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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子女和自己

(2020-01-09 03:41:39) 下一個

一直都是考慮別人多過自己,在這點上,沒有我妹灑脫。

她可以留下婆婆和女兒,自己和老公去歐洲玩兩周,那是女兒才不到兩歲。我不行,一定玩不好。

大姑子也是這樣的人,年輕時,愛吃愛玩,孩子全留給外公外婆,孩子青春期叛逆很嚴重,現在過去了,一家人也和和美美的。小姑子根本不要娃,夫婦倆忙事業忙享受。

對比他們,其實我是最有條件享受的,卻恰恰沒有。為此,老公很不甘,覺得大把的錢時間都放在孩子身上,不值得。好在都是自己的孩子,也就說說算了。

不過這一兩年,我也改變想法了,決定把餘下的留給自己享用。孩子一律管到22歲,大學畢業。這個寒假,老大把intern賺來的錢,分成三份:IRA,Broker,Checking/saving,算是自立門戶,credit score也有750+。他還有一年的學費,一年後,把信用卡收回,他就獨立了。

這麽多年辛苦帶娃的收獲就是把娃的潛能開發到極限,家庭關係融洽,娃對父母的全心付出心存感激,沒有童年陰影。可惜的就是,沒有輕鬆瀟灑地享受自我。好在和老公都在婚前好好自我了一把,也不算太虧。

自不自我,也是一念之差;人生如棋,落子無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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