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也有的尷尬事
(2012-10-06 13: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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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女兒與同事一起去酒吧,人家找女兒要ID證明她夠18歲。女兒拿不出ID來,人家對友好的對女兒說,沒關係,如果你不喝酒,要是有合適的supervise,也是可以來我們的酒吧的。女兒的同事在旁邊幸災樂禍的說,沒問題,我夠24歲了,可以supervise她。
去年過聖誕節的時候,女兒拿回來一塊做成聖誕老人的大巧克力。我們以為女兒又是童心大發,給自己買了兒童巧克力。結果女兒紅著臉告訴我們說,那是她的boss特意買給她的聖誕禮物,我一看這個樂呀。
女兒是那種精力過剩的孩子,上學時覺得無聊,我們隻好給她中間升了一年級,這樣她上大學時就不夠18歲。當時她申請了LSE. LSE來錄取通知書的時候特意強調,女兒入學後如果去他們學校的酒吧,一定要有老師的supervision才行。
女兒在長相上遺傳了老公的基因,屬於那種小巧玲瓏型的,而老外長的則是人高馬大的,加上女兒年齡又比同班的同學小一歲。所以上中學時,女兒與同學逛街買衣服時。都是她陪同學去成人店買同學的衣服。然後同學們陪她去兒童店買她的衣服。
有一年我們與朋友一家出去玩,朋友的兒子和我們的女兒要看電影,我們就買了電影票陪兩個小孩子看電影。結果進門時人家無論如何也不讓我女兒進去,因為那電影是12+電影。我們一而再再而三的解釋說我女兒已經夠12歲了,可是最後我們也沒看成這場電影,原因就是人家無論如何也不相信我女兒有12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