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人為什麽講大話會麵紅,騙了人會心裏不安,害了人會內疚?

(2011-04-24 08:42:29) 下一個

人為什麽講大話會麵紅,騙了人會心裏不安,害了人會內疚?

這可能是和物競天擇有關。

以前的人不像今天一樣,都生活在一個個過萬人的國家裏。以前他們就像一群群的動物一樣,一起生活,一起狩獵,一起和其他群落爭地盤。地球上充滿大量的群落,這些群落人數不多,都是自生自滅,群落和群落之間隻有鬥爭,沒有合作。而且這些鬥爭都是很殘酷和野蠻的。

如果一個群落裏麵的個體常常內鬥,互相偷襲,互相欺騙;那麽大家整天就是防範自己人,做任何事情都不能同心合力,如果有其他群落襲擊,肯定很快就被消滅了。相反如果群落裏的人有一點點膽小,害怕傷害自己人的話,那個這個群體就能夠就精力放在狩獵和爭地盤。他們也比較同心合力,容易壯大起來。

這個現象應該同樣適用於所有群居動物。經過幾萬年的物競天擇,這種現象變成動物的“天性”了。所以人類出現之前已經,群居動物已經有這種普遍不做有害自己群落事情的“天性”。不過群居動物的這種“天性”有點像機械,每個個體的行為習慣都差不多。它們的天性就比較單純和容易觀察。

但是人類社會比群居動物複雜得多,人類的獨立思想能力比動物強得多,個體的行為習慣都可以有很大的分別。人類的天性就比較複雜和難觀察。每個人表現出不同的天性,有些人比較抗拒做傷害自己人的事,有些人對這種事不會有很多的思想鬥爭,所以表現出來就是人人都有不同的“良心”。

不過總體而言有“良心”的人類群落是有利於發展壯大的,沒有“良心”的人類群落是要被淘汰的。經過幾萬年的物競天擇,“良心”的現象被不停的加強,結果便是有“良心”的群落越來越大,越來越不能容忍傷害自己人的行為。

最後的結果便是人類都有“良心”,社會有“道德”,”羞恥“等概念。倫理故事,聖賢的教導,宗教,法律的出現是比較後來的。客觀上可以說都是物競天擇的必然結果:沒有這類“玩意”的群落都不可能壯大。

事實上,這也是為什麽動物都不吃同類,都愛護自己的孩子。因為即使偶然出了幾個喜歡吃同類,不愛護自己孩子的個體也不會被其他個體容忍。因為容忍這類行為的群落一定不能壯大,所以這類群落剛出現就滅亡了。我們是看不到這類動物的。


非群居的動物也同樣虎不食子

以上的論點說明群居的動物不會傷害自己的幼兒。但是非群居的動物也同樣虎不食子

生物的最重要特點就是傳宗接代,因為沒有這個特點的已經滅亡了。事實上,隻要生物的"傳宗接代率"超過一定的門檻才可以不絕種。所以有很多低等生物都是大量生育來保證達到這個後代,但是隻有小數幼兒能夠長大到交配的年齡,就是因為要保證"傳宗接代率"超過一定的門檻。隻要超過一定的門檻,動物是可以吃同類的!

一些動物為了保證它的後代能夠成長,會將體弱的吃掉,以保證另一個能夠長大!這是媽媽的“天性”,因為有這種“天性”的媽媽的後代才的"傳宗接代率"才超過一定的門檻,才得以不絕種。

所以‘非群居的動物也同樣虎不食子’。因為食子的已經絕種.除非是每次生很多後代,但是也不能過度食子,否則也會絕種,這個和群居與否沒有任何關係。事實上,雄性動物好色也是物競天擇的結果;因為不好色的雄性動物比較難傳宗接代。所以“性”是物競天擇的放大效應。

回到我原來所講的群體吧。群體裏的個體互動是很微妙的,它可以決定這個群體是滅亡還是興旺!

一個群群體裏的個體不可能天天都相敬如賓,因為一個群體沒有領袖也不成。不要忘記群體和群體之間隻有競爭的關係,沒有出色的領袖如何和別人爭地盤,爭食物?所以一方麵內部要有競爭,但是另一方麵當一個領袖上位後,就不可以容忍破壞群體和諧的害群之馬!

隻有適當把握這兩個互相矛盾特征的群體才可以‘一統天下’!任何微妙的變化都會被幾萬年物競天擇放大。

我剛才說過“性”是物競天擇的放大效應。我認為“感情”和“良知”也是物競天擇的放大效應。因為一個比較有“感情”和“良知”的群體比沒有“感情”和“良知”的群體更容易建立一個永久的社會。

動物雖然都愛護後代,但主要是保證後代能夠長大交配,對於他們的幸福是不大上心的。所以每一代都是重新積累。

但是有“感情”的就不同了,會願意為下一代的幸福而化心思。下一代能可以有一個更有利的起步點。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