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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一直和德在一起,沒有壓力,很開心.一起逛街,一起吃飯,一起洗BUBBLE BATH,一起抱著睡覺...談戀愛不過如此吧;德抱著我問我,"你喜歡我嗎?"我想了一下,擠出2個字,"還行."德笑了,不過看起來比哭還難看.不是不喜歡,可是有多喜歡才算真的"喜歡"? 這個概念太模糊,我本能的抗拒模糊的東西;而且就算喜歡,接下來該怎樣? 不知道,也不是很想知道,我很ENJOY現在的狀態,大家都開心又甜蜜,很怕一句不小心的話會打破這種平衡. 凡事是不是一定要有個結果? 如果這樣,我們期待什麽樣的結果? 又能得到什麽樣的結果? 一個大問題套著無窮盡的小問題...我今天頭疼得厲害,寫了一天的程序卻不能正常運行,快要抓狂了,真是倒黴...
愛上一個人,是一個過程;比起"愛上對方"的這個結論,我更希望可以慢慢品位愛上對方的過程,發現他的優點,享受他給我帶來的快樂.
如果說相親的目的是結婚,那戀愛不應該有目的性,不然大家太過在意是否達到目的,從而忽略了戀愛過程本身.
make sen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