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天體學家們估計,我們這個宇宙的年齡大約為一百四十億年。據地質學家們推測,我們這個地球的年齡大約為五十億年。據生物學家們發現,一株龍血樹的壽命可以在八千年以上,而有些蛤類動物至少也可以生存四百多年。與之相比,人的一生真是太短暫了,就如《莊子·知北遊》中所說:“人生天地之間,若白駒之過隙,忽然而已。”
死亡真的是一個人完全的消失嗎?如果是這樣,那麽人生的意義又何在呢?一個人縱然權傾天下、富可敵國、聲名蓋世,卻又怎麽樣呢?大限一到,留下的不過是一縷青煙,半杯黃土,與其他那些無權、無錢、無名的死者們又有何不同呢?
一個人的存在也可以並不短暫,如果一個人的自我並不隨著人體的消亡而消亡。然而,世間萬物,包括人體在內,都有生有死,難道人的自我與它們都不同嗎?那麽我們的自我是什麽,世間萬物又是什麽呢?自我與人體,與我們生活在其中的這個宇宙之間又有著什麽樣的關係呢?
在過去的大約五十萬年漫長歲月中,一代又一代,人們匆匆而來又匆匆離去,作為他們對這些問題思考的結果,留下了無數充滿智慧或愚昧的猜想。從有文字記載的曆史資料中可以看到,人們最初提出的這類猜想,幾乎全部都是宗教性的,其後有一個時期又主要是哲學性的,而現在則大多數是科學性的。宗教、哲學和科學的理論,看似不同,但也許並沒有什麽根本的不同,從最初或最終,從宏觀或微觀來看,也許都隻是某種信仰。
創造宗教性猜想的時代雖然早已過去,但對已創造的那些宗教的信仰卻依然在人們中間流傳不息。現存的宗教門派中,信徒數量最多的當數猶太教、天主教、基督新教、東正教、聖經公會和耶和華見證人。這些教派的信徒們都信仰同一位上帝的存在,而對這位上帝的信仰又都以對《聖經》的信仰為基礎。
我不相信聖經,至少不相信舊約全書中《創世記》一文所說。在我看來,信仰這樣一個上帝的最基本條件就是要放棄對人的理性和智慧的信仰,因為理智與信仰如同水火而不相容。不相信嗎?讓我們來看看以下這樣幾個例子。
第一篇 上 帝
真的有上帝嗎?這大概是無神論者與宗教信徒們最愛爭論的一個問題。其實這是個很多餘的問題,爭論更是多餘,縱然真的有上帝,那又能怎麽樣呢?
且讓我們來假設,基督教聖經中的記載都是真實的,一個全知全能的上帝確實存在,而且,包括人在內的所有生物,以及世間無生命的其它萬物,都是這個上帝所創造的。盡管如此,如果我們依然不相信他的存在,那又能怎麽樣呢?如果我們不但不讚美而且還要詆毀他,那又會如何呢?如果我們不但不服從而且還要反對他,那麽他會怎樣想,又能怎樣做呢?
僅僅因為上帝確實存在而且人是上帝創造的,所以我們就應該信仰上帝嗎?為什麽呢?按照聖經所說,世間萬物都是上帝創造的,那麽不論是路邊的一塊石頭還是烏雲中落下的一滴雨水也就都應該信仰上帝了,是不是這樣的呢?如果不是,那麽為什麽石頭和雨滴不必信仰它們的創造者而我們卻必須呢?如果說石塊和雨滴是沒有生命的,那麽一株小草,一隻細菌,或者一粒在血管中遊動的白細胞,都應該信仰上帝嗎?如果說這些小生命都沒有頭腦,那麽黑猩猩和海豚應該信仰上帝嗎?它們會因為沒有對上帝的信仰而在世界的末日受到懲罰嗎?如果說沒有其它任何生物具有人所具有的智慧,難道僅僅因為人具有智慧,所以我們就應該信仰上帝嗎?但是僅僅憑借智慧,我們並不能認識或證實上帝的存在,既然如此,那麽具有智慧的人類到底為什麽就應該信仰上帝呢?
