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可以買槍了
----神經病的綠卡旅程
神經病的綠卡旅程-兼向XIAOBAITU, PIJIANG, RADIOLOGY等致敬
綠卡神經病
我是國內的碩士,這裏的博士,申請時持H-1為一家不大不小的美國公司工作,當時公司已經被大集團兼並,雇有專門的法律律師事務所,所以辦綠卡的過程相對於我來說十分簡單。
我個人的條件還包括,國內知名科研所工作12年(真的不明白為什麽當時要出國,可能命中注定吧。出國後不到兩年,所內體製改革,工資改革,現在再回頭看看當初左右的弟兄們,個個活得有滋有味的,這是題外話了)。 在國內的時候,所作的科研項目都是國家重點之類的,所以也算是碩果累累。發表中文刊物文章30多篇(第一或第二作者),英文刊物文章10篇(第一作者)。專利4項。科學院科技進步二等獎1項,其他省市級科技獎3項。9年前來美國讀書(???!!!),老板是個大牛,push的十分厲害,錢給的很少很少,但是文章又發表了7篇。
關於推薦信,盡管老板嚴厲,好在我給老板的印象還好,畢業時同意以後寫推薦信,我到公司工作後又催了一次,最後老板打電話告訴我說找了其他幾位教授一起寫,讓我找律師分別起草。我當時也不知天高地厚,就是自己起草,真的是感謝我一位好朋友,把自己收集到的推薦信和本人經律師改過的推薦信都讓我參考,最後炮製了幾封,最多找了幾個美國人看看,人家都客氣得很,所以基本沒改。我現在(英語水平略有提高後),自己都不好意思再看那些推薦信了。
剛剛和公司提出辦綠卡時,雖然政策允許,但本地人事部門拖了又拖,每次和HR Manager約個Appointment都要一兩個星期,四五個月以後才正式啟動(通知律師)。現在想起來那個Manager 忍不住還在暗暗咬牙,如果他沒有給我拖這幾個月的話,說不定下麵的種種壞運氣都能夠避開。其實在想一想,人家也沒有太過分,也可能覺得當時我工作的時間還不夠常,所以有些盡可能的怠慢。能分享給各位的是,在有些公司,類似的決定通常隻由某一個人決定,如果能事前了解情況的話,往往就會事半功倍。下麵要提到的HR Representative 就是一個相反的例子,其實我和人家也攀不上什麽交情,隻不過在進公司辦手續的時候打過一些交道,彼此認識而已。在聽說綠卡還要經過她手以後,還厚著臉皮送了一張聖誕卡(想起來現在還會臉紅,當然以後就年年不斷了)。但是所得到的幫助,正如下麵提到的,確是非同小可。
公司的合同律師基本沒有拖拉,接到人事處的通知後,立刻回信說我有可能不用Labor/Perm而直接走Outstanding,馬上和我加上人事處的代表開了一個電話會,慚愧的是當時我的聽力和口語都慘不忍睹(盡管念了4年書),好在人事處的代表幫忙摻合。律師聽到我的情況,又聽說我已經拿到了幾封推薦信,連連稱讚,說就是應該辦Outstanding。讓我把所有的材料給他們傳過去看看。
律師看過材料以後,說我的情況很不錯(This IS outstanding),但是最好有幾封不同背景的推薦信,因為我的推薦信都來自我畢業的University。人事處的代表說既然如此,我目前的老板應該幫忙,我因為剛剛加入公司,人生地不熟的,不好開口。就想讓律師將就遞上去算了。但人事處的代表說她有辦法,馬上Schedule 了一個Meeting with 我的3個直接和間接老板們,由她添枝加葉把情況介紹了一遍,老板們也爽快,又湊了2封,我自己也找了兩個朋友。加上已有的,一共湊了8封推薦信,其中後麵的4封是律師事先過目過的。剩下的事情就是比較簡單的paper work了,體檢,出生公證等等。
