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民近況 --- 惡劣境況中的艱難抗爭 (不要靠刪帖來宣揚公正)
王利民
2019年5月17日,6月11日更新
[作者按:不要以所謂的人身攻擊或其它理由為幌子來封殺我的帖子。我才是真正遭受體係裏各種勢力的合謀人身攻擊,而這種體係卻想掩埋罪行,不讓外界知道。無論邪惡體係是使用什麽恐嚇手段,包括電話,包括住處暗示,包括戶外暗示,我豁出去了。]
我真名實姓王利民,1974年生於湖南省邵東縣崇山公社山河大隊,北京大學學士、碩士,美國倫斯裏爾工學院博士,後在美國、中國從事過幾年科研、教學工作,後來在紐約市從事體力工,2018年1月16日被謀害謀殺式工傷,腦脊傷愈發嚴重,工傷案件複雜化,工傷律師-工傷客戶是雙方同意終結的,卻被人(包括政府部門工傷局)宣稱是我單方麵終結的,現在工傷律師方Bangel, Cohen & Falconetti, LLP (91-31 Queens Blvd, Suite 400, Elmhurst, NY 11373)編造材料,宣稱要一萬二千美元的手續費(試圖按其它類型案件的收費上限來索取。一年多來,工傷案至今給我的總賠償才兩萬多美元)。我這幾年一直租住在136-09 59th Ave, Flushing, NY 11355,不是求出名,而是求生存,希望我不要被人謀害死了,跟死了個螞蟻似的,沒有別人知道發生過,更沒有別人知道為什麽。我絕對不會自殺,我真有可能被謀殺至死。
2014年夏,配偶李莉不能適應在美嚴峻的生存環境,與其偷渡來美政庇成了美國公民的親姐李春玲、與其姐已離婚的親姐夫合謀騙我和我的兩個孩子,去了李春玲的租住處就不歸。即使李春玲也就租住在紐約市法拉盛,我在之前根本不知道她的近年住處。被我找到並勸回李莉之後,李莉已是已被洗腦和下藥的半瘋癲樣,李春玲和其女劉瑤極力誘使李莉再出出走,並於2014年11月18日再次出走,那時我剛做上一份一周六天共約六十個工時的體力工。之後,我堅持做工並帶養兩個孩子。我報案,紐約109分局警察審訊、關押幾個小時,搜查我家幾次,稱找不到李莉。2015年7月底,我終於再次見到李莉,這時的言行舉止顯得更加瘋癲,她稱她剛搬租到我找到她的地方。再次被我勸回家後,李莉仍然是不敢出去做工掙錢養自己養家,但是她的瘋癲思維和言行讓這個家就從此像個地獄,她認為她自己有生以來從來沒有做過錯事沒有做過壞事,而她的每天在家言行儼然一副天經地義地像個毒瘤一樣寄活在我身上,無論我的境況,無論我的工傷,無論家的境況。李莉一定是在外被人教唆洗腦和被人下藥傷害而成這幅瘋癲模樣的而毀人滅家並自毀的。從李莉第一次出走的2014年到現在,因為她李莉而跟警察有過幾次交往,有些場合我認為紐約警察有明顯試圖製造場景槍擊、槍殺我的可能。從2015年8月24日起,全職加周六加班,在B.Q. Wide Auto Body Parts Supply, Inc.(109-35 178th Street, Jamaica, NY 11433)從事體力活。慢慢地,原本兩個人的全職工作量被雇主方用各種手段累加在我一個人身上,還被各級人渣經常威脅、辱罵、漠視,還有多次的故意傷害,包括嚴重傷害。我的工資隻是紐約市法定的當年最低時薪和加班費,為了自己和家的生存,我盡自己最大的克製和努力。2018年1月16日,在倉庫內底層工人換工的第二天,我從雇主方明顯故意製造的高危工作環境中從破損樓梯(stepladder, not a leaning ladder)摔下,雖然左手抓住貨架身體沒有直接掉在地上,但卻造成頭頸挫壓、頭頸揮鞭、頭頸轉向及身體其他部位的損傷。雖然屢經周折,這起顯然經各方合謀的施加給我的謀害謀殺式工傷被立案、診治、臨時賠償三分之二的傷前工薪,但我的傷情卻越發嚴重。頭痛、頭暈、頸痛、以及包括軀幹及四肢在內的傷痛及症狀,讓我感覺到癱瘓、成植物人、甚至死亡的臨近。而診治和案件卻隻給我這個受害人這方更加多的障礙、推責、扭曲、折磨、和恐嚇。家庭和工作上的各種嚴重遭遇,是製度、政府、和環境下的非偶然。我向美國政府、特色中國政府尋求過這些問題上的幫助,得到的常常是漠視或我不想得到的。
原律師方BCF介紹去的診所New York City Medical & Neurological Offices, PC (91-31 Queens Blvd, Suite 601, Elmhurst, NY 11373)於2019年5月16日取消了2019年4月10日預約的2019年5月20日9:30am診斷,並且對我的醫療報告索取給予各種借口和阻難,並且再三次紐約州工傷局(Workers' Compensation Board)未能及時顯示出NYCMNO提供的醫療報告。從2019年6月7日下午近五點開始,到今天2019年6月10日上午,NYCMNO的那個自稱Englen(音)的西語裔女子三次留言,稱今天2019年6月10日上午十點醫生要見我。而我今天2019年6月10日上午十點半在工傷局(168-46 91st Avenue,3rd floor, Jamaica, NY 11432)要參加預定90分鍾時間的工傷法官取證於治療醫生的聽證會。NYCMNO裏的兩個醫生(一個神經科醫生一個心理學博士)分別於十點、十點半要被法官取證。兩地相距逾五英裏。我今天沒去NYCMNO。我坐公交車去工傷局,晚到了20分針,工傷局窗口工作人員還叫BCF在場的律師出來,並稱是我的律師,我和BCF的律師都說再沒有律師客戶關係,然後窗口人員就告訴我法官已經散庭裁決了,說是因為我晚到了。以往的聽證,從來沒有按時舉行過,有時甚至拖延一兩個小時才開始,並且以往的聽證一般幾分鍾了事,有時甚至感覺就一兩分鍾。我問今天的裁決內容,被告知幾天後收信就知。窗口人員倒是給了我一張向工傷局的求助申請表。我想,如果真能幫助受害者,為何不能現在開始聽證會?醫生們也幾乎從來不遵守預約時間的,隻宣稱有無預約。我回到家門口的那一刻,手機上又一次顯示有未接電話。我生活在恐怖主義之中慣了,何懼這種流氓恐嚇。
某些人在用人吃人的製度試圖讓我消亡,到了這一地步,我就必須放手反抗,讓人吃人的製度曝光,讓那些依賴人吃人製度而悠然生活的人曝光。難道隻能有一些人有權利改變世界,我沒有被頒發許可?文革萬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