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交往過一個自己開公司的男友,年收入過半米。此人好顯富,另外情商比較低。以前的白女友,三十有四了,離異無孩兒,無工作,就靠他養著。
他業務繁忙,經常出差。那女人還不理解他,經常埋怨他。好不容易他拖著疲乏的身軀回來,當晚就得陪她上夜店狂歡去。這老兄吃不消了,終於和她分手了。
這下留下了後遺症。再交往,他就定好了規矩了,我就是我,喜歡的留下,不喜歡的走人。我再也不會去討好任何女人了。所以約會時穿著短褲,拖鞋就來了。我收拾了一下,他還告訴我,下次別收拾這麽整齊,放鬆。我這個人很隨便的,我在家從來不穿襪子。因為我整天都得西裝革履地見客戶,你是別指望我在結婚典禮那天之前穿西裝見你。
剛開始我還挺被他這種放蕩不羈的做法吸引的,也就經常tshirt,短褲的就去約會了。可幾次之後,我就發現,這個人不尊重人呀。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