關於公司的律師辦綠卡,我的體會是律師一般會及時遞材料,不會長時間不理你。前麵提到過的很友好的人事處代表就直接告訴我,每次和律師聯係的Email都最好而且應該同時copy給她一份,當時以為是公司要求,其實好處還在於對律師有一個監督的效果,因為人事處相當於律師老板。律師辦綠卡另外的好處就是幾乎自己不花錢,每年的Advance Parole都是律師主動辦的。我是H-1,愛人在家裏照顧孩子,所以沒有提出辦EAD,現在想起來是一個錯誤,如果愛人辦了EAD的話,就是不工作,也會有許多的便利。
至於不好的方麵,也許是我胡猜,首先是律師可能不盡專業,因為公司不一定找一家什麽樣的法律事務所,一般來說移民問題不是公司所關心的。像我的情況,律師態度沒說的,但是Petition Letter我猜想是在我把485的表格都簽字寄去了以後才匆匆起草的。我在公司人事處長簽字之前要來看了一下,一共6頁紙,全部摘自8封推薦信。小標題的序號還有一處錯誤。急匆匆的我加了幾句話,包括對我推薦人的介紹,我的工作經曆等等。當時心裏相當的不滿意,但是也沒有辦法,隻好自我安慰說也許公司Sponsor的案子都是這樣的吧。另外還有一處較大的錯誤,當律師把填好的485發給我校對時,A# 是空白的,但是我自做聰明的認為我已經有了A#,就是OPT卡上的那個,所以就添上去了,律師(其實是助手)也沒有異議,表格交換了幾次後就簽字寄去了。至於這個錯誤對我的申請過程有沒有,或者說有多大的影響,也許永遠沒有辦法知道了。
從律師接手這個申請,到所有材料寄出,共計100天左右,速度還是蠻快的。原因還在於我自己之前準備了幾封推薦信,出生公證,結婚公正等等也都是事前準備好的。
全家的485申請時03年5月底寄到移民局的,6月份接到通知按指紋,Code 3,律師說這是一個exciting news,當時我們也不明白(後來才知道Code的含義),但是感覺不錯,因為當時綠卡批準速度非常快,形勢大好。特別是一個月以後Advance Parole也收到了,計劃年底回國一次,心情平靜而高興,就等綠卡了。
轉眼到了九月,排期大倒退的消息鋪天蓋地而來,當時心裏無論如何也不願意接受要再等5年的預測,但是毫無辦法。奇怪的是幾天以後律師給我發了一個email約我通電話,當時我真是激動不已,以為真正的幸運降臨了。但是電話通話的結果還是通知我排期的事情,還說他們會想辦法聯係移民局,看能否加快我們申請的處理。我當時真的希望能相信這最後的童話。後來才知道,這隻是律師走的一個過場,因為與此同時,律師寫了一封詳細的email給公司後轉給我的所有老板,信中明確指出,我的綠卡最極端情況可能需要5年後才批。當時的公司正在改組,我原來的Manager走了,換了一個年輕的綠卡印度人做老板,此人專業精通,人也聰明,給美國人的印象常好,但是對中國人算計的淋漓盡致。他接到律師的email後馬上就找機會告訴了我,彼此心照不宣,我當時的心情可想而知。
從那時候開始,每天登陸文學城移民論壇,把所有的帖子都看一遍。這個習慣至今未改(匪號的原因之一)。同時也register 了移民局網站,每天看處理日期和LUD。可惜的是LUD自按指紋以後就沒有再變過。到了年底,網上140的處理日期已經超過我的priority date了,140還是沒有動靜。這下又平添了一樁心事,也不回國了。每天上網查找各種方法看如何能使上一份力量。朋友告訴我說可以請議員幫忙,臨時抱佛腳上網查到議員的地址,表格之類的,認認真真,恭恭敬敬的填好寄出。當時感覺像是給包青天大老爺寫信一樣,把自己的資曆都又列了一遍。寄出兩天後,家裏電話接到留言,說我的案子 is pending,就算完了。當時也有聯係過律師,但律師認為時間還在正常範圍內,所以建議我再等一等。