如果真的如聖經所說,一切都是結果而隻有上帝是唯一的原因,那麽人徒然具有一顆智慧的心靈又能怎麽樣呢?那些不信仰上帝的心靈不也是上帝自己創造的嗎?上帝創造一顆不信仰他的心靈在前,懲罰這顆心靈對自己的不信仰在後,這不是自己在給自己找麻煩嗎?如果說,無信仰心靈的出現是由於上帝在創造過程中犯了錯誤,那麽,難道全知全能的上帝也會犯錯誤?犯這個錯誤的原因又是什麽呢?因為他並非全知?或者因為他並非全能?而且,難道一個全知全能的上帝居然無法在事後糾正自己所犯下的錯誤嗎?即便是如此,應該受到責備或懲罰的依然不應該是這些屬於殘次產品的無神論者們而應該是上帝本人,難道不是嗎?再或者,也許無神論者們是受了魔鬼的誘惑,就像夏娃受到蛇的誘惑而偷食禁果一樣,然而,不論是夏娃的一顆能夠被誘惑的心,不論是禁果還是蛇,難道不都是上帝自己創造出來的嗎?難道全知全能的上帝對自己創造的後果並不是一清二楚?一方是全知全能的上帝,另一方是不全知又不全能的亞當,夏娃和蛇,就算偷食禁果是錯誤的,那麽在這件事情上誰應該負更多責任呢?誰又更應該為這一錯誤受到懲罰呢?同樣,如果無神論者們是受了魔鬼的誘惑而不信仰上帝,那麽無神論者的一顆能夠被誘惑的心和誘惑他們的那個魔鬼又是誰創造的呢?難道上帝沒有能力創造一顆使人能夠抵禦魔鬼誘惑的心嗎?或者沒有能力製止魔鬼對人的誘惑嗎?一方是全知全能的上帝,另一方是不全知又不全能的無神論者,那麽在信仰的問題上誰應該負更多責任呢?如果這個責任應該由上帝自己來承擔,如果上帝不是闖禍在前而推諉責任在後,那麽,不信仰上帝的人們就不會在世界的末日受到懲罰,因為他們不信仰的原因在上帝自己那裏,他們本人並沒有過錯;信仰上帝的人們也不應在世界的末日受到獎勵,因為他們信仰的原因依然在上帝自己那裏,他們本人並沒有功勞。既然如此,心裏想信仰上帝的人就去信仰吧,不信仰的就不信吧,也許這都是上帝的旨意,我們彼此之間又有什麽好吵吵鬧鬧的呢?
另一個談論很多的問題是:真的有天堂和地獄嗎?這依然是個多餘的問題。上麵已經說過,如果一切都隻是結果而隻有上帝是唯一的原因,不信仰上帝的人不應在世界的末日受到懲罰而信仰上帝的人們也不應在死後受到獎勵,那麽,就算真的有天堂和地獄,對上帝來說又有什麽用呢?
依我看,隻有對上帝一無所求的人才是他真正的信徒,然而這樣的人,在茫茫人海之中,即便有也是寥寥無幾,而大多數信徒隻是希望通過信仰上帝來得到一些他們無法通過其它方式而得到的東西。其實這後一種人並非真正地信仰上帝,而隻不過是想與上帝做一筆用精神換取物質的交易,因此,他們最多也隻能算是他的酒肉朋友。這些人也許從來沒有想到過,如果上帝真的全知全能,那麽他絕不會需要人對他的頂禮膜拜,否者,如果上帝真的喜歡人們對他的阿諛奉承,那麽他必非全知全能。
人生總是既有痛苦又有歡樂,無論是上帝還是魔鬼,誰都不能增加或減少整個人類所共同具有的那一份苦或樂,因為苦與樂相互依存,沒有苦就不可能有樂,沒有樂,苦也無法單獨存在。如果上帝能讓一個人享受更多樂,那麽同時必然有其他人要承受更多苦;如果上帝能讓所有人享樂在前,那麽在他們之後的人們必然要承受更多痛苦。
絕大多數信徒們都希望通過信仰上帝而得到死後的永生,其實這也是多餘的。如果真有上帝,不論是否信仰他,人們都依然會得到永生。一個人即使不信仰上帝,即使在生前作惡多端,上帝也不會讓他在死後消失得無影無蹤,否則世界末日的審判大會還有必要舉行嗎?否則審判大會後的懲罰又如何落實呢?否則地獄裏的閻王和小鬼們豈不就失業了嗎?
