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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幗不讓須眉(5)

(2024-10-29 07:06:03) 下一個
第五個故事
 
這前四個故事,結局都是好的,女事主用槍保衛了自己的生命。這第五個是個悲劇。。
 
大家印象中德克薩斯是牛仔州槍支很自由,但是1991年,德克薩斯州並沒有法律發允許民眾在公共場所帶槍。S醫生剛考了個正骨的執照,她不想惹麻煩失去執照就把槍放在車裏拿著包出來。當事情發生時她的槍在幾百尺遠的停車場裏。
 
這一天她和雙親來一家飯館吃午飯。瘋狂的暴徒G開著卡車撞進飯店,一手一把手槍見人就打。S的父親與他搏鬥企圖奪槍,被他殺害。她母親來救護他父親也被殺害。
 
G打死了23個人,打傷了27個人。警察趕到把他打傷。途窮末路的罪犯自己一槍爆頭斃命。
 
S醫生距離凶犯隻有十五尺。從小槍法熟練的她完全可以一槍把他放倒。但是當她伸手去摸包裏的槍時,意識到她的槍在車裏,錯過了救自己的父母和別人的機會。
 
現場有大概一百五十人,都是沒帶槍的良民。要是在現在的德州帶槍合法了,至少會有十個帶槍的人,沒等S醫生動手就把凶犯收拾了。但是。。
 
S醫生後來成為人妻人母,成為堅定的擁槍運動支持者。她到議會作證,促成了德州通過允許公民攜帶隱蔽武器。一直到今天她還是在支持公民持槍權的活動中起顯著作用。有一次她去一個集會講演。在第一排坐了幾個主流媒體的記者,對她冷嘲熱諷。但是沒等她講完,這幾個就開始抹眼淚,從此再也沒在媒體上說她的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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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1)
評論
清漪園 回複 悄悄話 我幾年前讀華盛頓郵報的地方版,一位德州女士開車來DC,車裏有槍,被警察抓了。我覺得德州女士好冤枉啊,她隻是不了解DC的攜帶槍支的規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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