轉眼過了06年新年,因為排期還沒到,所以盡管140批沒批也確實影響不大,所以幾個月內都沒有動作。直到有一天接到了一封email,通知說我們全家Advance Parole都快到期了,問我要不要renew?這封email來自我根本不熟悉的law firm,所以又花了我好長的時間才搞清楚,原來公司已經換了一個合同律師事務所,我所有的材料都已經轉到了新的律師那裏。當時的心情就像又被潑了一盆冷水,鬱悶的無以複加,因為不知道換了律師以後,會平添多少周折。後來發現,新的律師(助手)好像更細致一些,甚至每次給我寄出文件都會給我一個Tracking Number,但我提出140過期而沒有動靜的問題,總是認為正常。
到了06年7月以後,排期走完。我又開始著急起來,向沒頭的蒼蠅一樣也不得要領。又過了一段時間,律師終於同意file an official inquiry。八月中,我收到了移民局的一封信,回答律師關於我140提出的inquiry,告知”This case is under routine security checks”。這樣輕飄飄的一句話,又讓我搜索了幾個禮拜的Internet,但是至今也沒有弄明白為什麽140要任何的security check。
現在想起來好笑,當時每天的日子可是備受煎熬。因為不知道那個”routine security check”到底是什麽?所以一點時間概念也沒有,不知道要等到那一天。每天上班就是找機會上網看移民論壇,竭力想找到有關同樣或者類似的案子,明知不能解決問題,但也不能袖手旁觀。最後歸納(實際上是想象)出來的可能性有3點,(1) 案子都被移民局弄丟了;(2) 140和485被綁在了一起,都在等name check結果,恍惚記得確有這樣的例子,就是140和485同時批下來;(3) 公司方麵的問題,這是屬於瞎疑心了,但是印度老板確實讓人不放心。因為不能確定是name check,所以催都沒有辦法催。最後想實在不行找另外一個律師或者自己動手,再遞一份EB-1a或是NIW140吧。 所以那一段時間,基本上業餘時間,包括一部分工作時間都用來收集範文模板,準備第2個140了。
接下來的情節就有些tricky了,不知道有沒有人能figure out來龍去脈,anyway寫出來大家看看稀罕吧。
八月底,寫信給律師,請教關於”routine security checks”,沒有回答。要求將140轉為premium process,律師回信要求獲得總公司的授權,因為當時公司還在重組過程中,銀根緊縮,加上前麵提到過的印度老板,我就忍了沒有再繼續。
九月中,接到移民局的另外一封信,是回複律師的又一次inquiry,說”this case met the criteria for special handling”。總算是個好消息。
十月初,接到議員的查詢的Update,說”this (140 case was assigned to an immigration officer”。
十月初,接到第2次指紋通知,當時距上次指紋約有16個月,看不出什麽倪端。
十月底,接到律師的email,說我的140已經轉為premium process,感激之餘,我至今尚未弄明白究竟是誰給的order。
一天後,第二次按指紋。
兩天以後,140批準。
當時有個朋友,也是拖了很長時間,結果按第二次指紋後一個月,485就批了。當時我們也這樣盼望,已經年底了,頭發都白了不少,就希望有好消息,當然也沒有作回國的計劃。不幸的是命運給我們準備了更多的功課。
