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股票等夫妻共同財產,很難分給配偶以外的人。即便是想把自己的一半夫妻共同財產,直接給孩子們,也需要通過律師來建立trust, 而且還要考慮到稅務問題,給配偶的財產基本是免稅的,額度很高,給父母們的不一定。這裏涉及到非常複雜的法律問題,為了以後遺囑不被challenge, 必須請律師處理,而且每一個州的法律都不一樣。
想給父母留錢,最好是身體健康的時候,專門買一份人壽保險,受益人是父母,父母年紀大了如果以後過世,受益人可以改成配偶或者孩子們。人壽保險是contractual rights and obligations.你可以指定任何人作為受益人,法庭不會challenge你。
同樣屬於contractual right and obligation 有你的401K, retirement account.這些財產都是要你寫受益人的,當然每個州具體法律都不一樣。記得以前上學的時候,上business law,教授舉了一個例子,有一個人結婚以後,把他的養老金賬戶的受益人寫了自己的太太,後來他離婚了,又再婚,一直忘記更新受益人。後來他死了以後,所有養老金都給了前妻,他現任的妻子說,如果他現在活過來,我也要把他掐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