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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身得解放”的利比亞將要實行伊斯蘭教法!

(2011-10-26 17:38:42) 下一個

“新生”利比亞正在考慮實行伊斯蘭教法

據歐洲媒體10月25日報道,獲得了“新生”的利比亞正在考慮怎樣與伊斯蘭教法共生共存的問題。在伊斯蘭教法中,包含有很多被歐美等西方國家認為是不人道的傳統做法。

幾天前,就在民眾歡慶卡紮菲死亡的時候,就有大量傳言說“新生”的利比亞將要實施伊斯蘭教法。這一可怕的前景,令歐美諸國感到異常驚駭。。。

利比亞過渡委員會的主席賈利勒

其實,這樣的前景預測並不是第一次被人提及。利比亞全國過渡委員會主席賈利勒就曾表示過:“我們作為一個伊斯蘭國家,將采用伊斯蘭教法作為我們的基本法律基礎。”

為了緩和西方國家的強烈不安,他也補充說:“我想向國際社會保證,我們利比亞人是‘溫和’的伊斯蘭教徒。”

由於參與推翻卡紮菲的伊斯蘭極端主義者希望能夠成為未來政府的一部分,這種伊斯蘭教法的政治訴求就更加高漲了。畢竟他們是推翻卡紮菲前政府的最主要的生力軍和戰鬥力量。

需要指出的是,要想在利比亞推行西方的自由主義法學幾乎沒有任何可能性。

伊斯蘭教法的解釋是“安拉的法律方式”,具體分為“現代派”、“傳統主義派”和“原教旨主義派”等三大流派。每種不同流派持有不同的觀點、習俗、行為方式和處罰方式。

世界上的多數伊斯蘭國家的法律均是基於伊斯蘭教法。隻不過有些國家較為激進(伊朗、沙特等全部海灣國家),而有些國家相對比較溫和(如埃及和敘利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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