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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外“三非”搶在HBG前麵了

(2012-05-06 01:23:17) 下一個


自2000年起,外國人出入境人次以每年10%左右的速度遞增,與此同時,外國人在華犯罪率亦逐年攀升。——本報記者 姬東 攝

4月30日,北京,“五一”長假第二天。

直到上午11點,Summer依然在三裏屯的大街上尋找目標客戶。“天氣太糟糕了,大家好像也沒什麽心情去玩。”說這話時,Summer的目光依然在人群中穿梭往來,以免錯過可能掙到錢的機會。

對於Summer來說,節假日不開張幾乎是從未出現過的狀況。這讓Summer的情緒或多或少有些低落,她不住地唉聲歎氣。

4天前,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在這個草案中,對規範外國人在華就業作出了一些具體規定。而Summer,正是這個審議中的草案所規定要遣返的對象。

老外也“北漂”

Summer自稱是“黑導遊”,因為沒有單位,憑運氣拉一些來北京旅遊的外國人和中國人,帶他們去想去的景點,對方出車費、餐費、門票等費用,每天收取100元錢。“如果運氣好,有時候小費也不少呢。”Summer很是自豪,她每月的平均收入差不多有4000多元人民幣,“故宮的解說詞我都快背下來了。”說著,Summer做了一個大大的鬼臉,用很純正的普通話,一本正經地道:“幹一行愛一行。”

這個金發碧眼的女孩子來自澳大利亞,今年22歲。2010年,20歲的Summer離開父母,千裏迢迢來北京學中文,“我家鄰居是中國人,小時候我去他們家,他們總教我說漢語。”Summer說,也就是從那時候起她就愛上了中國文化。

來北京,Summer辦的是學習簽證。2011年,為期1年的學習結束了,簽證也到期了。她說,她太喜歡中國了,所以選擇留了下來。其間,她曾去有關部門谘詢過工作簽證事宜,但條件太高,Summer達不到,就放棄了。

思前想後,又谘詢了周圍的一些朋友後,Summer決定以“黑戶”身份留在北京,“我覺得現在這樣挺好”。

與Summer的清閑不同的,幾公裏之外的CBD的光華路上,來自美國的Peter正在一家英語培訓機構給學員上課。節假日是他最忙的時候,因為前來上課的學員絕大多數都是有工作的,他們隻有下班後或節假日才有時間來充電。

Peter三年前來中國旅遊,遊曆雲南、貴州、四川等地後,經濟上陷入困頓。為了掙錢,Peter像他身處的這個國度裏的同齡人一樣,選擇“北漂”,“我覺得在北京掙錢更容易一些”。Peter是這家英語培訓機構的兼職老師,他說當時自己上網時無意中看到這家學校招聘老師的廣告,於是就抱著試一試的態度前去應聘。

應聘時,學校並未要求Peter提供相關證件。一個自稱是校長的中國人,用純正的英語和他聊了一會兒天,然後告訴他,第二天可以來上課了,不過是兼職老師,無底薪,隻有課時費—上一節課拿一節課的錢。

這和Summer的工作性質相似。事實上,在北京不少與Summer、Peter這樣的外國人,都從事著這樣的工作—不幹活就是零收入。

盡管如此,Peter依然很興奮,他在這家機構盡職盡心地幹了一年,才又在空閑時間到了另外一家培訓機構去做老師,“上課多的話,一個月差不多有一萬元人民幣吧”。他每天都精神飽滿地去上課,他說看著學員一天天地進步,他很高興。所以,盡管錢也存了一些,但他始終沒有放棄這份工作。“這與當時隻想掙錢的心情有些不同,我不知道怎麽形容,隻是覺得我想把這份工作做下去。”

在北京,像Summer、Peter這樣簽證過期的外國人有很多,他們每個人的經曆都不同,但他們的命運似乎卻朝著一個共同的方向在運動,用Summer的話來說就是,“什麽都不怕,就怕被遣返”。