也許是有點兒跑題了,我們的H簽證06年底到期,自然公司的律師十月份就幫我們提出了renew申請。但不幸得是,這次我們的申請又一次被耽延了。事實上,我們的申請直到07年2月才被批準,當然這是後話了。但是我們必須renew我們的駕照(之前的駕照和H visa 同時到期),而本地的DMV就是不給延,一定要H-1的批準通知書才行。各位看官可能覺得沒有什麽,但當時我們真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語。當時我就連無照駕駛的後果都在網上查好了,考慮了許多方法,包括國際駕照,外州駕照等等,沒有能行得通的。甚至都跑到了本地的律師事務所,也沒有用。全年攢的假期一半都用在這件事情上了。最後實在沒有辦法了,跑去了一個邊遠的小鎮上的DMV(那裏的工作人員絕對nice),用Advance Parole當身份證明,本來AP沒有列在State Documents 裏,那裏的工作人員根本不知道什麽AP 之類的事情,但我們小心翼翼的解釋了半天,工作人員耐心聽完,請示主管後給我們延了一年。說起來大家可能不相信,我當時的心情可是狂喜,外麵不敢表露什麽,心跳得厲害,眼睛不眨的跟蹤我們的表格在工作人員手中轉來轉去,生怕有誰提出異議,直到最後一關,裏麵的人把我的舊卡打孔注銷以後,才暗暗長出了一口氣。辦好以後,老婆孩子到就近的商店裏轉轉,我等在車裏,忍不住再次拿出駕照,揣摩不已加愛不釋手(現在回想起當時我的那幅可憐相,真想抽自己幾下)。
06年過去了,全家還算高興。靜下來想一想,我覺得我最好的聖誕或是新年禮物居然是,駕照!!!接到其他在美國同學的電話,聽到別人利用新年假期旅遊,消閑等等,不由得有些辛酸。
07年開始了,前麵提到的印度老板升了一級,還從別的部門調來一個他自己的印度哥們到我們組,同時提升作我的新上級,新來的人也是官癮極大,但業務不行,全靠我幹活,基本上是一個工人苦幹,兩個老板變著法試驗不同的管理方法,以求提高工作效率和產率。兩個老板對我的綠卡情形都十分的清楚,所以放心大膽的為所欲為。當時我每天唯一的希望就是得到綠卡!得到綠卡!得到綠卡!
我給公司的新律師填了關於我們485的G-28委托書,律師查詢回來的結果居然還是 ”This case is under routine security checks”,我簡直氣昏了。當時州裏的參議員和眾議員都換了,我同時也開始新的一輪郵件攻勢。與前一年不同的是,這次參議員和眾議員都回信明確告訴我說,我們的485”are pending for name check”,總算知道病根了。我趁熱打鐵的分別再寫信給參,眾議員,希望能幫我加快 name check,結果大家都知道,不出所料的杳無音信。
綠卡看來是卡住了,因為我的緣故,全家也都沒有太高興的時候,偏偏這是國內也傳來了壞消息。嶽父嶽母幾乎同時生了大病,而且都不太可能短期痊愈。老婆和孩子都想家想的發瘋,所以決定無論如何暑假她們要回國一次(我就免了)。剛好她們新延的AP也下來了,(06年申請AP的時候,3個人的申請一起遞上去的,老婆和孩子的一個月就下來了,而我的多耽擱了2個月,不知道什麽原因。所以07年的AP就沒有一起申請)。問題是當時感覺是綠卡可能無限期被卡,內心裏仍然希望有朝一日被批。但是孩子還沒有按指紋,所以非常希望在回國之前,至少把指紋按好(她們準備在國內住上3個月!)。
隻剩下最後的辦法了,就是寫信給第一夫人。當時網上有關第一夫人幫助加快Name Check的報道此起彼伏,我想再寫信是不是都有點兒晚了,就讓我上中學的女兒也寫一封,條件是拿到綠卡後,給她買一個最好的iPod!!!