這些人也許會補充說,他們所要的不僅是永生而且是在天堂裏的永生。這願望是很美好的,但也是不可能實現的。這不可能實現的原因並非在上帝那裏,而是在人本身之中。俗話說得好:“習慣成自然”,這是人的一種本性。正由於人的這一本性,在天堂裏的永生絕不會成為永樂,而在地獄裏的永生也絕不會是永苦,因此也就既不可能有永恒的天堂,也絕不會有永恒的地獄。如果我們的這一本性也同樣是上帝創造的,那麽他創造人的能力就在這裏嘲笑著他賞善罰惡的能力。說到上帝對人的賞罰,這又是一件讓我百思莫解的事。上帝怎樣才能夠賞罰一個靈魂呢?一個脫離了肉體的靈魂將不再有肉體的那些需要和欲望,既不會受傷或患病也不會衰老或死亡,既不需要黃金白銀也住不著高樓廣廈,既消化不了珍饈百味也受納不了俊男美女,上帝如何才能使一個靈魂得到獎賞或受到懲罰呢?
更何況,天堂裏的生活真的就那麽令人向往嗎?據聖經中的記載,當初亞當在上帝的伊甸園中雖然可以不用辛苦地工作,但其它方麵也沒有什麽更吸引人的地方,他沒有房子遮風擋雨,沒有衣服禦寒遮羞,沒有親朋好友來訪,沒有各式餐館,也沒有旅遊觀光,更沒有電視音響或電腦網絡可以以消磨時光,每日也不過摘些樹上的果子充饑,一天與另一天無異,一年與另一年相同。想往這種生活的人現在住到非洲森林裏就好了,又何必費那麽多心思,經曆那麽久的等待和那麽多的自我折磨呢?仔細想一想就能明白,人,按照其本性,就是為了生活在現在的這個世界之中而被創造出來的,既沒有任何比這個世界更可怕的地獄,也不會再有任何比這個世界更美好的天堂。
其實人也許並不是上帝創造出來而上帝到可能是人創造出來的,創造出來以滿足有些人在心理平衡方麵的需要或者有些社會在聚集人心方麵的需要。對這樣一些人和這樣一些社會來說,這樣一個上帝到是個好東西,對上帝的信仰到也是件好事情,因而也可以不算是多餘的。問題隻是,這樣一個上帝,在對個人心理的支撐和對人民意誌的聚集上,到底還能有多大力量?到底還能維持多長時間呢?難道我們就創造不出一個比上帝更好的信仰嗎?
第二篇 凡 心
從公元前兩千多年的古巴比倫神話《吉爾伽美什史詩》,公元前八百多年的希臘神話《荷馬史詩》,《神譜》和《變形記》,中國明、清時代的神話《封神榜》,《西遊記》,《聊齋誌異》,一直到當代英國女作家J·K·羅琳的《哈利·波特》,人們對神仙、魔鬼、的言中外仙女和巫婆的描述或想象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他們都僅僅隻是在知和行的能力上超過凡人,但在情感、情緒和心理素質上卻與我們沒有什麽不同,都有一顆七情六欲之心,這在中國的神話或民間傳說中往往被稱之為“凡心”。那麽在比較嚴肅的宗教典籍中又是怎樣的呢?這些典籍中至高無上的上帝是否也如同神話中那些神仙和魔鬼一樣,也有一顆凡心呢?是否也遵循這裏所說的神力加凡心的規律呢?例如,猶太教和基督教聖經中所描述的那位上帝,耶和華,是否也有七情六欲呢?
在進一步討論上帝的七情六欲之前,讓我們首先來定義一下什麽是七情六欲。七情者,心之所授。其可以如《禮記·禮運》所說:“喜、怒、哀、懼、愛、惡、欲七者弗學而能。”也可以如中醫典籍所列:喜、怒、憂、思、悲、恐、驚。六欲者,心之所收。其可以如《莊子·盜蹠》篇中所說:“目欲視色,耳欲聽聲,舌欲察味,誌氣欲盈。”以及鼻欲嗅香和肌膚欲撫摩等等。總而言之,七情六欲就是受基因所決定的那些人心靈的特性,是人的天性而不是習性。
在東方文化中隻有神仙卻沒有像西方文化中這樣一個全知全能的上帝,創造天地、生靈和萬物的造物主,宇宙獨一無二的主宰,一切現存事物的起點和終點。這樣完美的一個上帝是舊約全書創世紀篇中的一大創造,是聖經舊約中其餘內容的根源和基礎,是新約中耶穌生死的原因和理由,自然也就是研究基督教上帝的性質的關鍵之所在。
創世紀共五十章,其中頭兩章說的是耶和華在七天內創造天地萬物的過程,包括創造第一對男女亞當和夏娃。然而我讀創世紀時的第一個問題就是:上帝為什麽要創造世界呢?人做任何事情,理智和智慧的運用隻是形式和方法,而七情六欲的宣泄和滿足才是最根本的動力和動因,那麽上帝是否也是在七情六欲的驅使之下而創造了世界呢?否則又是什麽使他要這樣做呢?
