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俺媽在我奶家有兩個親妹妹一樣的小姑子。俺媽把事全跟她們說了,包括想給一些錢讓大家放棄繼承權的想法。她們首先表示絕對不要一分錢,是大哥大嫂的房子,又不是從父母那裏繼承的。可是她們也沒把握家裏其他的兄弟姐妹,這裏不乏當初孩子結婚跟父母搶房和自己結婚把母親轟出門去的個別人。當然他們當時也是被生活所迫。我媽更犯難了,這好妹妹一分不要,壞孩子倒可能大撈一筆。這不是沒天理了嗎?
兩個姑姑決定給俺媽做臥底,準備擺一個鴻門宴,把兄弟姐妹都聚齊,不帶家屬,由兩個姑姑領頭,所有人當場表態。如果不辦不成再考慮給錢,或其他辦法。
這事三年以後終於成行。當天除了臥床的大姑全都到齊。俺媽在兩個姑姑的護擁下終於以大嫂的最後一點威嚴和大家說了這事。沒想到大家都欣然同意,說哥哥給我們夠多了,這房跟我們沒關係。
兩個姑姑說怕夜長夢多,回家再變卦,立刻宣布明天就一起去公證處辦手續。沒人反對,事情就這麽成了。
臥床的大姑,不能去公證處,得由公證員到家裏取簽字。不知怎麽去的時候和大姑的兒子發生爭執,沒簽就走了。這個節外生枝十分令人煩惱。我姑又托人情讓他們辦事員再跑一趟。結果人家直接要人情費4000塊。結果我們沒有給親戚錢,給公證處上了供。
接下來我妹在炎熱的夏天東奔西奔了快兩個月辦手續,人都瘦了一圈。要證明我奶隻有這8個孩子,所有人的檔案都沒有寫全,最後又請證人,鄰居親戚老胳膊老腿地往公證處跑。幸好我們遇到一個年輕幹練的公證員,否則誰都不管這事,就一句:太難了辦不下來。
當我妹把大紅的寫著俺媽名字的房本拍了照給我看的時候,我不知道是高興還是心酸。我妹多年向往的帶著孩子回國玩的美麗假期,就淹沒在害怕擔心求人遭白眼,感謝別人做本職工作的無謂勞動中了。
中國現在發達了,大家的良心比窮不得已的時候好些了,但依然嚴重缺乏信任,辦事單位還像以前一樣毫無效率可言,每天在證明“我媽是我媽”中消耗人力物力。不合理的法律和程序,讓遵紀守法的人吃虧受罪,逼迫人走歪門邪道。如果不是信仰的支持,我們很可能寫假遺囑,而且大部分中國人,包括我們的姑姑叔叔並不會為此譴責我們。
世界沒有淨土,可是如果社會的運行揚惡挾善,想做個好人真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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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世間,想做個壞人也難!都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