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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可這個星期得去見校長,周末就一直在那裏抱怨罰他那法語老師,這不好那不行的,其實最憤憤的是為什麽大家都起哄就抓了他。
我就跟他說,本來你就有錯,抓你該你倒黴,可也不冤枉;小偷被警察抓了,總不能說那麽多的賊為什麽就抓我一個。
我還跟他提了醒,去校長那兒,心態要擺正,挨批就聽著,別頂嘴,可以為自己辯解,可態度要好,說話語氣要注意,不能像在家跟爹媽那樣。
星期一晚上回來一問,他沒敢去,因為害怕,他們那校長是挺嚴厲的,出了名的。主要是他心裏打好了小算盤:每個季度校長都會把他們的聯絡冊子收去檢查再發放回來;這不馬上放假啦,也差不多到時候了,他希望校長收了本本自己看到了那幾個過錯,直接扣了他的操行分,就了解了此事。
我們都勸他去“自首”,要萬一校長不高興就得把他揪去嚴懲:你該來我這兒認錯的怎麽沒來。小可還抱著僥幸心理,嘴上還挺硬:寧肯“尊嚴”地被嚴懲,也不“屈辱”地自首。
星期四我們又問起這事,小可很不高興,其實他心裏也不踏實,也就特不愛聽我們嘮叨。LG說了本來沒多大個事,如果因為他拖拖拉拉的,我們有幸地被校長召見,回家爹媽還要罰。我還跟他解釋半天什麽是逃了初一逃不了十五,他一開始還給理解成逃了第一個月逃不了第十五月,怎末也想不通。
後來小可在床上思量半天,最終決定自首去了。本來嘛,這麽提心吊膽的,後麵還倆星期的假期也不得安寧,何必呢。
今天晚上小可特別地輕鬆快樂,高興啊,心裏一塊石頭落地了:見了校長,校長說他這樣做不好,還說我們接受你到這個學校可不是因為你這樣子啊, 短短幾分鍾就放了他。
看看,躲也躲不過的事就該早早承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