Jack也來自美國,與Peter和Summer所不同的是,麵對記者,他就要求記者對自己的各項信息保密。他說,自己在中國待了五年了,周圍有朋友因簽證過期被查出遭遣返。他覺得自己不能被遣返,即使要回國,也是自己回去,而不是被送回去。

Jack是一家英語培訓機構的兼職老師,最初,他也是來中國旅遊的。但最後要從北京回國的時候,他又不想走了,“不知道為什麽,就覺得想留下”。

他覺得五年的中國生活,已經讓他融入了北京這個城市,他很享受每天坐地鐵乘公交的上班路程,他說,自己最愛在北京的天橋上看熙熙攘攘的人群和車流。

Jack說,最近兩年他很明顯地感覺到在北京的外國人多了很多,這和五年前他剛來時確實有很大的不同。Jack知道“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和非法就業,簡稱“三非”)的說法:“我想,我的狀況按照中國話來講就是‘三非’中的兩非—非法居留和非法就業。”“門兒清吧。”說出這句京腔時,Jack很是有些驕傲,嚴肅的臉上也堆滿了笑容。

公開信息顯示,2010年,中國大陸外國人入出境共計5211.2萬人次,比2001年的2239萬人次增長133%。公安部發布的最新信息則顯示,2011年外國人入出境5412萬人次,相比2010年又多出將近200萬人次,其中,入境2711萬人次。有關專家稱,這些數據意味著,自2000年以來,外國人入境人次以每年10%左右的速度在遞增。

而另一組數據顯示,外國人來華人數目前居前四位的國家是:韓國、日本、俄羅斯、美國。來華外國人中,觀光休閑1238.2萬人次,訪問460.7萬人次,服務員工246.3萬人次,會議商務159萬人次,就業80.7萬人次,學習19萬人次,其他入境目的408.8萬人次。外國人入出境人數最多的口岸是上海浦東機場和北京首都機場,分別占總數的20%和16.1%。

遵紀守法者極少被遣返

並不是每一個“三非”老外都那麽幸運,他們中不少人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都找不到工作,隻能靠朋友的接濟度日。

來自韓國的金明宇,就曾捱過半年零收入的艱難時期。這個不開口就不會被人當成外國人的男孩子,目前在三裏屯一家酒吧打工。他說自己喜歡國安隊,也去現場看過甲A,“其實,中國足球不差,隻是比賽總讓人意外”。

這個不到20歲的男孩子平時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上網,盡管他的中文相比其他外國人來說已經好了很多,但在很多詞語的應用上依舊是糊裏糊塗的。“我搞不清楚的東西很多,比如我看到一個詞,‘傲嬌’,網上太多人都在說,可是我就是沒弄明白這詞到底和‘驕傲’有什麽關係。”

金明宇也是學生簽證,過期後,沒有續簽,到現在已快兩年了。用他的話來說,就是覺得續簽太麻煩,“我覺得隻要不是做違法的事情,應該還好吧”。

金明宇說,生意好時,他曾拿過7867元人民幣的月工資。當時他問老板怎麽有零頭,老板說扣了個稅,“我覺得被扣稅挺光榮的”。他說,最怕的事情是被遣返。

采訪中,時代周報記者了解到,在北京的“三非”外國人盡管大部分從事著正規的工作,但他們依然害怕突如其來的檢查,以及檢查過後的處罰決定,比如限期離境,比如遣返。

公安部統計數據顯示,2011年,全國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查處“三非”外國人2萬餘人次。

首都機場出入境檢查部門一名民警告訴時代周報記者,“三非”外國人入境時都辦了正常的手續,隻是時間一長,有些人簽證逾期卻又沒有續簽。“需要遣返的外國人,一般都是由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總隊的民警帶來的,我們這邊就是做一些記錄,然後由他們(出入境管理總隊,記者注)的民警送上飛機,直到看到機艙門關閉後,他們才會走。”

