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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

(2018-10-17 11:34:03) 下一個
2017年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

來源:國家統計局發布時間:2018-04-27 09:30
 
  一、農民工規模、分布及流向
 
  (一)農民工總量繼續增加,外出和本地農民工雙增長
 
  2017年農民工總量達到28652萬人,比上年增加481萬人,增長1.7%,增速比上年提高0.2個百分點。在農民工總量中,外出農民工17185萬人,比上年增加251萬人,增長1.5%,增速較上年提高1.2個百分點;本地農民工11467萬人,比上年增加230萬人,增長2.0%,增速仍快於外出農民工增速。在外出農民工中,進城農民工13710萬人,比上年增加125萬人,增長0.9%。
 
圖1 農民工總量及增速
 
 
  在外出農民工中,省內流動農民工9510萬人,比上年增加242萬人,增長2.6%,占外出農民工的55.3%,比上年提高0.6個百分點,自2014年以來占比逐年提高。新增外出農民工主要在省內流動,省內流動農民工增量占外出農民工增量的96.4%。分區域看,東部地區省內流動的農民工占82.5%,比上年提高0.3個百分點;中部地區省內流動的農民工占38.7%,比上年提高0.7個百分點;西部地區省內流動的農民工占49%,比上年提高1.2個百分點;東北地區省內流動的農民工占76.4%,比上年下降0.7個百分點。
 
表1 2017年外出農民工地區分布及構成
單位:萬人、%
按輸出地分
外出農民工總量
構成
外出
農民工
 
外出
農民工
 
跨省流動
省內流動
跨省流動
省內流動
合計
17185
7675
9510
100.0
44.7
55.3
東部地區
4714
826
3888
100.0
17.5
82.5
中部地區
6392
3918
2474
100.0
61.3
38.7
西部地區
5470
2787
2683
100.0
51.0
49.0
東北地區
609
144
465
100.0
23.6
76.4
 
  (二)西部地區農民工人數增長最快,增量占新增農民工一半以上
 
  從輸出地看,東部地區農民工10430萬人,比上年增加30萬人,增長0.3%,占農民工總量的36.4%;中部地區農民工9450萬人,比上年增加171萬人,增長1.8%,占農民工總量的33%;西部地區農民工7814萬人,比上年增加251萬人,增長3.3%,占農民工總量的27.3%;東北地區農民工958萬人,比上年增加29萬人,增長3.1%,占農民工總量的3.3%。西部地區農民工人數增長明顯快於其他地區,西部地區農民工增量占新增農民工的52.2%。
 
表2  輸出地和輸入地農民工的區域分布
單位:萬人、%
 
2016年
2017年
增量
增速
按輸出地分:
 
 
 
 
  東部地區
10400
10430
30
0.3
  中部地區
9279
9450
171
1.8
  西部地區
7563
7814
251
3.3
東北地區
 929
958
29
3.1
按輸入地分:
 
 
 
 
  在東部地區
15960
15993
33
0.2
  在中部地區
 5746
5912
166
2.9
  在西部地區
 5484
5754
270
4.9
在東北地區
 904
914
10
1.1
在其他地區
  77
79
  2
2.6
注:其他地區指港、澳、台及國外。
 
  (三)西部地區吸納能力逐步增強,在京津冀務工人數增長較快
 
  從輸入地看,在東部地區務工農民工15993萬人,比上年增加33萬人,增長0.2%,占農民工總量的55.8%;在中部地區務工農民工5912萬人,比上年增加166萬人,增長2.9%,占農民工總量的20.6%;在西部地區務工農民工5754萬人,比上年增加270萬人,增長4.9%,占農民工總量的20.1%;在東北地區務工農民工914萬人,比上年增加10萬人,增長1.1%,占農民工總量的3.2%。
 
  從重點地區看,在京津冀地區務工的農民工2215萬人,比上年增加72萬人,增長3.3%;在長三角地區務工的農民工5387萬人,比上年增加78萬人,增長1.5%;在珠三角地區務工的農民工4722萬人,比上年減少45萬人,下降0.9%。
 
  二、農民工基本特征
 
  (一)女性和有配偶的外出農民工占比均下降
 
  在全部農民工中,男性占65.6%,女性占34.4%。其中,外出農民工中女性占31.3%,比上年下降0.4個百分點;本地農民工中女性占37.4%,比上年提高0.2個百分點。
 
  在全部農民工中,未婚的占19.8%,有配偶的占77.8%,與上年基本持平。外出農民工中,有配偶的占64.5%,比上年下降0.3個百分點,比本地農民工低25.7個百分點。
 
