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有兩家鄰居隔岸住著,平時麵和心不和的。突然有一天發現和中間本來誰都沒注意的小島上有金子。河東那家手快,先給占了。河西這家呢,地兒大、人多、心不齊,但也看著心裏癢癢。就宣稱那個小島應該是他家的。為什麽呢,因為他家好幾百年前就有人上去過,隻是前兒家裏打架,誰也沒時間打理那事兒,就讓河東 給占去了。河東呢,當然不同意了。河西呢,雖然嚷嚷,但也沒人瞋碴兒往回要。日子就這麽日複一日的過,倒也太平。隻是什麽時候兩家鬧矛盾的時候,河西這家把從河東買來的東西拿出來砸一砸,燒一燒。喊喊口號。說我們要是不買你家的東西了,你家人都得窮死、餓死。你們要是再來勁,我們就再也不買你家的東西了, 窮死你們丫的。可是從來沒見河西的家長出來喊,都是低下的小嘍羅在那裏叫喚。也沒見誰跑到對岸去砸一砸、燒一燒那家的東西。至於中間那小島,雖然裏河西岸近,但估計是河東得了。因為最近河西一個小子跑到小島周圍去轉悠,被河東用家法給捆了。河西覺得丟麵兒,就跳著腳的喊:你丫把人給我放回來,那裏本來是我家的,你家不能用你家的家法抓我的人,你家要是不把人放回來,瞧我不給你點兒顏色看看。隻字未提讓河東把小島也交回來的事兒。也沒說放人的期限,也沒說要給人看什麽顏色。反正後來,人回來了,小島還在河東手裏。河西也不提要小島還是搶小島的事了,隻是還有一幫混混兒吵吵著不讓自己家人買有對岸元素的商品。號稱愛家,窮死對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