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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天冷,但是太陽很好。象狗狗一樣找窗前太陽曬得暖暖的地毯一躺,枕個枕頭讀書。
讀不了一會兒就呼呼睡去。
醒來太陽已經西移,搬到床上打開燈繼續讀。
這是個澳大利亞開創初期的故事。
庫克船長(不是賣蘋果的那位)發現了澳洲大陸以後,英國人頗有幾年沒想出該拿它幹嗎。這時候英國的城市還沒有到工業化的繁榮,城市裏聚集了很多沒有生計的流浪人口,經常靠犯罪為生。英國當時對這種犯罪的懲罰是很重的,比如偷東西幾次就可以處死。
於是有人就提議幹脆把這些不可救藥的人打發到那個再也回不來的地方自生自滅去。
1788年,第一批囚犯被送到澳洲。政府給他們提供兩年的食品和管理人員,如果服完刑不犯事可以分一塊土地。
這第一批犯人裏有個十幾歲的孩子,偷了律師兩本書到當鋪去買,立刻被抓住了。他被判了七年送到澳洲。
兩年過去,這些人也沒能建設起能自給的家園,都眼吧吧的等著政府下一次船來送些吃的。
船來了人們都到碼頭上去等著,結果發現又來了一批囚犯。。。。
不過還好,一起來的還有一批女的,很快被大家分了。這男孩也找到一個因為偷了個床單被發配的女孩,從此兩人過日子。
7年過去表現良好,被分配50畝地一家人開荒耕耘,養了九個孩子,最後還當上了當地的警察。
這兩口子子孫綿延,到現在估計超過上萬人(父係和母係加在一起),幹什麽的都有,在澳洲成了大姓。
寫這文章的人,就是他們的後代,是個記者。
澳大利亞人並不忌諱祖上的這段曆史。可是他到泰國,是很傳統講究出身的地方。他去跟別人喝酒,就不免說起自己的祖先是個小偷流放犯。主人聽了,就出來給他打圓場。說,您這名字聽起來象個貴族,您去查查,也許會查出個公爵什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