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幾個關於“族裔優先”招生政策的幾個常見誤區

(2012-05-30 21:41:33) 下一個

誤區1作為少數族裔,我們亞裔應該支持“族裔優先”的招生政策 (race-based admission policy)


回答:在高校入學上,我們亞裔從來就是不受歡迎的少數族裔(over-represented minority)。資料顯示,亞裔在美國要比其他族裔成績優秀許多才能上同樣的學校。要上同樣的名校,亞裔SAT要考1550分,白人1410分,西裔1280分,而非裔隻需要1100*(英文和數學滿分是1600)。亞裔入學這麽高的門檻使得許多亞裔的大學申請者非常害怕,有些幹脆拒絕列出他們是亞裔—其實學校一看名字就能知道哪些孩子是亞裔。。。所以這個race-based admissions policy對我們亞裔是非常不利的。


加州的公立高校自從1996年取消了‘族裔優先’的招生政策後,亞裔學生在加州大學的比例馬上增大一倍。新政策迫使加州中小學加大了對所有學生學習管理的力度,打消任何人張口等著吃‘族裔優先’政策白飯的念頭。激烈的競爭使得各族裔學生的學習幹勁和知識水平大幅提高。到2002年, 西裔和非裔的人數就恢複到1996年前的曆史最高點,到2007年又增加了40%。公平的競爭使得人人向上,各族裔都得益。而我們的國家美國才是最大的贏家,因為強強則強,美國的競爭力得以提升。難道我們想開曆史倒車,回到不管個人綜合素質和努力程度,按人口分食物的共產主義社會?


(*Source: "No Longer Separate, Not Yet Equal: Race and Class in Elite College Admission and Campus Life" by Thomas Espenshade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9)


 


誤區2現在美國西裔和非裔的勢力這麽大,你們這就是瞎折騰


回答:其實類似的案子曆史上一共兩次:1978年和2003年。當時的最高法院以54的微弱優勢準許在有限情況下用族裔作為錄取條件。當時的swing vote Justice O'Connor說:“25年後就不需要再有這樣的‘族裔優先’了。”現在O'Connor已經退休。取代她的Alito堅決反對任何族裔因素。據分析,現在的8位最高法官(第九位 Justice Kagan已經因為conflict interest推出裁決)有四位(Alito, Roberts, Thomas, Scalia)是會反對族裔優先的, 三位(Breyer, Ginsburg, Sotomayor)會支持。這樣隻有Justice Kennedy是唯一的Swing vote Justice Kennedy從未全麵支持過族裔優先。他在2003年的案子裏也一再強調有限族裔優先的前提條件是嚴格管理(strict scrutiny. 所以這次機會難得(下麵一二十年未必再現),我們這次要一起努力,搭上這個白人起訴案子的順風車,做“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推翻對亞裔反向歧視的“族裔優先”政策。


 


誤區3:你們反對了這個政策會成為其他少數族裔的敵人,而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回答:應該不會。我們讚同高校招生時候考慮申請人的綜合素質。綜合素質包括申請學生現在的學術成績和未來可能的成功潛力,例如申請人是否能在不利的生活環境中仍能不懈努力等 (i.e. Overcome adversity under socio-economic constraint). 我們相信這樣的定位能給所有的考生提供一個公平競爭的機會,也能給學校足夠的彈性來製定他們的教育的目標。我們認為在高校錄取政策上,經濟家庭背景(social economic background)是一個比族裔(race)或種族(ethnicity)更好的錄取標準。現有“族裔優先”政策的真正受益者是住在郊區的有錢西裔和非裔, 因為他們既有不錯的成績又有正確的膚色。對於市中心貧民窟的窮人孩子沒啥幫助。對亞裔的窮孩子更歧視。這樣的政策與美國憲法第14條修正案“公平保障條例” (“Equal Protection Clause”)是被道而弛的。



誤區4你們這是在反對平權法案(Affirmative Action)


