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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槍?

(2018-02-17 07:42:27) 下一個

美國的開國元勳們深知政府的潛在危害,設立了第二修正案。說是反抗政府,其實是威懾政客,隻是這話有點上不了台麵。所以不論軍隊用的是鳥銃還是飛機大炮,基本麵都沒有改變。

美國的人口密度小,警察沒有必救的責任,家防武器十分必要。看看美國開放式的木頭房子和豐富多彩的機械工具,砸窗破門就是幾秒鍾的事。沒武器就是束手待斃。

美國的法律太過寬鬆,監獄條件又好,對罪犯毫無威懾力。不象中國,殺人償命。

美國和墨西哥有那麽長的邊境線,兩千萬非法移民都過來了,禁黑槍根本不可能。美國有世界一流的機械加工能力,造黑槍毫無困難。政府,軍隊管理也不怎麽樣,聖何西警局丟了一百多枝槍還不知道怎麽丟的。

法律必須係統化。既然把學校列為無槍區,那就應該配套立法,在無槍區非法殺人必須償命,不必做心理測試。否則,無槍區會變屠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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