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權與民主,是一個相對的概念。
沒有完全集-權,沒有一點民-主的政權,也沒有完全民-主,沒有一點集-權的民主。
為什麽?
集-權和民主,都是一種社會管理的手段,不是目的,不是信仰。
如果把民-主和集-權當作上帝一樣來崇拜, 並且拿集-權來否定民-主,或者拿民-主來否定集-權,有三種可能的情況:
1。 頭腦簡單,不知所雲。
2。 沒有知識,不知集-權和民-主為何物。
3。知道民-主和集-權是何物,但為著自己的私利, 故意指鹿為馬,信口雌黃。
同時,集-權-和民主,都在發展變化之中。
一方麵,集-權裏麵不斷涅生民-主的因素。
另一方麵,民-主,又須臾離不開集-權。
所謂的民主,就是選舉一個代表去進行集權統治。
何時,何地,采取何種的民-主和何種的集-權,取決於當時的曆史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等因素的製約。不是某個個人所能夠決定的。
一句話:沒有集-權的民-主,和沒有民-主的集-權,都是不存在的。
把兒地魔 很民-主,也很集-權。
隻有社會和整體的人的認識水平發展到某個水平,就有某種相適應的社會製度。
而且,社會製度的變革,是需要鬥-爭和革-命的。
因為社會製度的變革,必然造成社會利益分配的變革。
所以,階-級-鬥-爭,是社會變化的動力。
“民主隻是集權的一種方式,而不是各行其是,不是無政府主義”----網友遲延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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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說的有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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腿子,您老主子說的,,,,,,,,,,,,,不是人民選舉出來的政府,是設有臉皮來代表人民,隻有建立在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的自由與民主選舉政府的基礎上麵,才是有力的政治。 (毛澤東答中外記者團---《解放日報》1944年6月13日,,,,,,,,所以你拍錯馬屁,
至於,采用專製製度還是還是民主製度,是取決於當時的曆史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諸多因素。那麽是由誰來決定,采用何種方式最適合的?在專製社會,一定是高高在上的既得利益集團決定,他們當然是認為專製好。而被統治的百姓又沒有權力決定。這似乎陷入了是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循環裏。
讓每個人都參與國家治理是民主政治的目的。但是國家治理不能按所有人的想法。所以,真正有價值的民主不僅僅在普及每個人的民主權利,更重要的是如何將民眾訴求,集中並轉化為合理的國策。這是一個嚴肅與艱難的過程。因此,民主是"程序理性",從來不是"目的理性"。
將民主當作"目的理性"的人,都是知識很少的浮躁者。他們將某種民主方式的達成,當作是理想社會的實現的根據。並以此說明民眾成為國家主人,是很可笑。它將平等生存權(真正民主目的)換成了平等選舉權(代議)。在資本主義的環境裏,掌握資本的人才是擁有更大主人感的群體。因為,媒體就掌握在他們手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