創世記中說:“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地是空虛混沌,淵麵黑暗,上帝的靈運行在水麵上。上帝說:‘要有光’就有了光。”上帝創造這個光是在他創造日月星之前,其中的不合理之處暫且不說,那麽上帝為什麽“要有光”呢?這其中的“要有”二字所表達的難道不就是一種欲望嗎?隨後又說:“上帝看光是好的”。那麽對上帝來說光有什麽好的呢?而且為什麽沒有光就不好呢?難道上帝也需光線才能看見?那麽在沒有創造光之前他又怎麽辦呢?這“是好的”三個字所表達的難道不是對六欲中色欲的一種滿足感嗎?此外還有:上帝將海和陸地分開,“看著是好的”。創造的植物生長接果,“看著是好的”。創造日月星辰,“看著是好的”。創造飛禽走獸遊魚昆蟲,“看著是好的”,那麽為什麽海和陸地分開就好而不分開就不好呢?為什麽有植物生長接果,有飛禽走獸遍布大地就是好的,否則就不好呢?為什麽創造後才知道好不好,而之前卻不能呢?仔細想想這些話,難道我們不能理解,這都是在以人或者說以編寫聖經的那個人的,而不是以一個全知全能的上帝的角度來看待事物嗎?
“上帝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象,按著我們樣式造人”如果亞當是按照上帝的樣子創造的,那麽上帝是不是也就應該具有男人般的身體呢?上帝創造亞當之後又為他創造了一個女人,理由是因為“耶和華上帝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那麽為什麽上帝會覺得一個男人獨居不好呢?這裏所表達的難道不是一種與性別有關的欲望嗎?既然如此,上帝自己是不是獨居呢?如果是,好又不好呢?如果不是,那又怎樣呢?
創世記第四章中說:“有一日,該隱(亞當的大兒子)拿地裏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上帝)。亞伯(亞當的小兒子)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隻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 上帝為什麽要供物?為什麽有的供物能讓他喜歡,有的又不能?而且在挑選供物時上帝為什麽喜葷膩而厭素淡呢?這是否說明上帝有六欲中的味欲呢?如果上帝有味覺和味欲,那麽他是否有必要來來滿足自己的這一欲望呢?那麽上帝的食物是什麽呢?為了獲取食物,上帝需要勞動嗎?否則他的食物又從何而來呢?上帝需要胃腸道來消化吸收食物嗎?需要血液循環把營養輸送往全身嗎?也需要排泄消化或代謝的廢物嗎?上帝到底為什麽需要食物呢?
創世記第二章中說,上帝造伊甸園,安置亞當住在裏麵並對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便吃。隻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後來夏娃受蛇的誘惑而吃了那樹上的果子並且讓亞當也吃了,上帝知道此事之後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為此“耶和華上帝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於是把他趕出去了。”上帝在此之前隻是不讓亞當他們吃分辨善惡樹上的果子而其它果子都可以隨便吃,包括生命樹的果子,然而後來為什麽卻又怕他們會吃生命樹的果子,並因此而把他們趕出伊甸園呢?而且,上帝為什麽不願意讓亞當和夏娃懂得什麽是善什麽是惡呢?為什麽不願意讓他們長生不老呢?為什麽不願意讓他們和他自己一樣呢?上帝到底是在怕什麽呢?從這裏難道看不出,上帝對他所創造的人並沒有愛,並沒有當父母的對自己的子女的那種無私的愛。
如果上帝真的全知全能,難道他不能不創造分別善惡樹?或者不讓那樹結果?或者不創造蛇,免得它誘惑夏娃?難道他事先不知道,他創造亞當和夏娃,創造蛇和那禁果,然後又把他們都放在伊甸園中的後果是什麽嗎?如果他知道這樣做的後果,那麽為什麽他不責備和懲罰自己而要責備和懲罰別人呢?
