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 我還在上班。 年終休假, 我們決定去Les Vegas, 徹底放鬆。 去前, LD 和我約法三章:“不去賭場,要陪我逛商店”。 O.K.! 不去賭場, 無妨, 我不嗜賭;逛商店? 可是一大難題, 我從不逛店。 不過, 既然O.K.了, 我還得陪她去。 逛店的間歇, 我拍下了以下的片片。
回來時, 我問她:“我沒有見你買什麽東西啊?” 她答道:“省了銀子, 給你買鏡頭啊!”嗬嗬! 我心裏清楚, 嫌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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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