兩封信寫好寄出後,沒過幾天,心裏又感覺沒有著落了,因為從網上(包括這個壇子)來看,就是第一夫人幫忙的話,成功率也不是很樂觀。所以我開始準備WOM,在印度三哥的壇子裏有一個超長的帖子,綜合了公民和綠卡兩方麵的案子,當時共有400多頁。我天上班的時候有時間就看幾頁,好消息壞消息都不少,越看心裏覺得越沒底。無論如何,按照帖子裏的指點,一步一步開始準備WOM。當時Name Check還不到2年,加上140已經批了,所以不太想請律師再花5000大洋,就是想自己一步一步,現炒現賣地摸著石頭過河。第一步是取得FBI的那個沒有用的FOIPA,大約兩個禮拜後有了回音,結果當然是”No Record”。第二步是收集WOM案例和模板,大概找到了4-5篇關於485訴訟的案例,準備照貓畫虎地也遞一個WOM,第三步剛剛開始想向當地法庭要一份Pro Se Kit,不想收到了FBI的信,告知name check completed。
FBI的信是07年3月底收到的,當時的感覺可真是撥雲見日,說句老實話,那是當時已經很少有過的真正的高興。FBI的信是回複我給第一夫人的那封信,至於我女兒發給第一夫人的那封信被Closed掉了,是因為孩子的年齡不到18歲,所以回信中和我客氣的解釋了一下,最後告訴我我的Name Check was completed, and result was sent back to HQ of INS in Washington。這樣一來,我上移民論壇的頻率和時間都大大增強了,老是搜索那些通過Name Check後,案子多長時間被批準的情況。最後得出的結論是1到3個月,平均2個月。自此每次電子信箱來了新郵件到要激動一下,晚上回家開郵箱心髒也要多跳幾下,那滋味可是不容易。
四月下旬,開郵箱的時候終於看到了三封同樣的INS of DHS 的來信。可憐我當時拿著信上樓的時候腿都軟了,心跳的更是不行了。當然各位已經猜到了,那些信其實是通知我們,485案子都從VSC轉到TSC了。當時心裏的別扭就別提了,失望是當然的,更不忿的是黴運怎麽還在緊緊地跟著我。其實關於485案子都要轉到TSC的消息已經在網上傳了很久了,但是我們的案子一直沒有消息,心裏暗自揣摩,說不定我終於中了一次好運氣,到頭來還是一場空。本來還有希望近期拿到綠卡,這樣案子在INS旅行一圈,拖得再久也不足為奇了。
老婆孩子的回國機票是一個月以前定好的,當時來看極有可能孩子的指紋通知會在她們回國期間收到,想到那時再開始一輪焦心的等待。怎也擺脫不了的黴運!想到這裏心理就堵得慌,不行,再接再厲地寫信,First Lady,Director of TSC,Senator,Congressman,把實際情況一五一十地說了又說,懇懇切切地希望她們能幫我們一把。當然結果竹籃打水,客氣一些的說盡量幫忙,但是不能保證。直接一些的幹脆不回信了。順便說一下,這個問題或者要求,我也向律師提出過,律師的回答是’No body can ask INS for a biometrics appointment’。
家人回國以後,生活也好也不好。上網的時間更多了,上班的時候,(主要是吃中飯的時候,其它時間老板們盯著呢),不好意思看中文網站,就在印度3哥的網站裏混。在公司裏工作的情況更加糟糕了,前麵說過的印度老板,把他的老鄉調來給我當頭不說,又把一個朋友安排在我們組,那是一個從歐洲來的移民,把印度哥們哄的整天飄飄然,所以新來的也算是我的老板,這樣我上麵就有了正式的,間接的,和非正式的3個老板。最慘的是3個老板3個方向,各自為政,(3個人在一起的時候,好像步調方向都是一致的,但是私下和我談話的時候,各有各的見解,各有各的理論,各有各的計劃),所以我無論如何,都不能滿足老板們的要求。窩火是有些窩火,後來想通了反正也沒有向上爬的機會,保持現狀還不是大問題。妙就妙在虱子多了不咬,如果不求上進的話,那個老板想批評也沒門兒,因為我正在做'其他'的課題。以前惱恨不能盡力工作,現在則是心喜可以隨意偷懶。
