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IL FREE的結果
BAIL本來的用處,是一些非重大的犯罪,交保以後可以釋放回家。現在Z黨治理的地方,說窮人沒錢交保就得進監獄(其實不是這樣。監獄門口就有借錢給墊保金的公司,到時不上庭公司派人把你抓來)。我有房客就是因為販毒要5000塊保金,找了付保公司來墊上。到時候出庭了付人家利息手續費隻是保金的一小部分,最後關了三個月。當然如果罪行嚴重,法官給保釋金開得很高,你基本付不起也沒人借你,那你就先在監獄蹲著吧。
現在徹底取消保金(比如我昨天說的那個在德州殺害開卡拉OK的韓國人的黑人,保金10萬,取消保金殺人犯那就大大方方回家了),有相當一大類罪行就當場釋放了。
名義上這些人會被排日期去上法庭,但是第一,他們可以不來。。不來了警察也不會專門上門來抓他們,也許下次犯罪的時候才發現這是個逃法庭的。第二,排日期可能排很長時間,這些人又會接著幹壞事。第三,人家可能逃到外州。比如我有個房客就是在外州販毒跑到我這裏來,外州警察來調查過但是沒法執法。
比這更深遠的意義是,警察幹脆就不抓了。我有房客被趕走以後連著4次撬門回來,警察來了把他趕走而不是逮捕,說我們把他抓進去馬上就得放出來,上麵還嫌我們給添麻煩。這地方沒法律了,還是想想把房子賣了吧。
所以,這法律一出,統計犯罪立刻下降,Z黨又可以吹噓自己的政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