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554)
2013 (293)
2014 (541)
可以預料,今後TG的海監漁政會進一步強化對釣魚諸島的後續維權巡航執法活動。
海監代表中國,海監執法是一種明確的主權宣示行為,這點沒啥異議。但漁政護漁巡航執法雖說也是一種政府行為,但容易被外人曲解、誤解或歪曲為僅僅是在維護自身的漁業權益,而不是領土領海主權。
為了避免此類有意或無意的曲解、誤解或歪曲的發生,建議TG漁政公務船以後進行釣魚諸島維權護漁時,最好能同時以海監身份出現。
當然最好的是,能夠將農業部的漁政部門與國家海洋局合並,共同組建“新海監”或“海岸警備隊”。如果現階段合並有難度,可以考慮些折中方案,諸如農業部的漁政公務船出海執行公務時,可以加掛TG海監旗幟,或同時塗上海監徽標等臨時性措施,以避免不必要的曲解、誤解或歪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