這中間還有一個小插曲,當時沒有太重視,後來也沒有完全弄明白,大家看看吧。七月中的一天,因為辦公室改建(由以前的room改成cubicle),所以吃過中午飯後沒有出去,打算把電話機挪一下。偏偏電話就響了,拿起來聽,裏麵講得很快,環境也吵,讓對方重複了三遍才明白是移民局的電話,當時毫無準備,著實緊張了一把,好不容易弄明白這是一個相當於Follow up的電話,大意是我給某個人物寫的信背轉到移民局了,所以移民局看了一下我的案子情況,認為一切正常,讓我安心等待。當時因為等的心焦,電話裏說得又不著邊際,所以沒有太在意。現在回想起來其實是一個極好啟示,說明案子正在處理,或著說移民局把我的案子翻出來了。因為當時寫的信(寫信時為了以示鄭重,用的都是公司的Letter Head),不計其數,所以至今也沒有搞清楚是那塊雲彩下的雨,感激之情隻有埋在心理了。
算來從開始動筆到寫到這裏,已經有五六個星期了,不知道什麽時候才能寫完,也不知道到時候還有沒有需要或者勇氣把這麽長的文字貼出來。到時候再說吧,至少算是我自己這兩三年時間的祭念。
老婆孩子在國內可就不一樣了,自她們回去以後,嶽父嶽母的病情都比較穩定,再就是心理也接受了診斷結果,所以精神狀態好多了。回想起來,雖然我心裏不滿,但那三個月也是老婆孩子近幾年最高興的日子了。
我在這邊等得已經無話可說了。突然接到了律師的email。自從一開始,除了寫email問律師問題以外,我是不太希望收到律師主動來信的。這次的來信又時讓我五味俱全,信很簡單,就是TB補材料,因為我們體檢的時候,醫生對大人幾乎都是直接做Xray而不是皮試。本來REF是應該高興的事情,畢竟前進了一步,以往的懷疑,什麽材料丟了,公司老板搞鬼之類的都不曾存在等等,不好的方麵是心情真的是覺得委屈,怎麽好事沒有我的,壞事我一樣也拉不下呢?老婆還在國內,算來回來以後再重新體檢的話,時間幾乎來不及了。當下馬上給國內打電話,告訴老婆作TB,然後把結果拿回來給這裏的醫生看,以求節省時間。再過幾天,律師轉來的RFE也收到了,不可置信的是RFE隻是給我一個人的,盡管我們一起體檢,一起遞485。沒有什麽好說的,被人當猴耍慣了,這次自己主動當了一次猴。趕緊和大夫約時間。同時再一次投入進網絡之中,尋找關於TB RFE的話題。
其實我在來美國是做過一次TB的,入學之前,學校曾要求填一個體檢表格,當時TB的結果是12X12 mm,入學以後還有校醫專門為此找了我一次,解釋了半天我才明白12X12是有點太大了,要我做一次Xray,我也不知道怎麽辦,當時也沒有車,更不知道東南西北,妙在臨出門的時候,大夫發現我已經超齡了,當場把轉診單撕了,讓我forget it。
網絡搜尋的結果大家都知道,那個TB RFE絕對是個不可理喻的行為,一方麵移民局大叫人力不足,經費短缺,一方麵又對幾乎所有的Xray陰性要求TB RFE,從亞洲來的人因為BCG疫苗的緣故,幾乎都是陽性。移民局隻有在接到TB陽性的報告以後,才會去考慮Xray陰性是最後的權威的結論,然後批準綠卡。後來網絡看得多了,覺得移民局此舉也不是完全莫名其妙,可能是在配合某些衛生部門在做調查。但是從我們個人的角度來講,這種霸道的官僚行為真是把人害苦了,如果能回到原來體檢的醫生那裏還好,可能百十塊就搞定了,如果要換醫生,或者醫院刁難的話,整個體檢都要重新做,金錢上都算得上一個損失,精力時間更是無法估量。我3哥論壇上就看到過好多重新體檢的例子。
話說回來,我從網絡中得到關於TB RFE的討論和經驗,從別人的結果看,基本上都是回到原來的醫生那裏,做一次TB Test,如果是陽性的話,在做一個Xray,寄回去兩三個禮拜,就會聽到好消息了。可惜運氣不好的我可能是被黴運嚇怕了,繼續的搜索,終於找到了一兩個讓我心驚肉跳的壞消息。也是從3哥論壇來的,有人體檢的醫院或大夫,可能是太(不)專業了,檢查出TB陽性以後,在I-693體檢表上注明,醫生建議服藥3到6個月,藥是可以從本地醫療機構免費領取的,但是3到6個月是不是太可怕了,如果移民局真的擱置申請3到6個月,然後再來一次RFE的話,意誌再堅強的人也會含糊的。
