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地吵架其實是在努力的滿足心理需要,你有多努力,事情就有多糟糕!
在正常的人際關係中,我們如果內心渴望得到什麽,我們會主動地表達出來。這種表達就是內心的訴求。而表達的方式對於不同的人,所處的不同當下,確是有著很大差別的。
不同的心理狀態,人們的表達訴求的方式也是有所不同。有的人內心渴望得到別人的關心,就透過主動關心別人,以換取別人對自己的關心。有的人卻是要透過指責別人來獲得別人的關注。前者相對來說直接一些,他對你做一些事情,你就很容易知道他需要你向他做同樣的事情了。而後者相對來說比較“含蓄”一些。明明他是需要你對他關注的,但卻是用一些傷害人的行為來表現。
我們把前者叫做“正常的”訴求方式,後者叫做是“非正常”的訴求方式。就如一個先生很晚才回家,太太在家擔心很長時間了。一到家太太說,你還知道回來啊,在你眼裏還有這個家嗎?這就是一種指責式的訴求,是屬於非正常的模式。對於太太來說內心的需要當然是,我等了一個晚上,你才回來,我內心很委屈,我需要你來安慰我一下。但她的方式不是直接的表達自己的訴求。
我們設想一下,如果表達訴求的方式換一下,那就不一樣了。“你這麽晚回來我很擔心啊!我一直為你擔心,你應該給我一些安慰”。這樣的表達會更容易獲得自己的內心需要的滿足,也就是更容易實現訴求的目標。但現實生活中,許多人卻不是在親密關係中運用正常的訴求方式,而是每天都在運用非正常的訴求方式。
一個女士來到我的診所,像我訴說他和先生的親密關係的故事,在這其中表達最多的當屬他的先生總是喜歡和他吵架。而且吵架的花樣還很多,真是讓自己應接不暇,眼花繚亂。
她最不能理解的就是,為什麽他就不能好好和我說呢?動不動就發脾氣,說狠話,本來是很小的事情,結果鬧的很大,最後大家都不開心。
對太太的訴求,我大概明白了。是因為這兩個人來自兩種不同的文化家庭,他們在親密關係上,有著一些區別,一個人運用的是“正常”的訴求模式,而另一個人運用的是“非正常”的訴求模式。兩個人的訴求模式不一樣,不是親密關係溝通中最糟糕的。最糟糕的是兩個人都相互不知道有區別。於是兩個人就會覺得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如果兩個人的親密關係還有其他的良好紐帶,還好一些,至少在短時間不會因為不開心分開。反之,就會很麻煩,他們有可能因為訴求模式的不同,而相互覺得被傷害。
比如兩個人都需要被關心,一個是不說話,生悶氣等待對方來關心自己。另一個人把身邊的東西摔爛,這兩種都是屬於非正常的訴求方式。你想想當這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不說話的就會覺得不可思議,你為什麽不可以先不要動,我們冷靜一下,另一個就會覺得,你不理睬我就是對我最大懲罰。
說到這裏我們不難發現,訴求的模式沒有絕對意義上的好壞之分,隻是是不是匹配或者彼此了解。如果那位太太知道他先生很憤怒的行為,實際上是需要他給與關注和支持,一旦滿足了他的需要,他就會停下來了。
我們會看到一些親密關係很特別的人,他們相互吵架,說一些狠話,甚至對對方侮辱的話,可是不要兩天他們在一起摟摟抱抱走過你身邊。你心裏想這對“狗男女”,怎麽會是這樣的關係模式呢?這其實就是匹配。
匹配當然重要,但現實生活中,不是說找就能找到的。遇到不一樣的,甚至對方的訴求方式很“不正常”,我們應該如何辦呢?
第一步設法了解,了解對方這種方式的背後是想要什麽?心理學上說,沒有一種行為會無緣無故的,背後都有心理動機的。就像小孩子哭鬧一樣,他想要什麽呢?為什麽他不用正常的方式來表達訴求,而是非要哭呢?
