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一個人,那是發自內心的,更是心甘情願的。如果有一天當你向你愛的人提要求時,說明你已經不在愛她(他)。隻是因為你付出的太多,想要索取,想要拿回來,所以你開始向他(她)提要求,以此來滿足你認為曾是他欠你的。
不止一次,聽到有的女孩講:“他沒有房子,沒有車子,工作也不好,家是農村的”。然後講完這些話開始沉默,過久又開始說:“如果他們家在城裏,或者他們家有幢好一點的房子,再或者有輛車也行。”是的,作為女孩每一個都想自己嫁的好一點,將來日子過的舒心些。無可厚非,世俗的社會,追求物質也沒啥錯。
許多人忘了一點:當愛情不能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發展時,最終注定是短命的或者是沒有結局的。當愛情裏沒有了尊重,沒有了尊敬,那麽還剩下什麽?如果有一天你對你愛的人說:“給我十萬塊錢,我嫁給你。”或者說:“給我一百萬我嫁給你。”那麽對方會考慮你值不值那個價,另外一方麵,當愛情被明碼標價出售的時候,愛情已經變成了交易,也就沒有味了。
愛一個人,我們不應該向對方無休無止的索取。對方有的,遲早都是你的。對方沒有的,倆人一起努力爭取,遲早也還是你的。如果對方沒有,過度的索取,最後欲求而不達。相互之間起氣,從愛人變仇人。因為什麽?因為有一方在過度的索取,而另一方又沒有能力給予。
請不要向你愛的人提要求。你提的要求,如果能滿足了你會很高興,如果滿足不了你會很生氣。如果對方沒有能力滿足,那麽你叫她(他)怎麽辦?有人總以為當自己提出了一個很無理,很嚴重的要求,對方做不到的要求,最後對方努力執著的付出,終於千辛萬苦做到了,那代表對方愛自己。可是我們想過沒有:如果對方真的愛自己,又何須你向他(她)提要求?才會給予,才會得到?
我認識一對夫妻,他們結婚的時候沒房沒車,幾年後有了房子有了車子還有小孩。我還認識另外一對夫妻,他們結婚時有房有車,可是沒幾年他們離婚了。私下裏問過那個結婚前沒房沒車的男人,他說:“我第一次和她見麵,兩人去吃涼米線,我當時搶著付錢,可是她也搶著付錢,最後各付了各的那一份。”因為這件事,我決定和她在一起。
我又問了那對結婚前有房有車的女人,她說:“我第一次見到他時,他開著輛豪車,拉我去吃海鮮。我喜歡出手大方的男人,不吝嗇,所以我跟他在一起。後來結了婚,他沒錢了,也不在我身上花錢了,我就和他離婚了。”這件事情告訴我,有時候建立在金錢上的愛情也是靠不住的,沒錢了樹倒狒猻散。
人一生,總是一直在想著得到得到,一但得不到,或者失去了就會生出逆反心理。我們愛一個人,難道也是為了不停的得到,不停的滿足?得到自己想要的,滿足自己需要的?不停的向對方索取,仗著自己愛對方,或者對方愛自己就要尖刻的去要求對方,得到和索取嗎?
當愛成了一種交易,變像的索取,得到。那麽這種愛還算不算是愛?真正的愛是沒有私心的,沒有雜質的。如果我們加入了太多的物質,太多的要求,那還算不算是愛?因為我們愛一個人,逼迫他去做不想做的事,做不到的事,那麽還算是愛對方嗎?
請不要向你愛的人提要求。你愛她,她愛你,這就夠了。如果因為你愛她,或者他愛你。向對方提要求:今天要買什麽給我?明天要給我多少錢?後天你要陪我幹什麽?你把自己的時間安排的滿滿的,也把她的時間安排的滿滿的,那麽他的工作?學習?朋友圈子,社交圈子還要不要了?他是你的私人物品還是你愛的人?
聰明的人,不會向自己愛的人提要求。更不會向愛自己的人提要求。所謂的愛:是無私的,而不是自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