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5)
2011 (2)
2013 (42)
2015 (93)
2016 (126)
2017 (121)
2018 (90)
2019 (105)
2020 (233)
2021 (239)
2022 (249)
2023 (295)
如何在美國獲得隨身攜帶手槍的合法身份
我小時候偷偷地把父親的手槍拿出來把玩過。凡是軍人家庭的男孩子,大體都有過類似該挨揍的行為。。因為從小知道槍械和殺人不是鬧著玩的東西,這一輩子到現在對電腦上的打打殺殺的遊戲毫無興趣。那跟真正的戰爭太不是一回事了。
到了有了小孩經常出去野營,當野營車停在一片樹林到了晚上黑QIQI沒別人的時候,確實感到需要有根燒火棍裝膽。有個故事,說單身女開野營車出去,每天晚上關門睡覺的時候拿出一雙大號的男人鞋和一個大號的狗食盆放在外麵。。。真的出了事,這倆都不管用。去找了申請表填了,可是一直壓在抽屜裏沒交上去,因為孩子小在家裏有這麽一個東西的危險性使我猶豫再三。
過了幾年做了出租房的生意,增加了一重人身安全的需要。學習了一些合法安全使用的知識後終於把申請遞了上去。
本州對槍支管製比較嚴,隨身槍械申請過程非常長。不但要提供多少年之內的住址職業,還要找三個不是親屬的證人提供個人品質的證明(這三個人警察還真的都找了談過)。有家的還要跟配偶談,家裏有什麽不和之類都可能是被拒絕的因素。另外還要查有無精神病記錄(犯罪記錄自不必說)。交上去以後另約時間照相按手印備案。
查來查去查了快一年(要是現在還要長,因為很多人怕快要禁槍了本來不想申請的都來申請,警察沒那麽多人處理調查),終於某天一紙信封寄來了個卡,成了。
拿到槍證以後到店裏去買槍。沒有槍證以前,到店裏去人家隻拿出來放在台子上給你看,你是不能動的。看中了交了錢,店裏出具一張證明,拿著到縣政府裏去登記再發一張卡,上有姓名槍號,這個是要和槍證同時隨身帶的。每次買槍都要如是地去更新。拿了卡再到槍店,人家才會給你。買了槍,還要買合適的槍套有各種選擇,因為平時是不能露出來讓人看見的。
有這麽個東西揣在身上,確實多了些安全感。但是這個隨之而來的責任也在那,每天出門的時候都要在心裏過一遍那重要的幾條。
在黑人區活動並不那麽可怕(我白天去晚上不去),好象危險時時刻刻都會發生。對可能的危險首先是要回避,亮出或者使用武器隻是最後的選擇。有過可能會出不可預測情況的時候,是跟房客爭執,在那種情況下,首先是自己要站在房門口的地方隨時可以逃走。如果再爭執升級人就出來叫警察了。
警察來了以後要先告訴警察本人有合法槍枝在身。警察先把槍收了退了子彈,處理完再還給我(這跟在公路上被警察叫停一樣,不首先通知身上有合法武器可能會有麻煩)。這都不算什麽回事。警察對我們這些人帶槍很理解。第一次我還跟警察解釋了兩句,說這個地方需要武器防身,警察同誌說,太好了,瞧我每天身上至少帶兩把。。。
某種意義上,隨身帶槍,對我來說是對家庭責任,社會責任,和公民責任的一種體現。因為有突發事件,你要用它保護自己,家人,同事,和附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