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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勇救落水大媽 要求被救者找媒體宣傳引爭議zt

(2010-07-31 19:32:32) 下一個
近日,57歲的何大媽晨練時一頭栽進了荷花池,82歲的孫老伯奮不顧身跳入池中救人。大媽心存感激,打算登門道謝,卻被老伯要求找電視台報社,宣傳一下他的行為。大媽的女兒得知此事,在網上發帖質疑老伯的救人目的,該帖引來網友熱議。

   >>救人者孫老伯

    要求宣傳為了教育旁觀者

  救人的老伯姓孫,連雲港灌雲人,今年82歲,1944年參加新四軍,1953年抗美援朝之後被分來杭州工作。老伯特別強調,他不是第一個跳進池中的人。“我是第二個跳進池中救人的。第一個跳進池中的也是一個老頭,年紀比我還大,84歲了。”

  孫老伯告訴記者,他要求媒體報道此事,不為自己的名聲。“讓我寒心的是,當時在場那麽多比我年齡小的人,他們都沒去救,結果還是我們兩個80多歲的老頭跳進池裏。唉——現在做好事的人越來越少了,看見人處於危難的時候肯伸出手搭救的人不多了,所以,有必要把這樣的事情宣傳一下,教育一下旁觀的年輕人。我自己都80多歲的人了,要那個名聲做什麽用?”

  對於那些懷疑他救人是為財的人,孫老伯說:“我是退役軍人,參加過抗日戰爭、解放戰爭、抗美援朝,現在每月七七八八加起來收入過萬,你說我還需要什麽財?她(指何大媽)說要登門謝我,肯定是要帶點禮物送過來,說實話,我不需要。”“你們小同誌,不了解我們,不知道我們這代人的想法。”孫老伯表示,理解一代人要把他同他所處的年代聯係起來,“我經曆的曆史塑造了我的世界觀,我的世界觀指導我的行為。我隻是想通過宣傳我的事情感染更多的人。我沒想到這一舉動引來那麽多的誤解。”

  針對當今社會好事難做、好事不做、做了好事有後顧之憂的現象,孫老伯指出,在這種氛圍下,做了好人好事就越需要多報道。

    >>被救大媽

    要向組織匯報我想不通

  被救的何大媽表示,對於孫老伯所表達的弘揚見義勇為的思想,她是讚同的。“我們當初通電話的時候他也說過,是想為大家樹立個榜樣,好讓大家都學習他的精神,提高社會風氣。我覺得這個沒什麽錯。”但是大媽對於老伯要求上電視,並讓大媽向組織匯報救人一事的做法還是想不通。

  何大媽表示,最近她的身體一直不是太好。“等我腿腳方便了,肯定要去謝謝他的。”

   >>被救大媽的女兒

    “雷鋒做好事不留名”

  何大媽的女兒韓女士,是改革開放後接受新教育的第一代,有自己的想法,堅持自己的原則。談起孫老伯求表揚的事,韓女士對此一直不滿,“本來私下拎些禮物過去謝謝他挺好的,哪有這樣來求表揚的?”

  在了解了孫老伯求表揚的用意之後,韓女士還是覺得“難以理解”。她認為孫老伯在記者麵前說的和對她們母女在電話中說的不一樣,比如,對記者講他不是第一個跳進池中救人的,而對她們講的時候說是第一個去救人的。雖然她承認了老伯的救人行為,表示感謝是應該的,但還是堅持“雷鋒做好事不留名”的想法—— “我就是不想讓他曝光。”

  事後,記者聯係韓女士,向她說明真相,希望把誤會解釋清楚的時候,她並沒有完全認同。“我們隻是不願意把自己的隱私曝光。既然已經這樣,要弘揚正氣,就弘揚吧,就算是我們吃了個悶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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