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554)
2013 (293)
2014 (541)
糯康在得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對他的死刑複核裁定後,舉起雙手,懇求中國政府寬恕。
湄公河慘案元凶糯康等4人3月1日執行死刑
來源:京華時報 2013-03-01
今天,製造湄公河“10·5”慘案的糯康、桑康、依萊、紮西卡被注射執行死刑。一直淡定的糯康表現出了焦慮和緊張,血壓升高,並表示想見10個子女。據悉,除被執行死刑的4名罪犯外,涉案的泰國不法軍人不能引渡到別國受審,泰國警方表示,如果最終殺人罪名成立,這些不法軍人也將麵臨重刑。
案件大事記
2011年10月5日
兩艘中國商貿船在湄公河“金三角”地區水域遭劫持,13名中國籍船員在湄公河泰國水域被槍殺。
2012年4月25日
糯康被抓獲。在此之前,依萊於2011年12月13日被抓獲,桑康在2012年4月21日被抓獲。
2012年5月10日
糯康由老撾依法移交中方。
2012年7月2日
泰國向9名涉案軍人發逮捕令。
2012年9月
“10·5”案件中的6名犯罪嫌疑人被昆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2012年11月6日
“10·5”案件一審宣判。以故意殺人罪、運輸毒品罪、綁架罪、劫持船隻罪數罪並罰,判處被告人糯康、桑康、依萊死刑;以故意殺人罪、綁架罪、劫持船隻罪數罪並罰,判處被告人紮西卡死刑;以故意殺人罪、綁架罪、劫持船隻罪數罪並罰,判處被告人紮波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以劫持船隻罪判處被告人紮拖波有期徒刑8年;判決6被告人連帶賠償各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共計人民幣600萬元。根據每名原告人的不同情況,所得到的賠償金額也不同,最高達到55萬餘元。
2012年12月26日
“10·5”案件二審宣判,維持原判。
2013年3月1日
將對糯康等4人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