也不知道當時我是太勇敢了,或是太膽小了。反正我不想再做一次TB了,因為結果肯定是陽性,多花錢不說,還要多花3天的時間,到時醫院說不定也會建議服藥之類(當然可能性很小)。從移民局的Memo中我找到了可以Waiver TB的條件之一是,本人必須有以前做過TB而且TB陽性的Written Record。我從網上給以前的University 寫了一個email,學校的醫院真的非常Nice,馬上就把我的Medical Record都給寄來了。我又打了一份移民局關於TB Waiver的官方說明,和一份從專業醫藥衛生網站上下載的關於亞洲國家普及BCG疫苗的報道。拿著這些材料一起去了醫院,可惜的是,根本沒有見到大夫(Civil Surgeon)隻有護士和填表的人(也許是高級護士?),幾乎什麽也不懂,說什麽TB結果隻是1年有效,我還要給他普及一下TB的知識,最後同意隻做Xray,並且在I-693上注明我以前做過TB Test。沒想到的是,現在醫院的Xray也不能當天拿結果了,必須等專業人員來Judge結果。好家夥又多等了2天。等到那結果的時候,沒想到I-693上還是老樣子,TB Test 一欄Check 的是Not done,我幾乎氣昏了,幸好接待室又碰到了前麵的那個高級護士,和他講了半天,才給我在表上注明, Patient had a history of TB positive。 Patient was a receiver of BCG in China。謝天謝地。
拿到體檢表以後,又給移民官寫了一封信說明情況。然後所有材料一並寄給律師,這回真的是覺得有盼望了。沒想到材料寄出很多天了,網上看不出一點LUD之類的動靜,我知道不應該,但還是忍不住email給律師寫了一封Email談談口氣,沒想到還真寫對了,這次律師(其實是助手)可能把我的材料忘到一邊了,接到我的email以後才鄭重其事的說,我應該再做一次TB以求保險,如就這樣遞上去的話,可能還會有一次RFE。我當時真是氣得要命,我在這裏盼得昏天黑地,律師那邊居然還沒有給我遞上去。馬上給律師發了封email,並且附上了我所找到的移民局官方文件,證明如果有記錄的話,TB是可以Waiver的,這次律師可能也不想再費神了,馬上就寄了出去,當時已經是8月底了。
RFE材料寄出去以後又是一番苦等,整天熱鍋上的螞蟻一樣。上班的時間不算,周末休息在家的時候,每天上網幾次check有沒有update,也別說,那幾天的update也特別頻繁,可惜是沒有最後的好消息。老婆孩子都接回來了,因為機場太遠,又是午夜航班,所以幾天沒有休息好,加上老婆帶回來難得的好酒(其實是二鍋頭,但確實是我的最愛),所以倒是有幾天沒有去想綠卡的事情。
九月份的一個中午,老板吃過飯後,再一次把我找去,其實沒有什麽事情,可能隻是想鍛煉一下Manage能力,談了一大通,我當時氣很不順。回到自己的辦公桌前麵,有新Email,頁麵往下一翻,是從CIS 來的,好家夥急忙鼠標一點,Approve Notice Sent,當時真是魂飛天外,身子好像都飄起來了。馬上給家裏打電話想告訴老婆這個好消息,也沒有在家。在單位也沒有什麽人可以告訴的,一個下午過的不知所措,也不知道喝了多少水。後麵就沒有什麽好說的了,沒事找事再上網查查批準後多長時間能收到綠卡,每天看郵箱,過了幾天,又是一封Email 通知我,Card mailed,第二天晚上,綠卡和Welcome Letter 一起收到。當初在交485的時候,以為當時的照片就是為綠卡用的,所以竭盡全力的照了一張好照片,沒想到第一次按指紋的時候又要照相,偏偏幾分鍾之前和老婆吵了一架,所以綠卡上的照片慘不忍睹。
在後來就是等老婆孩子的綠卡了,盡管還是不順利,但是心情當然平靜多了。前麵提到交485的時候,全家是一起體檢的,所以心裏等的其實不是綠卡,而是RFE for TB,偏偏一個月以後,老婆的綠卡直接批了。還是那句話,運氣運氣!分析一下,可能老婆的綠卡確實是在VSC Pre Approved 了,隻是在等我的Name Check,轉到TSC以後根本沒有碰過,因為當時移民局嚴格了TB的程序,如果她的綠卡是在TSC 批的的話,一定會有RFE 的。
