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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鵬和方舟子到底誰應該給公眾道歉,大眼挺直了別趴下,你不需要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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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飛一樣的愛情  發表日期:2011-8-14 11:23:00
  
   我在鏡頭前脫光衣服是為了生存,而那些衣冠楚楚的站在鏡頭前說謊的人是為了卑劣的私欲——————蒼空井
  
  
  
   最近幾天,方舟子這廝有不知被誰放出來咬人,他這次咬的可不是一般人,而是也是以咬人而著稱的大眼李承鵬,但是縱觀兩個人的咬人史,你就會發現兩個人的風格有著重大的不同,大眼一般咬的的既得利益者,包括官僚、權貴、或者那些看不見的特權階層和維持特權的製度,而方舟子咬的人卻是一些學者、企業、企業家等等。
  
   就像陳水扁自比為“台灣土狗”,意思是為了理想不怕戰鬥,甚至能戰鬥到死。這個李承鵬無疑是一條是大陸土狗,咬人沒有什麽戰略戰術,基本上是看著不合眼的逮著就咬,咬住就不鬆口,而且下嘴極狠,雖然大眼是一條土狗,但是由於自學了一點武功,包括文字能力等,咬起人來也是賞心悅目,讓旁觀者看的極為過癮,而且大眼下嘴咬的基本上都是權貴階層和老百姓極為關心的事項,所以往往能獲得大部分有點良知的人的圍觀歡呼。
  
   這個方舟子,用我同學的話形容就是長的特別像————鐵嶺郊區的農痞,長著一對滴流亂轉的鬥雞眼,尖嘴猴腮的一看就像農村集市上賣摻沙子大米的奸商,這種人一般壞心眼極多,咬起人來也是經過深思熟慮。總結下就是三不咬,當官的不咬、由權貴背景的不咬、與政府有關的不咬。基本上是對著一幫秀才下口,反正這些人也沒啥本事,而且很多知名度很高,咬了他們即讓自己出名了,也不會有被有關機關請去喝茶的危險,何樂而不為呢。
  
   這個分析這次方舟子和李承鵬對咬,明眼一看好像是李承鵬理虧,方舟子就是利用大眼平時草根代言人的形象,對他大下其嘴,咬住就不放,主要論點無非是說李承鵬虛偽,打折為民請命的旗號,暗地裏幹著和房地產進行商業運作的勾當。其實這是一個偽命題,人家李承鵬利用自己的名聲給自己掙點錢光明正大,既沒有權錢交易,也沒有出賣尊嚴和別人的利益,何罪之有呢???魯迅在三十年代的一篇雜文最高稿酬到了1500大洋,當時上海一個保姆的月薪才6個大洋,即使這樣魯迅還是對稿酬斤斤計較,你能說魯迅是為了掙錢才針砭世事???
  
   大眼用自己的信譽和知名度掙錢,光明正大無需道歉,他總比某些黨派集團的代言人,在講台上CCAV上大講三個戴表,在講台下卻肮髒齷齪的影帝們強一千倍,比那些從不提反對意見的民意代表強一萬倍,比那些隻知道攻擊知識分子秀才的打假誌士,卻對民間疾苦不聞不問的SB強十萬倍。
  
  記得日本AV女性蒼空井曾經說過一句話:我在鏡頭前脫光衣服是為了生存,而那些衣冠楚楚的站在鏡頭前說謊的人是為了卑劣的私欲。所以即使大眼謀取的利益存在道德上瑕疵,我覺得也無需道歉,因為我是出賣的自我的尊嚴是為了生存,而且沒有對任何人構成冒犯和損害。
  
  最後我要說,我們一如既往的支持大眼、韓寒之類的民意代言人,正是有了他們中國才能艱難緩慢的進步,大眼無需道歉,請你站直了別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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