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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長加拿大買別墅 牽出3億元洗錢大案

(2010-09-07 13:47:55) 下一個
何家財,一個莊主----超級“地下錢莊”的莊主。

短短四年半,何家財等人繞過我國外匯管製,提供本外幣匯兌業務高達85億元人民幣,平均每天交易額達460萬元!波及全國20多個省份,4000多各地居民牽涉其中,山西煤老板都找上門來,為全家移民匯錢。盡管他的傭金比銀行匯兌低幾倍,但他們仍舊獲利1100多萬元。

昨日,該案終審結束,由於匯出人民幣或接受境外匯款的居民,多數資金來源合法,最終法院認定何家財等人涉案金額為3.1億元。饒是如此,該案也足令世人震驚。更何況,該案還牽出南京一個涉案50餘億元的特大地下錢莊,目前正在偵破之中。

一個貪了上億

國外買別墅的小科長

或許讀者還有印象,去年8月18日,本報曾報道了揚州市公路處一科長王勇,挪用上億元公款企圖外逃,在上海虹橋機場登機前被檢察官截獲的案子。讓揚州警方和檢察官們意外的是,查辦王勇這個特大蛀蟲的“副產品”,竟揭開了何家財這個超級“地下錢莊”的冰山一角。

辦案人員接到舉報,發現王勇挪用上億元公款,還在加拿大購買了豪華別墅。但偵查發現,王勇用來買別墅的錢並沒直接通過銀行匯往國外,而大筆人民幣被其妻肖某存入一個戶主為“何家財”的上海個人賬戶。

一個進出幾十億

地下錢莊的“莊主”

在揚州當地人民銀行反洗錢中心幫助下,揚州警方對何家財個人賬戶進行監控,發現上麵資金流動異常,單日發生交易在100筆以上,累計數億元,且交易對象來自全國各地。通過調查何家財設在上海市農業銀行的賬戶,又牽連出另外17個可疑賬戶,共涉及資金85億元。可是,進出這些賬戶的大宗現金,流向和流量既不像經商,也不像存款,十分可疑。

人行總行反洗錢中心分析何家財相關賬戶後,定性為“特大地下錢莊”。2008年10月,何家財在深圳黃崗口岸被抓獲。

“莊主”判5年半

並處罰金300萬

一起法院認定涉案金額高達3.1億元的“地下錢莊”非法洗錢案,昨日落下帷幕。昨日,揚州市中級法院作出終審裁定,維持邗江區法院一審判決:以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被告人何家財有期徒刑五年半,並處罰金300萬元;判處其妻施麗雲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陳雲龍有期徒刑一年半,緩刑二年,並處罰金10萬元。

今年43歲的何家財,大學文化,福建省福清市人,案發前係加拿大特快匯款有限公司總經理;施麗雲、陳雲龍無業,均為何家財老鄉。

經審理查明,自2004年4月至2008年10月,何家財等三名被告擅自從事境外和中國之間外匯與人民幣的買賣業務,非法經營總額達3.1億餘元。邗江法院經審理認定,被告人何家財、施麗雲、陳雲龍的行為均已構成非法經營罪,且係共同犯罪,何家財係主犯。綜合他們的犯罪情節、悔罪表現,以及何家財檢舉他人犯罪,經查證屬實,有立功表現,邗江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但當時何家財不服,曾提起上訴。

這個地下錢莊

何家財是福建省福清市人,並無正當職業,但家庭背景複雜。除他以外,家庭成員全部加入外籍。何家財初中畢業後去了英國,投靠在那裏從事外匯業務的哥哥,開始悄悄摸索外匯業務的門道。2003年,何家財在加拿大注冊“快速匯款公司”,一個超級地下錢莊由此誕生。21世紀什麽最寶貴?

在國內、國外分設賬戶,兩邊各自用現金進行對衝

落網時,警方從何家財隨身攜帶的筆記本電腦裏搜出了他進行境內外本幣、外幣匯兌的數據。這是鐵證,但起初他並不認為是犯罪。

據警方介紹,何家財是從加拿大起步的:2003年與妻子施麗雲在加拿大注冊成立特快匯款有限公司,後來在經濟較為活躍的阿聯酋也設了點。他的公司沒有獲得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但他依然打著提供金融匯款服務的幌子,是一個地地道道的“地下錢莊”。

隨著何家財落網,他的“地下錢莊”經營模式曝光:

據此前披露的信息,何家財的“地下錢莊”采用的是對衝賬戶模式,也就是“背對背”在國內、國外分別開設賬戶,並立下“鐵規”:國內客戶匯出的錢由境外賬戶支付,國外客戶匯入的錢由國內賬戶支付,兩邊各自用現金進行對衝,國內、外賬戶的錢不直接往來。

比如,加拿大的張先生找何家財,想要匯5萬美元到中國,何就把5萬美元分成小額款項,存到加拿大的10個賬戶。中國李女士想把等同5萬美元的人民幣匯到加拿大,給女兒開學用,何家財也把這些錢分成小額賬戶,存在中國的10個賬戶上。何家財接下來要做的就是:把中國的10個賬戶交給加拿大的張先生,再把加拿大的10個賬戶交給中國李女士的女兒,雙方等額的賬戶在何家財的操縱中互換了一下,讓開了外匯交易監管,輕易“洗”了5萬美元。

為不引人注意,何家財還把客戶的大額資金分成若幹筆存放於不同賬戶。案發時,何家財在國內開設的賬戶多達336個。

做生意什麽最重要?