回答:這是反對者混淆視聽的一個幌子。美國勞工部對平權法案的定義是“無論種族,膚色,宗教信仰,性別,原國籍和是否殘疾,保證所有個人都有平等的機會競爭就業”(“Ensure that all individuals have an equal opportunity for employment, WITHOUT regard to race, color, religion, sex, national origin, disability). 平等的機會(Equal Opportunity)從不意味相同的結果(Equal Outcome)。平等的機會是相對於申請人的綜合素質而言,相同的結果是相對於人口比例 (racial balance)而言。人均分配在美國憲法案例中屢戰屢敗, 所以其支持者在近二十年推出了新名詞,搖身一變為“種族多元化”。如果美國是個“民族大熔爐”, 為啥時時刻刻要調查每個元素的比例呢?


平權法案原來是非常好的。它的原意是“立即停止歧視,否則要受法辦”。現在在許多場合中,平權法案在執行中已經湯藥全換,變成了理直氣壯的“反向歧視”, 你的膚色不對就是要被歧視,你的膚色對就是要樣樣優先。在某些人眼裏,平權法案變成了‘族裔優先’政策的同義詞,以懲罰綜合素質優異的亞裔學生來降低他們進入理想學校的機會,讓出位置給別人。你說問人是否支持或反對平權法案, 而不嚴加定義, 這個問題有意義嗎?


我們支持平等的機會而不是平等的結果。壓抑優秀人才的做法違反了自由,民主,平等的原則。


I had a 3.7 undergraduate GPA. As an Asian I didn't qualify for loans or grants as I was not an 'under-rep' minority so worked 3 jobs to get through school. One of them was to tutor 'under-rep' minorities that usually had GPA in the 1's and 2's and had an overall graduation rate of 30%. Just lowering the bar to absolute rock bottom to meet diversity quotas is absolutely, positively absurd. They never graduate...because most weren't qualified to go. Fix the problem in K-12 because it's pointless by college.  BrandonH, St. Louis, upon reading Some Asians College Strategy: Dont Check Asian’”


 


誤區5:你們這樣做會減低學校的多元化(diversity


回答:多元化並不是隻停留在族裔上的。思想,文化和成長背景等等都是多元化更重要的組成部分。試問一個中產階級的黑人孩子是和另一個住在他家邊上的中產階級的白人孩子有更多共同點還是和其他國家某貧困區裏的另一個黑人孩子有更多共同點?


多元化的理想難道是要靠反向歧視來實現的嗎?用不公正的行政手段來強製實行膚色的多元化與中國在“文化大革命”中用一個人有多“紅”來決定他是否可以上學有啥區別?


更進一層,強製實行膚色的多元化對西裔和非裔真的有益嗎?什麽叫拔苗助長? 請看權威報告:“高教科研”雜誌發現學業滯後的‘族裔優先’學生由於跟不上進度, 自發的聚集到容易的科目, 使得大多數課堂裏見不到他們的蹤影。請問其他學生怎樣才能享受到“多元化”的教育成果(education benefit of diversity)呢? 你要他們也擠到容易的科目嗎?【1】 美國人權協會在2010年度報告中指出,同樣的原因使得學習科學技術工程數學(STEM)領域的“族裔優先” 學生比以前更少,畢業的更寥寥無幾。這難道是“族裔優先”政策的初衷嗎?【2】 更有社會科學調查報告指出,雖然“族裔優先”使得大量低量少數族裔 (under-represented minorities) 進入了法學院, 這些人的退學率居高不下,畢業人數並不增加。相反,由於目前律師執照的統一考試是根據學生綜合知識和能力的, 考到律師執照的低量少數族裔反而減少。難道要執照考試也得分膚色?【3  根據哈佛大學對美國各高校教授族裔組分的研究,“族裔優先”政策使得低量少數族裔對於競爭激烈的高校喪失信心,即使學業較強的學生也大量的流失,不再願意留下競爭教授職位。【4


[1] “The Role of Ethnicity in Choosing and Leaving Science in Highly Selective Institutions”, R. Elliott et. al. 37 Research in Higher Education 681 (1996)


[2] “Encouraging Minority Students to Pursue Science, Technology, Engineering and Math Careers”, US Commission on Civil Rights, Briefing Report, Oct 2010.


