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點非凡日日珍珠

我現在每天時常有抑製不住的喜悅和說不出的平安在我心裏蕩漾。這喜悅平安既不來自環境的改變,也不來自身條件的改變,那是從何而來?現在就讓我用這塊園地來分享我喜樂的緣由和秘訣吧! 希望我的經曆能幫助和祝福他人.
正文

若是沒有愛

(2012-05-11 10:52:50) 下一個

-獻給自己的母親

May-03-2012

一年一度的母親節就要到了,自己身為兩個孩子的媽媽,每每想到自己的母親時,充滿感激這些年來,我雖盡了許多一般兒女應盡的孝心,外人鄰居老人也常誇我是個好女兒,有孝心,這些年來我卻心裏常常有內疚之心湧上,那是為什麽呢?

我的母親從五十多歲起就開始有膝關節的問題。在十幾年的病痛生活中,她用盡各種膏藥草藥以及其他許多可能有效的醫療方法都不見效,真是吃盡了苦頭。在無其它辦法可行的情況下,我打聽到她可以在美國申請到免費醫療,於是我為父母辦了綠卡,希望能徹底治好她的腳問題

他們在2005-2008年期間前後來美國三次。在那三次來美期間,不知道他們是因為水土不服,還是因為年紀大了,是美國的生活太無聊,總之他們每次來美國我都得花大量的時間帶他們看病。

20054月父母第一次來到美國與我們一起生活的時候,很多生活習慣,價值觀念都很不同。我講話的語氣常常不好,父母不能接受,就打電話給哥哥告狀。而我卻總是反駁說隻是因為我們有代溝中西文化不同……意見不一致很正常,沒什麽大不了,從不認為自己有什麽過錯。

2006年那次來美,我對父母親的態度也沒有改進,尤其是對我母親的態度更不好。有一天父親悄悄地對我說:“你應該像國強(我先生)一樣,他講的話聽起來像音樂一樣中聽。我聽後,馬上跑到房間裏關起門來,在床上委屈得哭了。心想國強話說得好聽,但真正照顧他們的卻是我。

為母親能爭取做換關節手術, 200711月父母再次來到了美國 一年裏我帶他們去醫院的次數不少於六十次。一來體檢就發現我母親有膽結石,於是在聖誕節拆完禮物之後,我就馬上帶她住進醫院做了取石切除膽囊的手術。2008529日,我母親又不小心滾下了門前的七個水泥台階,把手腕給摔碎了。最後923日又做了換雙膝關節的大手術。

20077月我決誌接受耶穌做我的救主,開始學習聖經,知道任何發生在我們的身上和身邊的事都有神的美意,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讓愛神的人得益處(羅馬書828)。是啊,我十七歲離開家上大學,從此越走越遠。每次回家要麽是匆匆忙忙,要麽是像個客人一樣被家人照顧。而神卻把父母親帶到美國與我生活一段時間,並讓我有機會照顧他們,使我不會將來為出國在外沒有機會孝敬他們而終生遺憾。因此我沒有一點抱怨照顧他們

我母親
對我說:以前不曾生病住院, 你哥哥妹妹生活在我身邊幾十年都沒有機會照顧我呢。(父母在國內與哥嫂同住,,而妹妹又住在離我哥哥幾十步遠的地方)。事後哥哥也對我說:“個女兒有像你這樣的福份,有這麽多機會照顧父母親。”

我從小生長在一個大家庭裏
父親三兄弟加上祖父母。父母很少有機會與我們有感情上的交流。特別是母親,因為她是長嫂,每天下班回來後要做很多的家務事,晚上還要參加政治學習,所以我和哥哥妹妹都是祖母帶大的。長大上大學後,寒暑假回家我也是埋頭讀書,從沒想到要去跟父母交流感情,關心他們。因此我不知道如何表達我對她的愛。

那時信主才幾個月的我開始對神的話敏感,聖靈常常用“要愛仇敵”和“愛人如己”的話讓我的內心受到責備。於是2008年的母親節我給母親一封道歉信,並在桌上當著自己的家人,父母親還有另一對主內的夫婦讀了那封信。當時我雖在形式上做到了,在行動上卻與真正的愛相距甚遠,但那時的我並沒有意識到這一點。2010年的某一天與一位姐妹的交談時,那位姐妹告訴我小時候的她怎樣被她媽媽虐待。在她的描述中,我仿佛看見了自己如何責備母親在手術後的理療中不努力,不盡力做理療師交待的練習時的樣子。我的眼淚當時馬上就掉下來,而且流個不停,覺得自己就象是那個虐待孩子的母親一樣虐待了自己的母親。

是啊,母親那時同時換兩個膝關節是多麽痛苦和多不容易的事。當時醫院告訴我那個醫院已經十幾年沒有人同時換兩側膝關節了。但母親知道那是她的最後一次來美國(因父親是決不會再來美國),就毅然決定同時換兩側膝蓋關節。那是多麽勇敢的決定,而我卻隻顧指責她不夠吃苦!當時我認為她不好好地做理療,效果就不會好,那豈不是在浪費我的時間嗎?我可是每次都得五點半就起床,然後開車一個小時才能送她到醫院呢!其實那時更多是顧念自己的勞苦,而沒有用愛心去體諒到媽媽的苦痛,所以就表現出那樣沒有愛心的態度和說出沒有愛心的話語。

感謝主,他一直在慢慢地改變我。兩年後讓我更加溫柔有愛心,並開啟我的靈眼看見了自己的罪。於是當天晚上我打電話去向母親專門為自己當初的可惡行為道歉。母親聽後告訴我:是啊,我那時告訴你爸爸,每次要去做理療都很害怕。因為麗珍總不滿意我所能做到的程度。”但慈愛的母親馬上安慰我說:不要緊,我知道你都是為我好。自從有了那段對話以後,我和母親的關係又親近了許多。這個經曆讓我體會到聖經上所說的:我若……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什麽。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哥林前書132-3)。是啊,若是沒有愛,我對母親所盡的一切孝心也都是枉然的!唯有愛才能讓我們母女彼此更加親近!

在生活中,我們做兒女,或做丈夫、做妻子, 或做父母的, 常以為沒有功勞有苦勞來表達自己對他的人的愛,結果到頭來得到的是吃力不討好的報答,自己傷心別人被傷害。這段經曆讓我明白:1. 苦勞功勞不能代替愛;2. 一旦意識到自己有錯,要馬上去認錯,不要錯過機會;3. 要珍惜機會用愛來對待身邊的每一個人。我現在就沒有機會再照顧我父母了,因為他們已不再來美國與我一起生活了。4. 寬恕他人也是愛。如我母親對我的原諒,寬恕一樣。5. 神就是愛。在愛他人當中,我們就可以與神相會,經曆他。讓我們每個人都能用愛來過人生的每一天,愛他人能使我們生命豐盛!朋友,你我已找到了人生的真諦,那就是活出神的愛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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