  (二)50歲以上農民工占比不斷提高
 
  受農村人口結構變化、各年齡段特別是50歲以上農村勞動力非農勞動參與程度提高、農民工就地就近轉移增加的影響,農民工平均年齡不斷提高,50歲以上農民工所占比重提高較快。2017年農民工平均年齡為39.7歲,比上年提高0.7歲。從年齡結構看,40歲及以下農民工所占比重為52.4%,比上年下降1.5個百分點;50歲以上農民工所占比重為21.3%,比上年提高2.2個百分點,自2014年以來比重提高呈加快態勢。從農民工的就業地看,本地農民工平均年齡44.8歲,其中40歲及以下所占比重為33.6%,50歲以上所占比重為32.7%,比上年提高3個百分點;外出農民工平均年齡為34.3歲,其中40歲及以下所占比重為72.3%,50歲以上所占比重為9.2%,比上年提高1.1個百分點。
 
表3 農民工年齡構成
單位:%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16-20歲
4.7
3.5
3.7
3.3
2.6
21-30歲
30.8
30.2
29.2
28.6
27.3
31-40歲
22.9
22.8
22.3
22.0
22.5
41-50歲
26.4
26.4
26.9
27.0
26.3
50歲以上
15.2
17.1
17.9
19.1
21.3
 
  (三)新生代農民工占比首次過半
 
  1980年及以後出生的新生代農民工逐漸成為農民工主體,占全國農民工總量的50.5%,比上年提高0.8個百分點;老一代農民工占全國農民工總量的49.5%。
 
圖2 新生代農民工占農民工總量的比重
 
  (四)大專及以上學曆農民工占比顯著提高
 
  農民工中,未上過學的占1%,小學文化程度占13%,初中文化程度占58.6%,高中文化程度占17.1%,大專及以上占10.3%。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農民工所占比重比上年提高0.9個百分點。外出農民工中,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3.5%,比上年提高1.6個百分點;本地農民工中,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7.4%,比上年提高0.3個百分點。
 
表4 農民工文化程度構成
單位:%
 
農民工合計
外出農民工
本地農民工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未上過學
1.0
1.0
0.7
0.7
1.3
1.3
小學
13.2
13.0
10.0
9.7
16.2
16.0
初中
59.4
58.6
60.2
58.8
58.6
58.5
高中
17.0
17.1
17.2
17.3
16.8
16.8
大專及以上
9.4
10.3
11.9
13.5
7.1
7.4
 
  (五)接受技能培訓的農民工占比與上年基本持平
 
  接受過農業或非農職業技能培訓的農民工占32.9%,與上年基本持平。其中,接受非農職業技能培訓的占30.6%,比上年下降0.1個百分點;接受農業技能培訓的占9.5%,比上年提高0.8個百分點;農業和非農職業技能培訓都參加過的占7.1%,比上年提高0.6個百分點。其中,本地農民工接受農業或非農職業技能培訓的占30.6%,比上年提高0.2個百分點;外出農民工接受農業或非農職業技能培訓的占35.5%,比上年下降0.1個百分點。
 
表5 接受技能培訓的農民工比重
單位:%
 
接受農業
技能培訓
接受非農
職業技能培訓
接受農業或非農職業技能培訓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合計
8.7
9.5
30.7
30.6
32.9
32.9
本地農民工
10.0
10.9
27.8
27.6
30.4
30.6
外出農民工
7.4
8.0
33.8
33.7
35.6
35.5
 
  三、農民工就業狀況
 
  (一)從事製造業和建築業的農民工比重繼續下降
 
  從事第二產業的農民工比重為51.5%,比上年下降1.4個百分點。其中,從事製造業的農民工比重為29.9%,比上年下降0.6個百分點;從事建築業的農民工比重為18.9%,比上年下降0.8個百分點。從事第三產業的農民工比重為48%,比上年提高1.3個百分點。其中,從事批發和零售業的農民工比重為12.3%,與上年持平;從事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的農民工比重分別為6.6%、6.2%和11.3%,分別比上年提高0.2、0.3、0.2個百分點。此外,農民工在金融業,教育,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服務業的從業比重雖然較低,但占比在逐年提高。
 
表6 農民工從業行業分布
單位:%、百分點
 
2016年
2017年
增減
第一產業
0.4
0.5
0.1
第二產業
52.9
51.5
-1.4
  其中:製造業
30.5
29.9
-0.6
    建築業
19.7
18.9
-0.8
第三產業
46.7
48.0
1.3
其中:批發和零售業
12.3
12.3
0.0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6.4
6.6
0.2
住宿和餐飲業
5.9
6.2
0.3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11.1
11.3
0.2
其他
11.0
11.6
0.6
 
  (二)農民工月均收入保持平穩增長
 
  農民工月均收入3485元,比上年增加210元,增長6.4%,增速比上年回落0.2個百分點。分行業看,製造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收入增速分別比上年回落2.4、0.4和0.1個百分點;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農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分別比上年提高1.2、2.9和1.0個百分點。
 
