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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爭是人生至境
(2014-08-31 18:48:40)
下一個
生活中最紛擾的一個字:——爭。
這個世界的吵鬧,喧囂,摩擦,嫌怨,鉤心鬥角,爾虞我詐,都是爭的結果。
明裏爭,暗地爭,大利益爭,小便宜爭,昨天爭,今天爭,你也爭,我也爭,雞飛狗跳,人仰馬翻,爭到最後,原本闊大渺遠的塵世,隻能容得下一顆自私的心了。
生活中,可以有無數個不爭的理由。
心胸開闊一些,爭不起來;得失看輕一些,爭不起來;
目標降低一些,爭不起來;功利心稍淡一些,爭不起來;
為別人考慮略多一些,爭不起來……
但欲望,讓每一個人像伏在草叢深處的獅子,按捺不住。
權錢爭到手了,幸福不見了;
名聲爭到手了,快樂不見了;
非分的東西爭到手了,心安不見了。。。。也就是說,絞盡腦汁,處心積慮,甚至你死我活爭到手的,不是快樂,不是幸福,不是心安,隻是煩惱,痛苦,仇怨,以及疲倦至極的身心。
假如不爭,哪怕是少爭一點,把看似要緊的東西淡然地放一放,或許就會發現:人心就會一下子變寬,世界就會一下子變大。也因了這少爭,笑臉多了,握手多了,禮讓多了,真誠多了,熱情多了,友誼多了,朋友多了。
喧囂的人世,刹那間,萬噪俱寂,恬靜出塵。
聽說:鄉村三四月間,院子裏春花爛漫,桃李吐芳,鮮花傲放,姹紫嫣紅,競相爭奇鬥豔。然而,荒涼的一角裏,總有一針或幾針芥草窩在石板下,獨自努力地綠著,盡管它僅有一點鵝黃,顯得孤單,弱小,了無生氣,但它依然是春天的一部分——渺小而又頂天立地的一部分。
是的,這個世界不會厚此薄彼。你沒必要去爭什麽,生命,隻在被欲望迷亂了的人心中,才一定要分出尊卑高下。
不爭,是人生至境。英國詩人蘭德有一首詩是這樣寫的:“我和誰都不爭,和誰爭我都不屑;我愛大自然,其次就是藝術;我雙手烤著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準備走了。”
文字來自網絡/編輯: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