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戰場遊記之二十二:薩拉熱窩戰火中的一對苦命鴛鴦(回帖二)
本文的上下集及跟帖回複登錄以後,有網友提出非常中肯的批評意見:應該分析烏克蘭、波黑危機,怎麽避免類似災難發生在中國。這是一個大難題,正如班長看風景兄指出的:"不同種族,文化,和宗教之間的矛盾基本是無法解決的。除非是完全同化到一個強勢的文化和宗教之下。"
但是這些矛盾並不一定導致對抗甚至戰爭。我在加拿大生活了三十多年。加拿大存在著幾乎全世界所有的種族、文化和宗教,它們根本沒有完全同化到一個強勢的文化和宗教之下;與此相反,國家以多元文化為立國基礎。這些五顏六色的種族、文化和宗教之間的矛盾都持續存在,但隨時間推移有淡化傾向,就連皮膚顏色都由於種族通婚而淡化了。而最典型的例子是魁北克獨立運動。十多年前魁北克分離勢力每隔一段時間就會跳出來鬧獨立。1995年魁省公民投票時他們精心編製了模棱兩可的公投題目而獲得49.44%的讚成票,結果股市和加元匯率令人心驚肉跳地下瀉,1996年蒙特利爾的失業率高達15%,居加拿大大城市之首;全市低收入人口達到34.1%,在全加也是最高。投資者更是擔心動蕩,1.2萬名蒙特利爾人(其中很多是投資家)在1996年4月到6月短短兩個月間陸續搬到加拿大其他城市居住。
再往前回朔加拿大曆史更尖銳,1756年至1763年,英、法展開著名的“七年戰爭”。法國戰敗後被迫將法屬加拿大割讓給英國。但法國人不甘心喪失對魁北克的控製,利用與魁北克密切的經濟與文化聯係,不斷擴大在當地的影響。許多法國政治家心中都有著“魁北克情結”。1967年7月27日,法國總統戴高樂應邀到加拿大魁北克省的蒙特利爾市訪問。麵對市政廳廣場上熙熙攘攘的歡迎人群,戴高樂在發表演講時突然用法語高喊:“自由魁北克萬歲!”加拿大總理萊斯特·皮爾遜立即宣布戴高樂的言論“unacceptable”。戴高樂被迫取消後續訪問,被不客氣地踢回巴黎。
其後極端“魁獨”分子組成的魁北克解放陣線(Front for the Liberation of Quebec)為爭取獨立先後製造了200多起暴力事件。該組織1970年10月策劃綁架了英國駐蒙特利爾一名貿易專員和魁北克省勞工部長皮埃爾·拉波特,並將拉波特殺害。70年代以後,由於受不斷高漲的魁北克分離運動影響,魁北克錯過了全球化的發展,並不斷沒落。由於擔心分離運動所造成的政治不穩定,全國性大公司總部陸續由蒙特利爾遷往多倫多。蒙特利爾失去了加拿大第一大城市和經濟文化中心的地位。1976年魁北克黨成為魁省執政黨到1980年第一次獨立公投,4年間有近十萬英裔加人搬離蒙特利爾,許多企業也同時搬往安省,這對魁北克經濟造成很大影響。加國總理特魯多為此對極端的魁北克分離分子不惜動用“戰爭措施法”,以武力斷然鎮壓魁獨份子的暴力活動.
在1995年聯邦主義者險勝後,政府又果斷地采取了一係列法律手段,大大遏製了魁獨趨勢。國會2000年通過了《清晰法》,該法規定,一個省要獨立公投,首先在文字上必須清晰表明獨立意圖,不能用含糊文字來降低人民對獨立後果的認識,而且讚成獨立的票簡單多數不行,必須絕對多數。文字是否清晰,讚成票是否占絕對多數,隻有國會有權決定。即使這兩個條件都具備,還必須在由聯邦政府和所有省份都參加的談判中取得三分之二同意方可獨立。根據加拿大國情,其他省幾乎全是英語省份,魁北克獨立似乎成了一個不可能的命題。
司法的確能對魁北克分離主義者造成一定的影響,但其實作用是很有限的。如果魁人分離情緒高漲,在多數人讚同獨立的情況下,任何法律都是阻擋不了的。 聯邦政府為了阻止魁北克省的獨立,對其實施很多優惠政策,從政治經濟到文化教育各個方麵,而把法語列為官方語言並積極保護法語,無疑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法國人很不願意也不太會講英語,我曾於2008年用了兩個多月從阿姆斯特丹騎單車到雷米尼,途經8個國家。唯有在法國鄉村難以用英語問路。語言是一個民族的身份,更是一個民族最重要的特征。隻有很好地保護法語的地位,才能有效保護法語文化,並促進文化之間的融合。1995年之後,由於分離運動造成的經濟不景氣,使得加拿大三級政府和魁人之間達成一個默契:拚命發展經濟。加拿大聯邦政府給予魁省相當優厚的政策和財政支持,從其他英語大省輸血給魁北克。2009年魁北克財政預算統計顯示,自上世紀70年代以來,魁北克省財政收入中聯邦轉移支付的比例一直穩定達到20%以上,這還不包括其他預算外投入。2007年,聯邦對魁北克的各種財政撥款達到230億美元,而當年魁北克自己的預算收入不過是495億美元。此後,魁北克省的獨立運動幾乎消聲匿跡了。
