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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大學教授之間爭吵什麽,兼談“千人”吸引人的和應當謹慎的方麵

(2011-01-27 10:59:28) 下一個
在美國當教授的,如果是在研究型大學,不論私立,還是land grant, sea grant的州立,大多數是50%教學,50%科研。有些人拿了tenure後對科研全然喪失了興趣,開始混日子,與之前的勤奮形象判若兩人,讓人驚歎人心隔肚皮。從九十年代美國民間就有廢除tenure的呼聲,因為普通人認為每禮拜6小時課,加上備課,答疑,開會等等也不過20小時,收入卻高過中等收入不少,實在太舒服劃算了,至少州立大學不應提供這樣的養懶人條件。幾經交鋒被我們這些既得利益者給抵製住了,但是2008年危機後,某些大學曾想關閉一些nonessential的係同時解雇該係全部的tenured正教授,多數理科係暫時還無此近憂。國內現在引進千人,一般的協議都是每幾年審核一次,沒有tenure,倒是有原始資本主義的野勁兒。

那麽美國的大學教授之間爭吵最多的是什麽?兩樣都涉及到人:a係裏新的tenure-track position該給誰;b係裏誰該拿tenure,誰該走人,誰該提正教授。敢在開會時吵架的一般是已經當了婆婆的正教授,還在熬tenure&promotion的小媳婦們除了個別情況,是隻有聽的份兒,沒有說話的膽兒,美國人概括為,開會時,assistant professors should be seen but not heard. 而這些“自以為是,有恃無恐”的正教授們腦子裏都裝著很多research topics,其中多少是 good ideas,多少是garbage就因人而已了。這些topics要是全自己做是做不過來的,所以需要RA,有的正教授同時帶3-5個博士生,有的則吸引不到任何博士生。比用博士生更有效的是用助理教授, 因為年輕的助理教授能拿到教職都已經是本學科百裏挑一甚至千裏挑一的強手了,不需要多少training就可以完成交給的任務,甚至可以幫著正教授指導博士生。

問題是再怎麽小媳婦,這些助理教授也不可能給係裏每個正教授都打工。一般是每個助理教授都有一個正教授的mentor,通常是研究方向接近的。這個mentor有幫助指導助理教授的科研,使其最終拿到tenure的義務,往往也有科研上的合作。係主任一般都需要關注這些mentoring,以免年輕人被使喚的太過分。想想看,如果某正教授同時mentor好幾個年輕人,把自己的想法發表成文章就又多又快了,指導的博士生就又多又強了。有了這些成績,下次申請NSF的錢可以要的更多了,這樣在係裏的話語權就更大了。於是下次係裏招聘助理教授就更可能是與自己方向有關的,可以mentor更多的,如此的良性循環就成了self-fulfilling.

當然別的正教授也會盡量阻止這種情況,其中一個最有效的辦法就是找個理由把已經在給你幹活的助理教授掃地出門,削弱甚至打斷你的良性循環,同時爭取他自己的良性循環。至於掃地出門的理由,除了poor teaching evaluation 經常用來對付亞裔之外,一般還是關於科研的。可以是grant個數少,金額少,不是PI,不是本學科的NSF核心Program等等。也可以是關於publications,總數量少,在本學科的頂級刊物上發表的少,引用率低,太少與別人合作(說明興趣狹窄),太多與別人合作(說明沒有獨立科研能力)。而辯護的理由無非也是反其道而行之:文章數量少是因為質量高,太少與別人合作是有獨立工作能力的體現,等等。

這些department politics因為都涉及到年輕人的前途,所以更顯得特別的肮髒。在我當係主任的那幾年裏曾經嚐試通過製訂相對穩定的tenure內部標準來阻止有些正教授今年對喜歡的助理教授用一個標準,明年對不喜歡的用另一個。結果係裏多數的正教授都反對,孤掌難鳴。為什麽多數正教授反對呢?因為在缺少明文標準的條件下,每個正教授都是有一定否決權的爺,助理教授都不敢得罪。我當時就感歎,在一所美國大學,用法治代替人治的想法這隻胳膊,還是擰不過民主的大腿。我當的隻是Chair,不同於Head,翻成中文都是係主任,但是後者基本上可以獨裁,所以很多問題嚴重的係,一旦Dean任命一個好的Head,撥亂反正,幾年之內就好轉了。

現在國內引進千人,都有相應的團隊,團隊人選由千人自己定,不用和競爭對手吵架或做交易。這對於習慣了nasty fights的很多美國正教授是一個refreshing change。整個團隊都由自己mentor, 那是什麽勁頭。有了這樣的團隊,出了很多成果,很難想象團隊的Head會被炒魷魚,這大概也是為什麽目前千人都不談tenure的問題。如果沒有自信在三年內帶領團隊幹出個樣來,就還是別出這個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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