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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1)
一個人偷了另一個人的東西,得逞了。另一個人覺得東西丟得不公平,就又把丟的東西偷了回來,並放到安全之處。這一個人便向公眾指責另一個人道德敗壞,偷東西。國王聞知,就派人抓捕這另一個人, 收查其安全之所,得東西而歸還給這個人。這另一個人辯稱,這東西確是他的,有字據為證。於是,國王又派人抓捕這一個人,使物歸原主。最後,這一個人和這另一個人都被要求交付國王的司法公正稅。這另一個人感到很冤枉,東西沒偷到,反失了錢,於是去找強盜幫助報仇。強盜說:你被這另一個人騙了!他的東西根本沒字據,呈給國王的是假的;其實,東西應是見者有份,是大家的;既是大家的,誰搶到就是誰的。
要是強搶!那就世代不得安寧了。發展也就變成了硬道理。
持續發展?最終,我們都覺得太累了。還是坐下來歇歇,排排輩分吧!
怎嬤排輩分?按名分?按地位?按財富?按人頭?按殺頭?。。。
什嬤排輩分?還是先跟我過兩招,我來了!
新的強盜又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