收費低、速度快、數額不限、講“信用”,錢莊滾雪球般壯大

“誠信”

記者了解到,何家財掌控“地下錢莊”洗錢,主要有三大特點。首先便是低收費,由此產生規模效應。當下銀行對本幣、外幣匯兌要收千分之五的手續費,但何家財每筆“業務”隻抽取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有時為加快平衡兩邊本幣、外幣資金,甚至不收錢。

何家財的“聰明”之處還在於,通過銀行匯差和返利優惠賺錢。因為外匯兌換有現鈔和現匯之別,客戶通常是匯現鈔,比現匯略高,何家財就利用其中差價賺錢;而且,銀行對資金量大的賬戶有返利優惠。

短短四年半,何家財的地下錢莊滾雪球般壯大,其“誠信”也越傳越廣。這些年來,他的地下錢莊幾乎沒發生過一次“信用”問題。同時,地下錢莊很講“效率”,比如,從揚州匯款到加拿大,往往客戶提出要求後,5分鍾內就將錢匯到,客戶不用像在銀行辦理時那樣排隊審批。

還有一點對客戶很有吸引力,那就是匯款數額不限。我國外匯管理規定,銀行每年允許個人兌換5萬美元,這對國外很多人來說實際上並不夠用。可超過這個數額再匯,手續繁瑣。所以,何家財這種便捷的“地下通道”頗受歡迎。

那些國內外“客戶”

多數是移民和子女到國外讀書的

既然何家財的地下錢莊這麽方便實惠,國內外“客戶”紛紛找上門來。

調查顯示,牽涉的4000多名國內居民中,絕大多數是普通老百姓,比如匯出人民幣的客戶,多數資金來源合法,其中一多半是移民或子女到國外讀書的,做生意的不到1/10;即使接收境外匯款的,主要也是親屬寄回在國外打工的收入。盡管何家財的地下錢莊的多數資金來源合法,而且“客戶”多是普通老百姓,但這種非法買賣外匯,繞過國家外幣交易監管的做法,危害極為嚴重,其中近年來世人談論較多的,就是“非法移民的資金出口”。

山西煤老板

私匯3000多萬為移民

不過,除了“普通客戶”外,也不乏“大鱷”。

據悉,在何家財“地下錢莊”85億元非法經營的關聯客戶中,就有三個山西煤礦老板。交易記錄顯示,這三個煤老板的對外匯款均在2000萬元以上;其中一個煤老板匯出3000多萬元後,全家移民出境,盡管他的實業仍在境內;還有一個貴州老板,也以個人名義匯出1000多萬元。這類匯款實際是投資移民,可匯出的錢其具體來路就說不清了。

“地下錢莊”另一個為人詬病的是,正淪為貪汙、瀆職、偷稅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洗錢渠道”。此前揚州市公路處的科長王勇挪用、貪汙上億元,其中很多錢就通過何家財匯到了境外,購買別墅。資料顯示,一些貪官外逃,也找“地下錢莊”洗錢。

當然,何家財的地下錢莊,直接危害的就是國家地下錢莊極易淪為犯罪資金通道

# 法官說法

這樣一起涉案金額達3億餘元的特大跨國倒賣外匯的案件,具有一定社會影響。

我國對外匯實行強製管理,任何組織、個人在我國境內從事外匯買賣、結匯業務,都必須獲得我國外匯管理部門的許可並在規定的交易場所內進行。在外匯指定銀行和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買賣外匯,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何家財等人的“地下錢莊”,不僅擾亂我國銀行正常的業務,威脅金融秩序的穩定和國家金融安全,而且還可能成為走私、涉稅、貪汙腐敗等多種犯罪活動“正常的資金管道”,為各種犯罪活動提供便利。因此,這種遊離於監管體係之外的跨國買賣外匯行為,社會危害性極大,必須依法給予嚴厲打擊。

正常的金融與外匯秩序,造成稅收損失。何家財的地下錢莊涉案高達85億元,可他僅雇了1名幫手,租了一個房間,再加上幾台電腦和傳真機,便完成巨額貨幣交易;四年半獲得1100多萬元暴利,而這,原本應是國家稅收和正規企業經營所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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