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論美國自由 --- 官商腐敗自由
王利民
2020年5月9日
昨天,因為主流媒體、美中政府就言論自由的爭辯,我很不客氣地評議了一下美中言論自由的對照。今天,就我最近兩天收到的兩封郵件,看看美國紐約官商交織體係下官、商們的”自由“捏造!
那個New York Medical & Diagnostic Center (80-46 Kew Gardens Road, Kew Gardens, NY 11415),在我被前代理律師的工傷律師事務所Bangel, Cohen & Falconetti, LLP, 91-31 Queens Blvd, Suite 400, Elmhurst, NY 11373)介紹去的第一天(2018年2月15日),我就被猶太裔醫生Martin B. Gillman冷不丁朝我臉麵噴金屬粉被我吸入一些,並在第一次所謂的手法治療時(2018年2月17日,星期六),我就被印度裔醫生Yazan Rajai Jabaji假借給我手法治療卻實際冷不丁猛扭我放鬆的頭頸和猛壓我放鬆的背腰,並在2018年2月19日,NYMDC的一個猶太老技工(名字聽著像Weizmann之類但是檢查報告上無其名字)借NYMDC要求做的SSEP檢查突然電擊我的手臂到頭部。在第一次工傷局聽證(2018年3月12日)前,本來NYMDC已經從其兩次X光檢查(2018年2月15日和3月8日)圖片中應該能明確無誤得發現我的頸部、頭頸交接處有嚴重傷勢並有骨折,而NYMDC卻故意隱瞞關鍵X光直接證據,並夥同其官商利益鏈,讓我不能盡早可能地進行頸部核磁共振成像(MRI)真實檢查。2019年3月,我就跟紐約州工傷局和其所指引的紐約州衛生局反映NYMDC隱瞞張口位頸椎X光照片問題,這些官僚機構是要麽不聞不問要麽拖上半年之久然後就借口管不了。這些黑髒紐約官商勾結團夥,搞成一個至今2020年5月9日還在宣稱我的頸部傷勢是否與工傷有關是個懸而未決的問題。用Google搜索New York Medical & Diagnostic Center,有很長一段時間,我看到的Google顯示出來的地址和街景都是80-56而不是80-46,一棟政府玻璃高樓而不是一個紅磚三層樓。我嚐試用Google Review去評論我這被謀害謀殺”工傷“案中的一些相關醫生,幾乎沒有一個我的Google Review能顯示出來。昨天,2020年5月8日,我收到由USPS投遞的NYMDC來信,郵戳日期為2020年5月4日,而非常荒唐的是,信裏除了有NYMDC的兩個廣告式的宣傳單或打印件之外,還有一個具體稱呼我的的信函,在此貼我不談該信的內容,但是,信函上麵打印出的寫信日期為”Saturday December 28, 2019“,信末的發信人打印為Dr. Jacob Sadigh, Administrator。在此信紙上,它打印出了我的正確地址,而在信封上,我後來才發覺,手寫的我收信地址成了”136-09 56th Ave”,而實際住址為”136-09 59th Ave“。這讓我想起來NYMDC在我的名字拚寫上搞的動作,在NYMDC所做的那兩次X光檢查,其電腦上都把我的名字拚寫為“Lamin Wang”,而不是正確的拚寫 “Limin Wang”。我在2018年3月就跟NYMDC說我的名字怎麽在這X光圖像係統上錯誤顯示,NYMDC稱無法更正。我希望NYMDC無法刪去2018年3月8日兩次所拍我的張口位頸椎圖片!
而2019年12月28日的前一天,27日,星期五,我在這個“工傷”利益鏈的另一處,Alpha 3T MRI (145 East 32nd St., Ground Floor, New York, NY 10016)做了第二次頭部MRI,Alpha 3T MRI當天給我一個沒有光盤內容隻有光盤表麵打印信息的光盤騙我離開,2020年1月24日(除夕日)我從Alpha 3T MRI那兒得到的是一個不能正常打開的問題光盤,並被它們以多種借口推諉和戲謔。相關Alpha 3T MRI此事的文和貼已於2020年3月提交或公開。
紐約州工傷局據雇主保險辯護方的要求,設了一個2020年3月27日早上9點時長30分鍾的聽證會。紐約官方因所謂的COVID-19下令工傷局對外關閉,從3月16日起隻遠程聽證,我按時打電話要用準許的電話方式遠程聽證,但是紐約州工傷局根本沒有打電話過來給我,我三個小時後再打回去,卻被工傷局告知聽證已結束,後來收到的工傷局郵件稱“The Claimant's absence is excused due to COVID-19 emergency."(這樣的宣稱與事實、真實不符,卻很容易引起歧義。我自己本身根本沒有COVID-19或COVID-19 emergency。原句直譯為:”聲索者的缺席,因新冠流行病緊急狀態,而被原諒。“) 今天,2020年5月9日,看看我從紐約州財稅部門(New York State Department of Taxation and Finance)收到的郵件,其它內容不我做討論,就說紐約州財稅部在此表上所宣稱的我稅退交表日期為Return file date: 3/27/2020。我可是有憑有證的在3/31/2020簽的並郵寄的紐約州退稅表。我為何對這種政府”文件“”記錄“的日期都在乎,可別忘了,我可是2020年3月27日在家等著紐約州工傷局的遠程聽證會的。
從這些冰山一小角的事實看,這樣的政府、”救死護傷“醫療所給的文件、檔案有多少真實成分,有多少捏造、扭曲成分!有多少官商“協同合作”!而這類官商機構在一些媒體的渲染下,可是多麽的正麵形象!我因為公開講述這樣的自由黑暗而遭受越來越多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