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聖經記錄了人類曆史上的第一個婚姻:“耶和華 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說:
‘這是我骨中的骨,
肉中的肉,
可以稱她為女人,
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
因此男人要離開父母和妻子結合,兩人結為一體。“(創世記2:22-24)
“幸福的婚姻不是1+1=2, 而是0.5+0.5=1, 或者0.6+0.4=1。 不僅婚姻,任何人與人的完美組合,都不是義人與義人,完人與完人的組合,而是罪人與罪人之間的彼此接納,彼此包容,彼此擔待,彼此補充。
從我自己信耶穌前後的婚姻經曆中,領悟到一條夫妻相處之道;認自己的罪,免對方的債,就一同享受幸福。認對方的罪,免自己的債,就一同忍受痛苦。”
人生,對每個人來說都是一條陌生路。命運,不是由意料之中的事構成,而是由意料不到的事構成。嫁給你的,不一定是你原來想往的那個人。 絆倒你的,並不是你日夜提防的那個人。你的職業可能與你當年的誌向毫不沾邊。至於人生的結局,不管你是誰,都掌握在上帝手中。“載自《遠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