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手當然喜歡槍,但以前喜歡的原因大部是因為好玩。雖然是個人愛好,在擁槍禁槍上麵的觀點當然還是處於冷靜的考慮,那就是禁槍(如同中國)絕對當然肯定好, 但是(當前美帝)無論如何實現不了。有槍雖然帶來隱患,但是現實中沒有槍的後果,卻也是誰都承受不了。
以前都是理論分析,昨天真正有了親身經曆。事出突然不能圖文並茂,文字表達也可能過於平淡,但身臨其境絕對是驚心動魄!
女兒剛上高中,學校離家的距離剛好錯過能享受校車的待遇,所以距離不遠但不能放心,每天都是大人接送。房子的地段雖不是繁華(Urban)但也決不偏僻(Rural),所以一直是掉以輕心,認為孩子在家絕對安全。沒想到快十年過去了,早已麻痹大意的家長被響亮的警鍾狠狠地震撼了一次。
家裏的房子雖然正對著馬路,但是前後都有大片的草地,後院還有高高的柵欄,隻有通過並列不遠的院門和屋門進入。屋子廚房裏當然還有個門可通向後院。不好的一點就是車庫不常用,長長的車道(Drive Way)一目了然,很容易判斷家裏有沒有人。更不應該的是家裏還有個習慣,就是院門和廚房的門都是不鎖的,方便了那幾位經常忘記帶鑰匙的領導。所以理論上運氣好的盜賊是可以自由出入的。這也是美國以前治安好的時候留下的後遺症,和政治正確是水火難容的。
卻說下午女兒放學被媽媽接回家,送到門前下車後媽媽直接開車再去上班。女兒打開前門進屋後,發現廚房通向後院的門大開著,也沒在意,走過去關上鎖好。但是可能感到屋子裏麵的氛圍不對,主臥室的門開著,裏麵的櫃櫥也都開著。女兒開始有些擔心,直接給老爸打個電話確認是不是早上我們沒有關好。那邊的槍手大吃一驚,知道苗頭不對,馬上飛車回家。
這邊女兒聽到爸爸要回來,自然是高興加上放心,自己坐下來刷手機,不多時就聽到廚房門有動靜,一個人打開了紗門正在扭動廚房門的把手試圖進來。憨憨的女兒也沒在意,還以為是爸爸提前到家了,去開門的前一瞬間才發現是個陌生人。女兒當時是嚇呆了,但是那個人也是吃驚不小,好像沒想到屋裏有人。因為知到爸爸馬上就到,女兒倒也沒有嚇壞,按照學校老師教那一套,問他想幹什麽,然後告訴他爸爸就在地下室馬上就上來等等。那個人結結巴巴地說想要找一隻狗等等難以置信的謊話,馬上就逃之夭夭。隨後女兒看到一輛卡車(Pickup)從門口高速駛過,但是驚慌之中甚至沒有記下車的樣子。
隨後槍手也飛車回到家裏,安慰女兒再一起察看各個房間,當然沒忘了現取出枕頭下麵的左輪槍,就是以前常說的鎮宅之寶。插一句就是,不愧是Smith Wesson的登峰造極之作,仿佛槍一入手,已然胸有成竹,神閑氣定。但是其實也沒好氣,畢竟把女兒嚇得夠嗆,自己還要耽誤工作不能評勞模,連忙心裏提醒自己眾生平等眾生平別衝動。沒料想這一察看,更是驚心動魄,正如女兒說的,臥室已經被侵入了,衣櫥的門全都大開著。奇怪的是床上的手機桌子上的筆記本電腦都沒有動過,驚奇中更有一絲詭異,女兒嚇得一步也不肯離開爸爸了。地下室的門也大開著,但是不知道是不是被光顧過了,甚至不知道莫名其妙的盜賊不止一人。女兒打開了所有的燈,反複提醒老爸帶上槍,這才抓著老爸的衣襟跟著下到了地下室,轉了一圈,每個角落都檢查過了,這才長出一口氣,說不怕了(We are safe now)。
慚愧地說家裏實在太亂,什麽痕跡也發現不了,但大致看來什麽東西也沒丟。可惜的是腦筋不靈的槍手無論如何也拚湊不出一個合理的哪怕是猜測。
據女兒說,那個人個子不高,長得和電視新聞中經常出現的那些人一樣(大家懂得),所以一眼就能看出不是熟人或者鄰居。最後開了卡車逃走,也一定是有備而來。
看來最有可能的情況是,盜賊是獨個行竊,剛剛進入屋內就聽到外麵的汽車聲音,馬上從廚房跑到了後院。等聽到汽車離去的聲音後,以為家裏還是沒有人,再想從容地大撈一把,但被女兒驚走。奇巧不期的是能在槍手回到家之前逃走,可是兩邊都省了許多麻煩!可能這麽說有些過了,但是槍手確實覺得兩方麵都很幸運。如果能早點到家看到臥室裏麵櫃櫥大開的情形,心裏的氣加上手中的槍,見到那家夥的話,很可能不會太客氣。但那樣一來,善後的事宜也是會讓人頭痛不已。眼前這樣的結果,雖然還是有些憋氣,但算得上是危機中的皆大歡喜。
再想起來,也可能是臥室裏麵的裝飾,就是槍手有些得意的槍法(書法是朋友的),可能對蟊賊的逃跑決定,也貢獻了不少的說服力。
領導回家最晚,聽得女兒的描繪也是連聲唏噓,吃驚不已。本來是個申請購槍撥款的大好時機,隻是槍手心中慚愧,不久之前剛剛買了一支帶來好運的德國槍。目前的裝備,衛國還差得很遠,但是保家已經是絕對綽綽有餘。更重要的是要讓女兒更熟悉手槍的使用,才是安全的關鍵。
兩個女兒都對槍不反感,陪老爸去靶場也不勉強。可是都唯一中意舒適的點22LR小口徑,對更有效果的點38Spl幾乎是置之不理。這也隻好循序漸進,或者也許是該考慮點22馬格南的時候了。
還有一點思考就是這次所謂事件,實際上每次都會是一樣,任何狀況肯定都是出其不意的突發事件,所以多長時間能把槍拿到手裏也是存亡攸關的關鍵。以前槍手親自設計的那款左輪槍盒子固然新穎,但還是不如把槍帶在身上。強調一次就是要把槍帶在身上!現實生活中確實有些場合不能在身上帶槍,哪怕是隱蔽持槍也不行,那麽能夠把槍隱藏在車上也是個不錯的選擇,這樣在進入任何有限製,或者有需要的地方,都能有所預備。
不是危言聳聽,其實是萬不得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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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家防槍藏起來,其餘都在槍櫃中。
確實挺危險的
我覺得你家裏的中文書法堅定了罪犯的決心(他要是能分清中文和其他東亞文字),因為我們華人的有錢的名聲早已在外了。
當然他不知道樓主是華人中的例外:不僅有槍,還擅長用槍,還有保駕護國的決心和勇氣,而不是跪地投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