麽用?”我告訴他們,簡單地說:“寫作會讓我的世界變得立體並且豐富,就是說,除了我所生活的現實世界,寫作還讓我多出一個虛擬世界。”果然,他們又追問:“那虛擬世界有什麽用?”我說:“好像什麽用也沒有——除了痛苦和快樂。”於是他們得出結論:你就是愛自討苦吃。現在想來,也許“自討苦吃”這個詞,基本可以概括我所做的所有那些對他們來說“沒什麽用”的事情,比如攝影,比如足球,比如收藏,比如寫作。
這些愛好有什麽用呢?我確實無法跟他們解釋清楚,但我知道:真的有用。
我想最合理的解釋是,我所認為的“有用”,與他們所理解的“有用”,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
生活中類似的還有很多,比如:悲憫有什麽用?深刻有什麽用?愛情有什麽用?追求有什麽用……對此,我完全沒有必要解釋了。
有時候,我真想反問那些人一句:既然每個人都終究難逃一死,既然每個人都空手而來空手而去,那麽請你告訴我:活著有什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