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60)
2015 (1)
近日一田姓女明星頻頻發文,述說她與男友人之間純潔的“閨蜜情”,一波接一波,還都是有頭有麵的公眾人士,一下引起社會嘩然!說實話,單從文字上看,這些文還是寫得不錯的,大可當作勵誌+友情的文章去讀,隻是當文中主角都有名有姓,而“被閨蜜”的男友人又忙不迭地跳出來澄清並否定,就讓熱情洋溢的田小姐臉有點掛不住了。再之後,“男閨蜜”的配偶也跳出來大力捍衛“大婆”主權,並順帶嘲弄一番寫作者…… 就讓整件事充滿了濃濃的鬧劇味了。
我想田小姐應該是委屈的吧,她的初衷應該隻是想表達一些人與人之間的情誼吧!姑且不帶著“陰謀論”去看這件事,隻是“男閨蜜”一詞,還真讓人大開眼界了!也讓我再次懷疑自己是不是與社會脫節了? 我一直以為閨蜜是指女人與女人之間的,什麽時候又延伸到女人與男人之間了?我一直以為“閨蜜”的定義是:可以在閨房裏麵述說秘密的人。記得讀書時一群女生住在宿舍裏,晚上熄了燈躲在蚊帳後,穿著背心短褲,“坦蕩相對”,開始互相述說內心的秘密…… 這是我最初理解到的“閨蜜”。後來出來工作了,也有幾個“閨蜜”,每次進入對方“閨房”,第一件事就是脫了上班的衣服褲子,換上對方的睡衣睡褲,然後肆無忌憚地躺在對方床上…… 男生們可能都想象不出,女生間的“閨蜜情”是這樣的吧!所以我也想象不出,女人的“男閨蜜”究竟是怎樣一回事:是和衣而坐在閨房內促膝談心?還是情同姐妹即使同處一室也無男女之別?……
我想我的思想太陰暗太不高尚了,要麵壁思過去。田小姐筆下的“閨蜜”,一定比我想象中的純潔得多。但無論我怎樣麵壁,腦海中還是不能停止出現當年女生們肉帛相見的情形,還是忍不住笑得花枝亂顫。也記得當年有一兩個如哥們般親密的男生,被女生們調侃(調戲?):你不如做我們“閨蜜”吧!小男生氣得張牙舞爪,幾乎沒把我們吃掉!小小年紀,都懂得那句話的潛台詞:我們根本沒把你當男人看……哈哈,是可忍,孰不可忍,也難怪小男生們那麽憤怒!
所以當男人“被閨蜜”了,也不是什麽值得驕傲的事情。承認吧,思想純潔身體傷殘;不承認吧,身體健全思想出節 - 總之是有口難辨水洗不清!而把男人高調放於“閨蜜”位置的女人,究竟是心無城府,還是主權的一種宣示……也讓人浮想聯翩。
寫文章就是這樣,寫的人一種心態,看的人百種心態,全看各人經曆。文字可以是友情的紐帶,也可以是關係的槍口,捉狹的、曖昧的字眼,如不想引起誤會,何不避去? 與名人的關係,如要將它曝光,先征得對方同意,是不是最基本的禮貌? 平地一聲轟雷,很容易把各路人馬打蒙呢!
所以,建議田小姐以後如再爆與男友人之間的純潔友誼,為避免社會嘩然及家庭動蕩,不妨描寫得清晰準確一些,如硬要將對方“閨蜜”,那就加個注解:我的閨房之外的男性密友……
When Harry Met Sal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