創世記第六和第七章中說,“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耶和華說,我要將所造的人和走獸,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消除,因為我造他們後悔了。” 這裏的憂傷和後悔都是屬於七情六欲的表現。這後悔難道不正說明上帝並不全知而憂傷則又說明他並非全能嗎?而且上帝把亞當夏娃趕出伊甸園的原因之一就是因為他們吃了分辨善惡樹上的果子因而能分辨善惡,現在又因為人類不辨善惡而要用大洪水把他們從地上消除,而且讓無罪的飛禽、走獸和昆蟲陪著一同去死,同時卻偏偏又對所有水生物都網開一麵,這是不是有點前言不搭後語或者朝令夕改嗎?
也許有人會問:就算你說的是對的,上帝確實具有與人相同或類似的七情六欲,但是那又怎麽樣呢?聖經中不是已經說過,上帝是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人嗎?回答是:如果上帝真的有凡心,那麽他的存在就有點不太好解釋了。首先,七情六欲並不是人的形象而是人心靈中遺傳記憶的產物,難道上帝不僅在外形上而且在內部的結構和功能上也與人一樣?其次,很多動物也都具有類似七情六欲那樣的心理表現,難道上帝也按照自己而創造了其它動物的心靈?最關鍵的是,全知全能與七情六欲是不能在一體共存的。這也就是說,如果上帝是全知全能的則必然不會再有七情六欲,而如果有七情六欲則必然不是全知全能的。人之所以天生具有七情六欲是因為人既非全知又不全能。不論是在人還是在其它任何動物,七情六欲都是為了維持個體的生存和種族的繁衍所必需的生物本能,就如同花朵的絢麗色彩和濃鬱香味一樣,並不是什麽奢侈的東西。上帝確實具有七情六欲,這一點我們從聖經中已經看到,那麽到底是聖經不可信,還是上帝並非全知全能呢?
第二十二章中說,上帝為了考驗亞伯拉罕對自己的忠誠,要他將自己頭生的兒子奉獻給他,這也就是要亞伯拉罕殺死自己的兒子然後再焚化。上帝之所以必須這樣才能知道別人是否對他忠誠,正說明他並不能全知,對不對呢?
有的時候,人做一件事情是為了知道這樣做的結果,這是因為人並非全知全能。上帝如果真的全知全能,即使他不創造世界也同樣可以知道創造的一切結果,那麽對他來說,做或不這樣做又有什麽不同呢?如果沒有什麽不同,他為什麽還要費這個事呢?由此看來,不僅七情六欲不能與全知全能共存,即便是全知與全能之間也是相互否定的。上帝創造世界是一個證據,證明了,他或者隻是全知,或者僅僅全能,但絕非全知全能,然而,一個並非全知全能的上帝又如何能創造世界呢?
據創世記第一章中所寫,上帝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象,按照我們自己的樣式造人”,這雖然符合了人妄自尊大的心理但卻不符合科學知識。為什麽上帝要按照自己的樣子創造人?或者反過來說,上帝在那一點上有可能像人呢?人體是一個結構和功能統一的生物體,人的任何外部形象都與其內部結構有關而任何內部結構又都與人體的特定功能有關,如果人體因其特有的結構和功能而具有特定的形象,那麽上帝何以要具有與人相同的形象呢?上帝的身體何以要分為頭、頸、胸、腹和四肢呢?上帝要手腳做什麽用呢?上帝為什麽要具有眼、耳、口、鼻、舌、牙,以及軀體呢?因為不具有與人相同的內部結構和功能,所以上帝不可能具有與人相同的外部形象,這難道不是一個很合理的推論嗎?否則,因為上帝具有與人相同的外部形象,所以他必然具有與人相同的內部結構和功能,這難道不是另外一個很合理的推論嗎?
雖然創世記中說的是上帝創造人,然而正是創世記中的話使我們能夠得出這樣一個判斷:其實並不是聖經中的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創造了人,而是人按照自己的七情六欲創造了聖經中的上帝。除此之外,難道還能得出其它什麽結論嗎?
參考文獻
1.舊新約全書,“Shangti”版香港聖經公會,ISBN 962 293 009 3
2.New World Translation of the Holy Scriptures, New World Bible Translation Committee, 1984
3.Die Bibel,Württembergische Bibelanstalt Stuttgart, 1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