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Feb2012
今天中午與去年 11 月被公司解雇的一位朋友吃中飯。他告訴我他還是不能原諒他老板把他解雇。雖然他知道公司要裁員,小老板總得挑一些人。我說: “ 你工作丟了已是受害人。但你現在還繼續生氣不是繼續做他們的受害者嗎?值得嗎? ”
我弟妹曾告訴我她從一位牧師聽來的故事。有一個人,把他的仇人關在心裏的牢房裏。不高興的時候或想起那仇人對他所造成的傷害,他就把那人從心裏的牢房提出來審判。審判後又把仇人關回去。
有一天,我很自憐,又想到我心中的囚犯對我的不是,就想把囚犯提出來打一打罵一罵以解心頭之痛。突然我好像聽到神說 :" 這件案子要何時了啊? ”
是啊,人生短暫,神用愛的寶血救贖了我,而我卻把自己寶貴的人生用來看那些犯人。我突然清醒過來,並決定我不要一輩子做個囚長,看管他們,給他們吃 的、喝的、穿的。於是我對心中的囚犯說: “ 你們可以出獄了。因為我不要再伺候你們了。我要出門去旅遊,享受神造的大自然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