[3] “Are Black/White Disparities in Graduation and Passing the Bar Getting Worse, or Better?” by R. Sander.  http://www.elsblog.org/the_empirical_legal_studi/2006/09/ sander_2_black_.html


[4] “The Occupational Choices of High-Achieving Minority Student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3)


 


誤區6很多亞裔孩子高分低能,所以名校不錄取他們


回答:就是類似的偏見讓林書豪坐了許多冷板凳。也正是這種偏見讓亞裔學生爬藤難上加難,這完全是禁錮亞裔青年的惡性循環:強迫亞裔比其他學生優秀許多才錄取 =》要成績拔尖就要犧牲許多同齡人的樂趣 =》加大了種族學業上的差距 =》這些亞裔太可怕,不能錄取太多 =》必須加大成績差別,把錄取標準定得更高。請各學校把申請人資料公開來證明“亞裔低能”的神話。他們敢嗎?


 


誤區7:我們這樣做既沒有同情心,還會會挑起種族爭端


回答:正相反,我們是請社會少關注族裔的膚色,而更多地關心個人資格以及造成群體資格差異的深


層社會問題。治病要治本,而治本經常是一個漫長,痛苦,需要忍耐,需要犧牲的過程,絕不能以搶劫銀行的方式尋求一時的快感。如果你深深愛一個朋友,他又不幸患了癌症,難道你給他貼上個膏藥就到處吹噓“我幫助了他!”?你這是把他坑了:不但給了他虛假的盼望,而且耽誤了他真正治療的時間。他需要的是化療, 而化療是漫長,痛苦,需要忍耐,需要犧牲的。造成不同族裔在學習成績上巨大差異的深層社會問題很多,其中包括家庭的完整,父母的參與,社區的期望值,家庭和社區對教育重要性的認可程度,小學中學學校環境與質量,政府對基礎教育的投入,教師的責任感和其既得利益的衝突。如果你看過電影“等待超人”(Waiting for Superman),你就會對這些深層社會問題有一點皮毛的認識。真正要有同情心,要幫一些少數族裔走出困境,要從這些深層因素下手,是很痛苦,很長久,很必需,又很緊迫的。絕對不是靠動用行政手段搶劫最不吭聲的亞裔所能實現的。當你想幫助一個饑餓的人,最好的辦法是教他學會捕魚,能夠自食其力,而不是每天從漁民那裏搶一條魚來喂他,直到他壽終正寢。


你知道嗎,美國是唯一一個在高校申請上考慮族裔的發達國家。加拿大,澳大利亞,和歐洲國家根本不問這等膚淺又帶偏見的問題。正如最高法院的總法官John Roberts說的:“中止種族歧視的最好辦法就是不要老用種族的因素作為歧視別人的原因。”


The way to stop discrimination on the basis of race is to stop discriminating on the basis of race.    Chief Justice John Roberts


 


誤區8:族裔隻是許多考慮因素之一,有啥大不了的?


回答:這正是學校想讓你們相信的。請看具體數據,自己下結論。


2009-2011 全美醫學院入取分數總結:如果你成績中等,入學幾率是非裔三分之一。如果你成績略低,入學幾率是非裔八分之一。


Description: C:\H Drive\Haibo\80-20\Mass e-mail Resources and Archiev\Mass E-mail_2012-02-28_MCAT Score\Medical School Acceptance Rates 2009-2011 By Race.png


再看全美頂尖十所大學的本科入學平均成績:在其他條件均等的情況下,要得到同等機會,亞裔必須比白人SAT 140分,比西裔高270分,比非裔高450分。



為啥申請工作時不可以問對方是那個族裔(違法), 而申請大學則可好相反,一定要問呢?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