表7 分行業農民工月均收入及增速
單位:元、%
 
2016年
2017年
增速
合計
3275
3485
6.4
製造業
3233
3444
6.5
建築業
3687
3918
6.3
批發和零售業
2839
3048
7.4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3775
4048
7.2
住宿和餐飲業
2872
3019
5.1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2851
3022
6.0
 
  (三)外出務工農民工月均收入高於本地農民工
 
  外出務工農民工月均收入3805元,比上年增加233元,增長6.5%;本地務工農民工月均收入3173元,比上年增加188元,增長6.3%。外出務工農民工月均收入比本地務工農民工多632元,高20%,增速比本地務工農民工高0.2個百分點。
 
  (四)西部地區農民工月均收入增長最快
 
  分地區看,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月均收入3677元,比上年增加223元,增長6.4%;在中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月均收入3331元,比上年增加199元,增長6.4%;在西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月均收入3350元,比上年增加233元,增長7.5%;在東北地區務工的農民工月均收入3254元,比上年增加191元,增長6.2%。在西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分別比在東部、中部和東北地區務工的農民工高1.1、1.1和1.3個百分點。
 
  四、進城農民工居住狀況
 
  (一)人均居住麵積有所提高
 
  進城農民工人均居住麵積為19.8平方米,比上年提高0.4平方米。人均居住麵積5平方米及以下居住困難的農民工戶占4.6%,比上年下降1.4個百分點。城市規模越大,進城農民工人均居住麵積越小。在500萬人以上城市,人均居住麵積為15.7平方米,比上年提高0.2平方米;其中,人均居住麵積5平方米及以下的農民工戶占5.7%,比上年下降1.7個百分點。
 
  (二)居住和生活設施進一步改善
 
  60.1%和58.4%的進城農民工戶擁有電冰箱和洗衣機,分別比上年提高2.9和3.0個百分點;87.0%的進城農民工戶有自來水,比上年提高0.5個百分點;80.2%的進城農民工戶有洗澡設施,比上年提高2.3個百分點;71.4%的進城農民工戶有獨用廁所,比上年提高1.8個百分點;89.6%的進城農民工戶能上網(計算機或手機),比上年提高4.1個百分點;21.3%的進城農民工戶擁有汽車(生活和經營用車),比上年提高2.7個百分點。
 
  五、進城農民工隨遷兒童教育情況
 
  (一)隨遷兒童教育得到較好保障
 
  3-5歲隨遷兒童入園率(含學前班)為83.3%,比上年提高0.6個百分點。3-5歲的在園兒童中,26.7%上的是公辦幼兒園,比上年提高1.3個百分點;33.8%上的是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比上年下降0.8個百分點。
 
  義務教育年齡段隨遷兒童的在校率為98.7%,與上年基本持平。從就讀的學校類型看,小學年齡段隨遷兒童82.2%在公辦學校就讀,比上年提高0.4個百分點;10.8%在有政府資助的民辦學校就讀,比上年提高1.7個百分點。初中年齡段隨遷兒童85.9%在公辦學校就讀,比上年提高2.7個百分點;9.7%在有政府資助的民辦學校就讀,比上年下降0.4個百分點。
 
  (二)隨遷兒童在學校總體不受歧視
 
  96.7%的農民工家長認為子女在學校未受歧視,比上年提高0.3個百分點;0.4%的農民工家長認為受到歧視,比上年下降0.1個百分點;2.9%的農民工家長不了解情況,比上年下降0.2個百分點。從師資看,農民工家長對老師非常滿意和比較滿意的占77.3%,比上年提高1.8個百分點;認為一般的占21.9%,比上年下降1.6個百分點;不滿意和非常不滿意的占0.8%,比上年下降0.2個百分點。
 
  (三)隨遷兒童上學麵臨的問題有所緩解
 
  對於義務教育階段的隨遷兒童,55.8%的農民工家長反映在城市上學麵臨一些問題,比上年下降2.4個百分點。費用高、本地升學難、孩子沒人照顧是農民工家長認同度最高的三個主要問題,認同率分別為26.4%、24.4%和23.8%。其中,費用高和本地升學難認同率較上年分別下降了0.8和1.7個百分點,孩子沒有照顧的認同率較上年提高了2.4個百分點。
 
圖3  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兒童上學麵臨的主要問題
 
  對於3-5歲的學齡前兒童,55.7%的農民工家長反映在城市入園麵臨一些問題,比上年下降5.7個百分點。費用高、本地升學難、孩子沒人照顧是農民工家長認同度最高的三個主要問題,認同率分別為50.4%、37.3%和15.9%,分別比上年下降了3.4、5.9和0.9個百分點。
 
