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造的孽
近幾天,閑來無事,打開FACEBOOK聽了許多心靈雞湯。確有一些使人勵誌、使人清醒、使人思考的好文章。有時聽了,確實使你的壞心情得到了緩解,也能使你陷入深深思考當中。
周文強老師的雞湯就是比較好的,他雖然比我小很多,但是他的見識確實比我高很多。我雖然內心是那種虛假高傲的人,但我還是認為:我們不是一個維次的人,他是明白人,我不是。他的雞湯我收藏了、分享了很多很多,受益非淺。
舉個例子,今天早晨聽他講了一個故事,深深的刺痛了我。其實我早就想把我的故事寫給大家,但一直沒有時間動筆,也沒有想好怎樣去懺悔我做的事。聽完了他講的故事,我感覺不能再等了,也許我的故事也能啟發大家不要犯我類似錯誤,哪豈不是做了一件善事嗎!
周老師的故事是不是真事我不好說,但是卻說明了一個道理,那就是吸引力法則。
故事是這樣的:
有一天,年輕的李嘉誠去公司上班,天氣很熱,剛從汽車上下來,眼鏡上就有了點霧氣。李嘉誠從口袋裏掏出手帕要擦眼鏡,不小心帶出了一個一港元的硬幣。硬幣順著路坡軲轆,李嘉誠緊趕慢趕,錢還是掉進路邊的下水道裏。李嘉誠蹲下,用手掀開井蓋,在裏邊尋早那一塊硬幣。這時保安走了過來,看見自己的大老板在地溝裏尋找東西,問明情況,趕緊幫忙。最終從地溝裏找到了那枚硬幣,遞到了李嘉誠的手裏。李嘉誠高興的收起了硬幣,並從錢包裏掏出1000港幣,作為對那名保安的獎賞。保安非常不解,為了找那一塊錢,要用1000塊錢做獎賞?李嘉誠說:那一塊錢是不該丟的,這一千塊錢是應該給的!
下邊是我的故事:
我出生在一個相對富裕的家庭,父親是幹部,母親是醫生,也是幹部。父親從部隊轉業後,得到了一筆不小的轉業安置費。在七十年代,家裏有上千塊錢的存款,一點不比現在的百萬富翁遜色。
我很有幸平時能有幾個零花錢。可能是我8、9歲的時候,那是一個炎熱的夏天,樹葉都被曬得發蔫,知了在樹上高唱著,太熱了、太熱了的歌。馬路上很少行人,下了課的孩子們在四處奔跑,有的在抓蜻蜓,有的在爬樹、有的爬上了房頂吹風。
街邊賣冰棍的大爺不停的招攬著生意,吆喝著:三分錢一顆,六分錢一對奶油的冰棍!渾身大汗的我,在口袋裏摸索著,終於找到了四分錢。我迫不及待的跑到冰棍攤前,將手裏的錢換成了冰棍。我一邊大口嗦咯著冰棍,一邊接過大爺找回來的一分錢。這時決定我一生命運的事情發生了!這手裏的一分錢還有什麽用處?我心裏想,我看看我能把它扔多遠!混蛋的我,揚起了細小的胳膊,朝著遠方無盡的深淵,使出了全身的力氣,把那一分錢拋向了天邊。
我扔的地點正好在派出所的門前,這時上帝派來了一個民警,正好看到了我所作所為的整個過程,走過來抓住了我,對我嚴厲的質問:你知道你在幹什麽嗎?你已經觸犯了法律,你這樣做是會遭到天譴的。
我現在認識到,我不光觸犯了法律,也處犯了天條,從此錢就離我而去。
在我後來的日子裏,我總是低著頭走路,看看能否撿到那失去的一分錢?我也曾拾到過巨款和四、五個錢包,可那不是我的錢,我都如數的拾金不昧了,也因此受到過表彰。但我永遠也找不回那屬於我的一分錢了!它帶著我一生的財氣飛向了李嘉誠。
我隻能懺悔,求上帝的原諒。眾神的保佑,但願那一分錢能夠原諒我。上帝和眾神都知道該做什麽,正像萬有引力定律一樣,你想吸引什麽,什麽就會到你的身邊。你想扔掉什麽,什麽就離你而去。
我做的和李嘉誠做的正好相反,所以李嘉誠是李嘉誠,我是我。
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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