這名民警說,他們會經常碰到想在國內多待而塗改簽證或持假簽證出入境的:“遇到這樣的情況,一般來說,就會連人帶簽證一起扣下,然後交給遣返總隊處理。”另外,簽證過期但自行離境的外國人,如果不是逾期得太離譜,他們對其進行相應數額的罰款後,並不會阻止其出境,“這樣的狀況,扣人是沒有意義的”。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總隊一名要求匿名的警察則稱,他們會定期清查一些娛樂場所,在這些地方,“三非”外國人相對集中一些。他說,如果有舉報,是必須要去查的,而“三非”外國人如果在國內遵紀守法,那被清查遣返的幾率其實不是太高,“因為不可能在街上看到一個外國人,就去檢查人家的簽證是否到期”。

立法監管“三非”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在外國人出入境逐漸增多的今天,外國人在中國的犯罪率也在逐年攀升。公開資料顯示,外國人在中國的犯罪行為主要集中在走私、搶劫、詐騙、盜竊、拐賣婦女、組織偷渡等方麵。可以預見的是,現階段,如果對在華“三非”外國人在華非法就業不加以有效控製,勢必會引發諸多社會矛盾和問題。

北京一家英語培訓機構業務部經理李小帥,在接受時代周報記者采訪時說,目前在他們學校任教的老師分為全職和兼職兩種,均需持有國際教師資格證,全職老師上夠相應課時,多上的部分可拿到額外的課時費,一般一節課是120-180元不等,全職老師一個月的收入分底薪、課時費和獎勵,這樣下來一個月約有2萬元。

兼職老師沒有底薪,上幾節課就拿幾節課的課時費,課時費在120-150元不等,兼職老師在一個學校一個月的收入最多也就幾千元,如果兼職學校多,收入就會高一些。李小帥坦陳,學校在招聘兼職老師時一般不會看簽證過期與否,因為兼職不需要簽訂合同,也沒有福利待遇,“即使是兼職,我們平時管理得也比較嚴格,要不然,出了問題,學校也脫不了幹係”。

這一點也得到北京某外企銷售部門負責人Betty的認同。Betty是中國人,但是她手下有不少外國員工,她說,外國人在中國工作其實挺麻煩的,如果有單位接收,先是要由單位出麵去有關部門辦理工作簽證,或商務簽證,“如果在華一旦出現任何問題,單位都會被牽連”。

采訪中,時代周報記者了解到,我國現行與在華外國人服務管理相關的涉外立法多出台於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不能完全適應當前外國人服務管理形勢。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1980年公布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1985年公布施行,外國人在華就業管理仍依據1996年原勞動部、公安部等部門聯合發布的《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以及部分涉外管理領域法律法規。

在我國的有關法律及其規定中,對非法居留最多處罰5000元,非法入境最多1萬元,最多拘留10天。《外管法實施細則》第14條則規定,對私自謀職的外國人,終止其任職或就業的同時,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限期出境。有關專家指出,這些懲罰措施明顯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不強,但實際上,比如一些“三非”外國人,不但繳不了罰款,強製出境費用還得由我國自行承擔;一些私自謀職獲取高額收入的外教,罰款額過少,根本達不到懲戒和威懾目的。

好在這一切都即將得到解決。今年4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在這個草案中,對規範外國人在華就業做出了一些具體規定。

公安部副部長楊煥寧介紹該草案時說,“三非”問題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解決“三非”問題不僅需要提高簽證簽發質量、加強外國人停留居留管理,還需要從規範就業入手。

因此,草案作了以下規定:首先,規範外國人在華就業。外國人在中國工作,應按規定取得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外國人居留證件。並對外國人非法就業,或介紹外國人非法就業以及非法聘用外國人的行為,規定了相應的處罰措施。

其次,明確對非法就業的界定。草案規定,外國人未取得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外國人居留證件,受聘(雇)於用人單位或者從事其他獲取勞動報酬活動;超出工作許可限定範圍工作;外國留學生超出規定的崗位範圍或時限工作等行為,屬於非法就業。

再次,規定核查、遣返“三非”人員措施。草案規定,對有“三非”嫌疑的外國人,可拘留審查。對“三非”外國人,可遣送出境。被遣送出境的外國人,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5年內不準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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