再過了一個月,接到了孩子的指紋通知。孩子還有幾個月就14歲了,所以按指紋的時候,工作人員非常nice 的要求我們作Code 3,而不是通知上麵要求的Code 2。指紋打好,全家又高興了一把,總算萬事俱備了。沒想到,幾天以後接到的Email 不是像別人同樣情況下接到的Card Production Order ,而是 This case was transferred to another office for process,就是我們案子從VSC 轉到TSC 時所接到那個Email。這下可好,又是一通上網、擔心,從新來一遍。好在這次隻是又拖了一個月而以。新年過後,孩子拿到了綠卡。其實如果移民局肯在拖一拖,讓孩子綠卡14歲上時以後收到,我們就能免去許多麻煩,還能小小省下百十塊錢,可惜不行。真是佩服移民局,再忙,再亂,再錯,都能給自己謀福利,好事總是移民局的,倒黴的事總是我的。
我的綠卡剛剛收到的時候,律師也同時收到了Approve Notice ,馬上為我發了一個Email 表示祝賀,同時要求我將綠卡的複印件寄給他們一份備案。以後妻子的綠卡也是照常辦理。孩子的綠卡收到以後,在寄複印件的同時,我正式表示了感謝,也算是結束了合同。律師寫信回來也是結束語,It has been a pleasure to working with you 之類的話,我想人事處也應該明白我的移民過程正式結束了。因為當時和老板們的關係很不愉快,所以希望公司方麵盡快了結此事,就是以後換工作的話,間隔的時間多一天是一天,以免以後有麻煩。
孩子綠卡延期不用律師了,我也自己辦一回,其實簡單得不得了,孩子的綠卡不能electronic file,所以隻能paper work。唯一的問題,聽起來荒唐,就是要不要提出申請換綠卡。前麵提到過,孩子指紋做的是Code3,所以接到的綠卡也是有指紋的和成年人一樣的哪一種。功課又來了,上網打電話請教同路人,得到的答案隻有兩個,就是可能要換,也可能不用換。最後問律師,律師當然建議延期,To be on the safe side。我想也是,表格填好以後,附上$80支票一張,寄出去就再次開始等吧。
因為孩子的第一張綠卡的有效期是十年,所以換綠卡的事情不急。但可能使我的命運,這次還是不順利。首先是Receipt number係統裏查不到,打電話也不行,因為電話也需要有效的receipt number。剛剛有些著急,指紋通知也接到了,還是同樣的receipt number。沒有辦法去打指紋吧。INS 的工作員非常nice地告訴我們,receipt number問題之前發生過,忘了就是了;我女兒這次也不應該申請renew綠卡,因為前一次已經做過指紋了,可既然我們主動要求交錢,那就隻好在打一次指紋。各位看官覺得如何,是不是我的運氣背無以倫比了。當時我可是好長時間才緩過來。
後記
不好意思,實在太懶了,寫到這裏已經快一年了,不知道還要寫多久。
一年以後,星星還是那個星星,天也還是那個天;老婆還是那個老婆,公司也還是那個公司。Of course,心情大大的不一樣了,所以老板nasty的時候,感覺也不那麽在意了。幾年以後再加上一句,前麵提到過的老板,已經被雷掉了一個,走著瞧吧。
盼望綠卡期間給自己許下的雄心壯誌,包括換工作,旅遊,等等, 都不知道那裏去了。假設一下,如果現在拿到綠卡的話,也沒有太多本質區別。回過頭來像一想,那兩年多的折磨其實大部分都是自己加給自己的,那麽多的期盼,驚慌,憂慮,還有時時刻刻的搜索分析信息,給律師,議員無數次的信件往來,真的覺得不值得。記得壇子裏有些前輩一再地說,綠卡隻是身外之物,別為了綠卡ruin了眼前的人生,當時不能體會,現在可是刻骨銘心的理解了。
其實也不能說綠卡沒有任何用處,因為我終於可以買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