中國人有句俗話:有粉誰不擦在臉上,非要擦在屁股上。就是這樣意思了,如果一個人內心有需要,他當然是先用正常的訴求方式來獲得,數次未果之後,才可能采取非正常的方式啊。
當然,如果你的戀人是這樣的,你也不要內疚,他不一定是在你那裏習得的這樣的訴求模式,有可能是之前的親密關係中習得的。比如,小孩需要媽媽來擁抱自己,好讓自己感受到安全,最開始選擇的是用微笑和眼睛示意,有時候也可能伴隨呢喃。但小孩子也是很聰明的,這樣的正常的訴求行為,如果沒有實現自己的內心需要,他就要調整策略,選擇另一種訴求模式了。所以,一些媽媽像我抱怨說他的孩子學到一些“非正常”訴求行為,問我為什麽,我就說,你是見證整個過程的人,你怎麽會不知道呢?
吵架、哭鬧、冷戰、諷刺的語言、挖苦的方式、溫情的表示、直接的情感描述,這些都是訴求的表達模式。本質上沒有多大區別,都是服務於內心需要滿足的。隻是所帶來的結果可能和預想的事與願違。
了解了之後,我們才可能理解。這是一個過程,所以說親密關係需要學習,我們需要學習如何去了解一個人,了解這個人來自怎樣的家庭,在這個家庭的親密關係中,如何成為今天這個人的,他的一些我不太了解的行為背後的動機模式是什麽。了解之後才可能理解,才不會驚慌。一種行為對於你來說是“非正常的”,但對於另一個人來說可能是“很正常的”,所以你需要了解,不然就會傷害自己,更會傷害兩個人的親密關係。
理解是建立在全麵了解的基礎上的,當我們全麵了解一個人的訴求模式之後,他的訴求模式,即使我不敢苟同,但至少也不會對我的情緒造成很大衝擊了。
你可能會問,那總不能一直這樣啊,需要改啊!
是的,當然需要改,這個世界上沒有一個人有義務去了解你,即使你的戀人因為在你這裏獲得某種她的需要,但如果需要滿足之後,她還不能適應對於她來說的非正常的訴求模式的話,也會悄然離開的,那將是很可惜的事情。
心理學家發現,運用“非正常”訴求模式,去獲得自己內心需要的滿足的人,往往都是缺少安全感的人,都有著不同程度的自卑人格。
害怕被人拋棄,自尊心特強。總是要證明自己不比別人差,一旦發現有被別人小看的風吹草動,就會立即采取攻擊性行為去捍衛。攻擊性的行為,實際上就是一種心理訴求,希望通過這種方式來實現自己的心理需要的滿足,實際上是一種自卑的表現,越是這樣表現,別人越不理解,就可能把事情弄的更糟糕,以至於後來大家都損傷而告終。
在人際關中,有著自卑的人的潛意識有一個一直堅持的真理,“最好的防守是進攻”。他們會在別人的言談舉止中發現“危險”。一旦找到蛛絲馬跡的可疑之處,就開始發起進攻,這時候,在他身邊的人隻需要說一句話,我不會傷害你,我對你沒有危險,就可以了。即使他不相信,但你一直這樣說,不會不理智的跟隨他焦灼起來,幾分鍾之後他就會有意識到這樣。他會繼續回到理性狀態,發現自己你不是對他真的不好。這樣反複多次,就就會成為他的“安全人物”,被他的潛意識自我放行。他以後和你交往也會逐漸學習到你的“正常模式”了。
當然我們也不要覺得有自卑的人就是不好,一般情況下,自卑性格的人很有正義感,做事情坦蕩無私。由於缺少自尊,所以在社會行為中會特別要求自己,對於虛偽的人很看不起。隻是在受到不公正的誤解之後,不太忍耐自己的委屈,而是用“非正常”的心理訴求模式來表達而已。另外,我之前寫過一篇文章,《創傷是第一生產力》,就是說的因為過去親密關係和社會化的原因,導致了心理創傷,潛意識有自卑的人的心理特征的。這些人往往更能夠比一般人出成績,因為,他們又強烈的使命感。
所以,性格是一把雙刃劍。沒有好換之分,親密關係中還是要看匹配。最重要的是一旦選擇了她作為你的另一半,或者做你的終身朋友,相互接納和理解也是很重要的。但站在自身的角度就不能不作為了,要別人因為你而快樂,不要讓別人因為你而難受,要作為自身一生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