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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者有其業”應是共同富裕的必要選擇【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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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者有其業”應是共同富裕的必要選擇【原創】
2011-9-28 09:49

  共同富裕是指國家強盛人民富裕,它建立在國家經濟不斷發展的基礎之上,它在地區之間行業之間人人之間占有財富的差距日益縮小。共同富裕是當今中國社會各階層人民的最大公約數,中低收入者當是自己的願望,先富者希望減輕自己一些原罪的負罪感,當權者不但以此為執政理念而且希望以此調和社會兩極分化的矛盾。所以大家都不同程度地支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並已成為中國共產黨的既定方針。

  如何才能共同富裕?社會上有不少建議。大多屬於如何改善二次分配,比如稅收改革、低保福利、保障型住房、醫療教育福利、慈善公益等等。也有屬於改善一次分配的,如提高最低工資限額、工資隨物價指數變動、定期調整工資等等。這些建議受到廣大百姓的支持,也的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民生。本文不是評論這些在資本主義國家都會采用的措施的是非,既然這些措施都是資本主義國家為調和階級矛盾而行之有效的方法,當然我們社會主義國家也應該可以做到。事實上我們也看到即便是在西方發達國家他們也遠沒有解決並且不可能真正解決共同富裕的問題。作為社會主義國家我們應該有我們自己的共富之路,有我們自己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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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龍翔五洲在“社會主義新模式的探討”一文中提出“對民營經濟要采用發展利用和改造的改革政策,對其實行全員股份製改造,使所有雇員和企業主根據勞動價值的不同和發展成果共享的原則擁有不同分量的股份,每一個企業成員既是勞動者也是企業主。”在這裏我稱之為“工者有其業”。

  說到這裏,我想介紹一個小故事。我的一個朋友,經營著一家民營醫療儀器經銷公司,公司的每個職員雖然他們大多不是資金參股人但都享有一個不同的公司股份,不論公司的業績是紅紅火火還是慘淡經營,都沒有一個員工跳槽或被解雇。員工們不僅每月得到較為豐厚的報酬,每年還有分紅和包括健保福利、教育培訓、免費的集體旅遊在內的多種福利。前幾年,國家整頓商業賄賂,很多醫院都緊縮了采購行為,公司業績一落百丈。在這種情況下,通過員工們的群策群力開源節流共度了難關。因為他們每一個人都是公司的老板——公司真正的主人。正是這樣的故事啟發了我的“工者有其業”構想。2011年中國的民營企業生產總值占國民經濟GDP超過了50%,這種股份製改造必定會惠及相當多的城鎮居民。這種對剩餘價值歸企業全員所有的所有製模式屬於企業的集體所有製,完全符合社會主義的性質,是一種值得推廣的共同富裕的所有製模式。這種先分好蛋糕再做大蛋糕的“工者有其業”是真正的勞有所得,最能激發企業的積極性和活力,它應是共同富裕之路的必要選擇。

  中國現在有多種所有製,對於其他所有製如何實現工者有其業的改革呢?這是一個政策性很強課題,需要更深入的研究,我初步認為原則上可以這樣考慮:

  對於全民所有製企業應該恢複實行職工代表大會下的廠長經理負責製,企業的剩餘價值中的合理部分應向全民派紅利,用這種方法來實現工者有其業的改革,體現工人階級的主人翁地位,體現全民所有的屬性。對於混合所有製的企業,屬於全民部分和民營部分,可以分別參照民營企業和全民所有製企業的方法實施。對於外資企業或外資部分,可暫不實行這一改革。

  對於農村的集體所有製需要改變土地承包的小農經濟模式,在自願的基礎上逐步推行以土地和勞力入股的股份製的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經營以農業為主的養殖業、禽畜業、林業、手工業、食品加工業、製造業、物流業、供銷業、旅遊業等多種規模化集約化經營。因地製宜地逐步發展大農業,農工聯合企業和農工企業集團,以便推行機械化作業和農村水利化建設,提高抗災能力。國家繼續對農村實行優惠和傾斜政策,逐步發展農村城鎮化,減小城鄉差距,大大增加農民的實際收入。

  對於全民所有製的文教衛生等事業單位和國家公務員,因為他們不屬企業故不實行工者有其業的改革。他們將從較優厚的福利和工資待遇來體現他們的勞有所得,體現他們的共享發展成果。

  “工者有其業”是一種經濟改革,更是一種政治改革。它不但使勞動者支配和分享自己創造的剩餘價值,走上全民共同富裕的康莊大道,而且讓所有的勞動者都享有對所在企業的經濟民主,參與企業的發展、管理和監督,進而必然促進了全民的社會民主和政治民主。(這遠比資本主義國家一人一票式的空頭虛偽民主不知要強多少,那裏的人民有一人一票選舉被指定的、不能代表自己意願的總統的權利,但沒有支配和分享自己創造的剩餘價值以及在所在企業參與管理和選舉企業主的權利,這難道不是空頭虛偽的民主嗎?——嗬嗬,扯遠了,就此打住。)

  大家支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不等於大家都會支持“工者有其業”的改革。我曾經將這一構想分別與幾個民營企業主朋友商討過,有的人第一反應就是“你要革我的命呀!”非也,這隻是一種改製。在改製中沒有“打土豪分田地”的血腥,也不像上世紀50年代讓資本家拿定息的公私合營改造,遠算不上是革命。在你發家的過程中,有勤奮打拚的一麵,也有不光彩的原罪一麵,在你擴張資本階段你是明白無疑地長期侵占了勞動者的剩餘價值。你是虧欠勞動者的債務人,若現在對你實行工者有其業的改製,你隻是歸還你先前的債務,是勞動者分享改革發展的成果,這就是“工者有其業”的正當性。聽了我的這一席話,這位朋友隻好不得不點點頭。

  “工者有其業” 現今隻是一種構想、理念和建言,要達到實現目標還有好一段路要走。“耕者有其田” 出自孟子《梁惠王章句上》,近代由革命先驅孫中山先生在1924年提出,因為中國當時經曆了內亂和外患,除了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蘇區土地革命時期部分實踐過外,經過了30年左右的時間才在全國大陸和台灣實現。在社會主義製度下中國實行“工者有其業”的時間應該不會這麽長,它是會受到各方的阻力,主要是國內外的資本主義勢力、既得利益集團和黨內的代理人。實現這一目標需要水到渠成,也需要人們的積極推動和鬥爭。(龍翔五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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