  六、進城農民工社會融合情況
 
  (一)進城農民工對所在城市的歸屬感提高
 
  進城農民工中,38%認為自己是所居住城市的“本地人”,比上年提高2.4個百分點。從進城農民工對本地生活的適應情況看,表示對本地生活非常適應和比較適應的占80.4%,一般的占18.3%,不太適應和非常不適應的占1.3%。分城市類型看,城市規模越大,農民工對所在城市的歸屬感越弱,對城市生活的適應難度越大。
 
表8 進城農民工對所在城市的歸屬感
單位:%
 
認為是本地人的
農民工占比
對本地生活非常適應的農民工占比
2016年
2017年
2016年
2017年
合計
35.6
38.0
16.0
18.4
按城市類型分:
 
 
 
 
500萬人以上城市
15.3
18.7
12.1
14.3
300-500萬人城市
23.9
25.3
14.6
17.5
100-300萬人城市
39.2
43.1
16.1
19.7
50-100萬人城市
46.7
48.7
18.1
20.1
50萬人以下城市和建製鎮
63.0
63.2
21.0
23.0
 
  (二)進城農民工的社會活動仍比較單一
 
  在城市生活中,除家人外,進城農民工業餘時間人際交往中,老鄉占34.7%,比上年下降0.5個百分點;當地朋友占24.6%,比上年提高0.3個百分點;同事占22.6%,比上年提高0.4個百分點;其他外來務工人員占3.5%,比上年提高0.4個百分點;基本不和他人來往占12.7%,與去年持平。
 
  進城農民工業餘時間主要是看電視、上網和休息,分別占40.7%、35.6%和28.4%。其中,選擇看電視和休息的比重分別比上年下降5.1和0.7個百分點,選擇上網的比重比上年提高1.9個百分點。選擇參加文娛體育活動、讀書看報的比重分別為5.3%和3.6%,分別比上年下降1.0和0.1個百分點;選擇參加學習培訓的比重為1.9%,比上年提高0.6個百分點。
 
  (三)進城農民工依靠政府和法律維權的意識在增強
 
  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困難時,60.9%的進城農民工想到的是找家人、親戚幫忙,找老鄉的占28.3%,找本地朋友的占24.6%,找單位領導或同事的占10.7%,找工會、婦聯和政府部門的占7.8%,找社區的占2.6%。其中找工會、婦聯和政府部門以及找社區的農民工比重分別比上年提高1.0和0.3個百分點。當權益受損時,進城農民工選擇解決途徑依次是:與對方協商解決占36.3%,比上年下降0.5個百分點;向政府相關部門反映占32.7%,比上年提高2.6個百分點;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占28.3%,比上年提高1.1個百分點。
 
圖4 進城農民工權益受損時的解決途徑
 
  (四)進城農民工對生活狀況的滿意度提高
 
  進城農民工中,對目前生活狀況表示非常滿意和比較滿意的占56.1%,比上年提高3.8個百分點;表示一般的占36.8%,比上年下降2.3個百分點;表示不太滿意和非常不滿意的占7.1%,比上年下降1.5個百分點。
 
圖5 進城農民工對當前生活狀況的滿意度
 
  附注:
 
  1.調查簡介
 
  農民工監測調查:為準確反映全國農民工規模、流向、分布等情況,國家統計局2008年建立農民工監測調查製度,在農民工輸出地開展監測調查。調查範圍是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農村地域,在1527個調查縣(區)抽選了8890個村和23.7萬名農村勞動力作為調查樣本。采用入戶訪問調查的形式,按季度進行調查。
 
  農民工市民化調查:為準確反映在新型城鎮化建設中農民工在城鎮就業生活、居住狀況和社會融合等基本情況,國家統計局2015年建立農民工市民化監測調查製度。調查範圍是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城鎮地域,隨機抽取了4.08萬戶進城農民工樣本,由調查員使用手持電子采集終端(PDA),直接入戶麵訪的形式,每年10月開展年度調查。
 
  2.主要指標解釋
 
  農民工:指戶籍仍在農村,在本地從事非農產業或外出從業6個月及以上的勞動者。
 
  本地農民工:指在戶籍所在鄉鎮地域以內從業的農民工。
 
  外出農民工:指在戶籍所在鄉鎮地域外從業的農民工。
 
  進城農民工:指居住在城鎮地域內的農民工。城鎮地域為根據國家統計局《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劃分的區域,與計算人口城鎮化率的地域範圍相一致。
 
  東部地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海南10個省(市)。
 
  中部地區: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省。
 
  西部地區:包括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12個省(自治區)。
 
  東北地區:遼寧、吉林、黑龍江3個省。
 
  城市類型:按2015年城區常住人口規模將城市劃分為500萬人以上城市、300-500萬人城市、100-300萬人城市、50-100萬人城市、50萬人以下城市和建製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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