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這天晚上回家以後,小馬不知從哪兒弄了個粉筆頭,在牆上寫字,還得意洋洋地把我從廚房拽過去看:這是M。我掃了一眼,就叫起來:小馬,不許在牆上亂寫亂畫!小馬辯解說:我沒在牆上畫,是在紙上畫。我定睛一看,還真冤枉他了。可他說的紙實際上是小可貼的畫,貼得有年頭了,再加上那麵牆被他們貼來貼去,弄花裏胡哨的,也不能怪我看走了眼。可那邊小可聽見又不樂意了,也是呀,這怎麽是人家的作品啊。
孩子愛學習,要寫字,是好事得支持呀,尤其是我們小馬難得拿一次筆,無論什麽筆。我想了想,找出一個小黑板,用繩子拴在暖氣片上。粉筆灰大,這黑板可以用水彩筆(FELT-FEUTRE)寫,多好。小馬在黑板上塗塗抹抹,小可也來湊熱鬧。要吃飯了,哥倆才停下來,還說好吃完飯接著玩。
第一天
小可急急地吃飽了飯,催小馬快點兒。小馬這陣子吃飯調皮,上桌子就磨磨蹭蹭半天,拿起筷子還要在碗裏撥來撥去地玩,自然落後很多。見哥哥催,趕緊往嘴裏撥拉完飯菜,腮邦子鼓鼓地就跑了。
哥倆在小黑板前地上坐好了,按照小可的主意,象白天在學校一樣上課。哥哥是老師,弟弟當學生。小可的老師認真耐心,這堂課有唱歌,“法語”和“算術”;學生答不出問題,老師提示有方,學生答對了,老師熱情鼓勵:真棒!100分。小馬也是好學生,專心聽講,積極回答問題,還真像在學校一樣,發言舉手。有時沒舉手就答完了還不算數,重新舉手得到老師的認可再答一遍才行。答對了得到老師表揚,小馬還美滋滋地舉舉小拳頭:贏啦。
該洗澡睡覺了,催了好幾遍,哥倆才下了課。老師給學生每門課都給了“A”,還給加了個品行表現分,自然也是“A”。小可問弟弟好不好玩,明天吃完飯還玩不玩。小馬當然說好玩,明天接著玩,不過條件是他也要當一回老師。
第二天
一吃完晚飯,哥倆又都坐到小黑板前了,這每天晚飯後的電視娛樂也自動地取消了。
小可先當老師,有了昨天的經驗,更得心應手。隻是有些操之過急,一高興把他五年級課的東西給小馬講上了,哪那行呢。不得已,又降低標準,從基礎打起,認字母ABC和數字123。
小馬躍躍欲試地等著執教鞭,上課就不太專心,再加上難度大了,不好玩,屁股下麵開始長釘子了,不停地要求:該我了,該我了。
好不容易小可過足了癮,下了課,評分就比昨天差了:唱歌=A,法語=B,算術=B-,表現=C。
小馬對得了什麽分一點不感冒,就著急著當老師也威風威風呢。上了黑板,大筆一揮,畫了幾個鬼符,指著其中之一提問:這是幾?小可用心揣摩了半天回答說:2。不對,是三,罰你。好厲害的老師啊。
小可不服氣,嚷嚷起來:這是3嘛?這是3嘛?你會不會寫字?小馬神氣著呢,就是3,就是3。哥倆誰也不服誰,請媽媽當裁判。我也不能讓人老師下不來台呀,抹稀泥吧:是3,是3,隻是好像尾巴太輕了,看不太見。不算,再來吧。小馬到底有點底氣不足,放了學生一馬,又畫了一個1在黑板上:這是幾?這回小可答對了,小馬很有成就感啊:對啦!就在黑板上抹了兩下,自個也不認得,想想說:100分。
沒一會兒,小可就要求下課,小馬大概也覺得當老師太累,學生太刺頭,就答應了。
第三天
這天吃完晚飯,哥倆又都坐到小黑板前了。
開課了,小馬這學生不老實了,1說成是2,3說成是5,反正成心搗蛋。小可繃著笑臉,懲罰學生:站牆角去!小馬樂嗬嗬地爬到牆角去了。過了大約半分鍾,老師就解除了懲罰,叫學生回來接著上課。隻是回到黑板前,小馬又故伎重演,小可也不心慈手軟大罰特罰。隻是外麵學校不能體罰,家庭夜校自然也不能羅,老師的手段就很受限製。隻聽得,老師一直不停地喊:站牆角去!回來!學生就在黑板和牆旮旯之間來回爬行。嘻嘻哈哈地,這堂課就在老師學生同樂中結束了,老師沒忘給學生打分,真慘:法語=C,算術=C,表現=D。
第四天
吃完晚飯,小馬又要上課。小可再沒了興致,自己在黑板上寫寫畫畫。小馬就抓爸爸媽媽當學生,一個一個地給上課。不過爸爸媽媽們當差都當油了,先講好條件:隻上一堂課,完了就得自己玩。
上完了課,哥倆又開始為搶黑板打架,你抹了我的字,我在你的畫上畫。不得已,我用紅筆畫了條中線,一人一半,才算消停會兒。
第五天
吃完晚飯,哥倆又都坐到了電視機前。夜校也就關門大吉了,連黑板也沒人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