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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新富豪家族的三大來源

(2010-09-11 20:46:21) 下一個
中國新富家族主要有三大來源,其一為受地緣關係和家族背景,靠著前瞻性白手起家,如典型的是浙商和粵商;其二為官員空降國企,在企業改製時,順理成章成為企業掌控人或借殼起家;其三為紅色家族,因擁有深厚的政治資本,可輕鬆取得獨占事業領域的資源。 中共建政後,以掠奪他人財產起家,稱“社會主義公共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空手立名目將別人的財產、土地收歸“黨”有,在蘇聯和東歐共產黨垮台後,發現社會主義走不下去了,若不轉換戰線就要步上歐洲共產黨滅亡的後塵,鄧小平於是發起市場經濟策略,要改革開放引進歐美資本主義的經濟模式。

太子黨空手聚資成新富 先天的出身差異,讓出身權貴世家的太子黨,可以輕鬆借位起家,中共的太子黨群落中,從早期的鄧小平、陳雲和王震三家族,到後來的李鵬子女李小鵬、李小琳、李小勇。每個上位的高官都為為自己家人大事“開疆辟業”從商謀取暴利。這些經商的太子黨包括取得數十億元人民幣機場安檢設備政府采購合同的胡錦濤兒子胡海峰、主管數十億美元私募基金的溫家寶兒子溫雲鬆、江澤民的兒子江綿恒、朱鎔基的兒子朱雲來、李瑞環的兒子李振智、李長春的女兒李彤,以及全國人大委員長吳邦國的女婿Wilson Feng等,個個不是亦官亦商,就是掌控億元規模的私募基金。 曾經是趙紫陽智囊團成員的經濟學家程曉農指出,太子黨主導的都是需要權力和特別許可才可以進入的行業。 前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曾表示,官員子女及親屬快速增長的財富“是老百姓最不滿意的”。他披露,“很多腐敗問題都是通過子女、通過親屬反映出來的。” 在大陸,太子黨觸犯法規,在當局的和諧以及維穩的大原則下,通常是暢行無阻。如今太子黨也跨海在香港撈錢,廉政公署早前拘捕五名上市公司人士,指他們詐騙股東逾千萬元港幣;其中包括政協前副委員長成思危的侄兒成之德及其妻子榮智豐,後者是中信泰富前主席榮智健的堂妹,即榮毅仁的侄女。 2009年,香港警務處搜查中信泰富公司總部,以調查2008年投資澳洲元累計期權巨虧(676億港元/87億美元)事件。隨後,他與董事總經理範鴻齡辭職,主席一職由中信集團副董事長常振明接任,之後不了了之。

官員棄官從商 今年7月《投資者報》對在上市公司中任職的“前官員”做了一次統計,發現到2009年底,在768家上市公司中,有1,599位高管人員曾在政府部門中擔任過領導職務,大到副部級、司局級官員,小到科長、處長,各級幹部應有盡有。占A股全部3萬多名高管總人數的比重達到5%。從數量上看,國企是容納前官員的主要場所,占比超過7成(71.4%)。 中共幹部下海從商,在1992年曾大規模出現棄政從商,1986年就辭官下海的葉康鬆,被稱為“棄官下海第一人”,如今的葉康鬆已成為美國康龍集團董事長兼總裁。此後的官員們紛紛效仿,在這些前官員中,有275人的原官職為科級及以下級別,其餘1,324人的官職均為處級或處級以上,甚至有11人為副部級以上高官。這並不包含央企高官,因他們屬編製內高官。 浙江大學教授柴效武曾撰文指出,官員離任之後,雖然手中權力大大減弱,但仍然能利用其在任時結交的各種關係,在離任後一並收獲。這種權力與金錢之間的轉換催生了“權力旋轉門”現象的大量出現。 在中國式的市場經濟體中,整個經濟體的運行缺乏透明,並且,普遍存在著以行政命令代替市場選擇、以政策幹預代替市場規律、以行政管製代替市場經濟。公司為了降低權力租金成本,聘任在前官員作為高管團隊成員,以打通行政部門的行政幹預,無疑是實惠而高效的選擇。 另外,還有一種酬庸性質,當官績效差就分配到國企去吃口糧,如中體產業董事長謝亞龍原本是國家體育總局田徑運動管理中心主任,後任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但其擔任足協掌門人任期內,中國足球整體水平每況愈下,被免去官職並派至中體產業擔任董事長,這種國企績效當然不會好。 還有一些機構在改製前為公務員編製,而改製上市後,原官員進入上市公司擔任高管,如礦務局、港務局等部門。另有,TCL的李東生,他原為惠州市政府委派到企業的體製內管理人員,通過增量式改革,最後獲得了企業控製權;在青島的雙星總裁汪海也通過改製,將企業轉變為自有,成為獨立的商人。

白手起家或官商勾結 從中國首富牟其中被控信用證詐騙開始,楊斌被判刑、周正毅被捕、仰融出走以及多位富豪下馬,許多人欲一窺中國富豪的神密麵紗,和他們的發家史。 國美集團董事長黃光裕,曾三度成為胡潤百富榜首富,2008年11月被北京警方帶走調查,起因包括涉嫌“操縱資本市場”、洗錢等,可疑往來資金約有700億元(103億美元)。官方稱黃光裕在三聯商社、中關村兩上市公司重組、資產置換等重大事項過程中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他為了讓國美去香港上市,曾向多名官員行賄。 本色集團董事長吳英,26歲就擁有38億(5.61億美元)資產,2007年2月被警方刑事拘留,罪名是非法集資。 四川省樂山市東能集團的董事長王德軍(初中畢業生),短短數年,以0.98億美元名列2004年福布斯排行榜第167位的富豪,入讀清華大學EMBA,2004年因涉嫌巨額行賄判刑。他曾用4000萬元買入4.6億的國有資產。 上個世紀90年代中期走私活動進入比較猖獗的時期,1996年初,國家五部委發出聯合打擊走私的專項整治動員,隨後賴昌星、林春華等一批靠走私發跡的灰色富豪被陸續終結了走私狂歡。 上個世紀80年代以來,“走私汽車大王”陳勵生,運用父親陳同慶(湛江市委書記)的權力和影響,瘋狂走私,幾年間狂賺了幾億元。林春華從 1997至1998年7月,油量走私相當於1997年中國汽、柴油進口總量的1/10,號稱走私界的“石油大王”。 李深則更為張揚,他的中正公司壟斷了湛江的報關業務,即使陳勵生走私,也須由他的公司代理,繳納通關費。 而如今逃亡加拿大的賴昌星,更是海內皆知,他是1949年以來最大走私案的主角,擁有百億元財富,走私貨價高達500多億元(74億美元)。

以行賄為主要形式的官商結合,幾乎貫穿於大陸市場化改革30年全過程,這也是大陸富豪快速積聚財富的最有效方法,也造就了高比率的富豪下馬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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