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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與狗,善與惡---牆外記-0001

(2012-02-23 16:46:31) 下一個

今天看到一則新聞,使我的心靈受到強烈震撼。

美國阿拉巴馬州,一個九歲的小姑娘,因為吃了糖果,害怕懲罰,對奶奶撒了謊。小姑娘的繼母和奶奶就強迫小姑娘不停頓地在戶外跑步達三小時多。結果,小姑娘被活活累死。新聞還配發了小姑娘的照片。小姑娘長得非常清秀可愛。看了這則新聞,一方麵,為小姑娘感到深深地悲痛,為小姑娘的奶奶和繼母的禽獸行為不齒。另一方麵,我內心也深刻地反省我自己:有時候為一點小事,為一點小錯誤,就板著臉教訓孩子,惹得孩子一把鼻涕一把淚。雖然我的行為不能夠與前麵提起的兩個女人相提並論,但是,我仍然覺得自己的頭皮一陣陣的發麻,內心一陣陣的緊縮,我為我自己的過去的行為感到深深的後悔。我問我自己:我的行為,與那兩個女人,本質上到底有何區別?

生命寶貴,一個幼小的生命,被殘酷的戕害了!

人的心靈的快樂,心靈的自由,也很寶貴。我, 為什麽要去硬生生地從我自己的孩子那兒奪走呢?何況,我本以為我自己確實是深深地愛著我的孩子!讀了這則新聞,我產生了一些懷疑:我的愛,是一種真正的愛嗎?我覺得不是。我對我的孩子的愛,是一種自私的愛。我對我的孩子的愛,更多的是出自一種對自己作為父母的某種欲望的滿足,更多的是出自對孩子給父母帶來的歡樂和享受的一種本能的回饋。我對孩子的愛,雖然身為親生父母,仍然沒有從孩子的心靈的感受, 從孩子真正對愛的需要去著想。

我又想到,這個世界上,一個人真正做到對另一個人應該有的關心,是多麽的難!一個人折磨另外一個人,又是多麽的容易!

人,有著七情六欲。當一個人憤怒的時候,尤其是對著一個比自己弱小的對象時,如果自己的情緒和思維被惡魔所控製,會發生多麽可怕的事情?我們找不到任何可以解釋的理由! 一個野獸,可以攻擊人,可以傷害人,可是,多麽凶惡的野獸,也不會想像出一種折磨、摧殘人的辦法。人為了折磨人,無所不用其極!各種的酷刑,如果您不是從小說中讀到,不是從電影電視中看到,您會想象得出來嗎?野獸會吃人,可是再多的野獸吃人,也沒有人類自己吃的人多!各種的武器,從冷兵器到熱兵器,從熱兵器到化學生物武器,從化學生物武器到核武器,從弓箭到子彈,從子彈到炮彈,從跑彈到導彈,從導彈到精確定向導彈,從風箏到飛機,從飛機到無人飛機, 。。。。。。我們人類還在比賽,看誰的殺人的武器更加高效率! 

人啊,我們到底是什麽東西?

馬克·土溫 說:我越是了解人,我越是愛我的狗!

"The more I know people, the more I love my dog."(Mark Tw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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