退一萬步講,假如魁獨有朝一日真的以和平的方式成功了,那又怎麽樣?我以為也沒有什麽了不起的,人們(包括失去魁省的加拿大和獨立了的魁北克)照樣上班、吃飯、睡覺,女人照樣生孩子,地球照樣轉動,不會有波黑那樣的戰爭,天塌不下來。這是因為加拿大已經是一個成熟的公民社會。在這樣的社會裏,國家的統一或分裂,都不是最重要的事,不妨礙人民過幸福的生活。我若公開說這樣的話,保證加拿大也沒有憤青罵我是賣國賊。捷克斯洛伐克不是分裂了嗎?我看不論捷克還是斯洛伐克,他們的日子都過得越來越滋潤。
二十多年前,我們家除妻子外都已入了加拿大籍。她因家貧,隻在文革時的農村讀了4年小學便輟學務農。父親當了十多年生產隊長,大隊幹部照顧她家困難,讓她去公社衛生所學赤腳醫生,恰逢州醫院招工,當了針灸科(以工代幹)的護士。來加時幾乎認不全26個英語字母,生完孩子就去打工,入籍考試也就沒及格,上訴又被聯邦法庭駁回。在全家人支持下妻子沒請律師就向聯邦法庭挑戰,申請複核,終於推翻判決,又複審、庭辯、最後勝訴。大女兒幫她把經過寫成《我在加拿大打官司》一文,發表在1999年第7期《炎黃春秋》雜誌上。裏麵說:“這件事體現了這個社會有平等、寬容和講道理的一麵。”這也是除富足的經濟、優美的環境外,我們熱愛加拿大的一條基本理由。
加拿大處理民族矛盾成功的經驗和南斯拉夫內戰的慘痛教訓說明:一個富足、平等、寬容、講道理的公民社會,可以最大限度地消弭種族、文化、和宗教之間的矛盾。台灣處理二·二八事件,南韓處理光州事件遺留問題也很成功。鐵托統治南斯拉夫長達35年,他沒能做到這一點,以打壓的方法去維持社會的穩定是不可靠的。由於種種原因,鐵托死時南斯拉夫遠未達到公民社會的最基本的標準,終於釀成大禍。
公民社會的建立需要朝野雙方長期的共同努力。毛時代的倒行逆施,將中國拖到政治及經濟均麵臨崩潰的邊緣。毛死後,當權者接受了部分教訓,執政方式有很大進步。經濟上(付出巨大代價之後)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我最讚賞的是數以億計的窮困戶(包括我嶽母一家)脫貧,衣食不愁了;政治上也有長足發展,拋棄“階級鬥爭為綱”的荒謬理論,將工作重心轉到經濟建設,三十多年沒有動搖過,但最大的缺點是始終拒絕人民的參與和監督。
改革開放以來,民間的價值觀變化翻天複地。公民權利意識高漲和責任感淡漠,大體的趨勢是思想開放多了,互聯網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社會矛盾公開化,外表亂象叢生,實則不斷進步。我相信:對國家而言,誰當群眾比誰當領導更重要。中國人民是善於學習的,會以和平的方式建設公民社會並不斷完善。我對此充滿信心,但是需要時間,不可能一蹴而就。
新疆的具體情況我了解很膚淺,2011年我去旅遊過,因語言障礙和維族群眾溝通不多。當時的感覺是他們都是和平友好善良的。下麵貼一張我和一些維族老人的合照:
雲南省我比較了解,我在前一篇帖中說過雲南省和南斯拉夫有很多相似之處。雲南的民族矛盾大多是當政者的失誤造成的。例如我在《紀念一位為捍衛信仰和人道主義而犧牲的貧窮山區苗族老人》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56881/201412/32148.html 中敘述的苗族彝族信仰基督教問題,其所受迫害連我老婆這個漢族非信徒都看不過去。什麽問題總往國內外敵人方麵扯,其實共產黨高級幹部自己也不相信。省黨委辦公室秘書周孜仁說:七十年代的雲南省委書記周興巡遊至金沙江畔,發現一座孤零零的石頭古屋固守在孤零零的山岩上,一望而為西方的宗教建築。回來昆明,他在會議上很感慨地說了:這就叫貢獻青春啊!我們天天說為共產主義奮鬥終身,我們現在的幹部有幾人能做到(外國傳教士)這樣? 可同是這位周興,同在那時候以反革命罪名槍殺了苗族牧師王誌明,又硬把個舊市雞街公社沙甸大隊回民要求重開清真寺恢複禮拜事件打成什麽“伊斯蘭共和國武裝叛亂”,開槍開炮轟塌整個寨子,死900多人,傷、殘600多人。又處決、監禁被俘回民。報紙宣傳說武裝工作隊進村時回族群眾奔走相告:“黨中央毛主席派的親人來了!”文革結束後沙甸事件平反,報紙又宣傳說回族群眾奔走相告:“黨的民族政策又回來了!”謊都不會撒得高級點。我再三譴責毛時代的那些殘暴荒唐的胡作非為,因為它們正是各種國內矛盾的源頭,是公民社會建立的最大障礙。
最後我還是重複這句大道理:建設富足、平等、寬容、講道理的公民社會,是中國長治久安的保證。為了實現它我們必須堅持和耐心。有沒有其他捷徑?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