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煒臻的海外華人基金是投資人的偉大事業,隻是暫時遇到困難和挫折. 操盤是勞動和工作,不是犯罪行為,是光榮的,是投資人的根本,也是希望所在, 操盤能否是大家的事,不是我唐煒臻個人的事. 沒有信心和能力的人決不會在目前的情況和狀態下要求操盤的,需要勇氣,膽量和功力. 犯罪嫌疑絕不會要求操盤的,要求操盤是自己找死 犯罪嫌疑需要的是沉默. 犯了罪做什麽也沒有用,沒有犯罪做什麽都不怕 有人在想我們虧了錢,你就應該得到懲罰,跟證券會的想法一樣是錯誤的. 隻有犯罪才會得到懲罰.我過去沒有罪,現在無罪,以後,也沒有罪. 還錢並不是證券法規定和要求的,而是我自願的,如果想賴的話,通過證券會可以幫助我減輕負擔和壓力,就不要還錢. 我一直想還你的錢,而你不支持我賺錢還給你,還要反對,要阻難,難道我非要給你? 要還錢是一種品德,能還錢是一種能力,不要好心還要挨罵,給還錢需要的是鼓勵,而不是譴責. 我是從市場賺錢給你,是我的錢,我有絕對的權力決定先給誰,後給誰,給誰不給誰, 既然,你不想信我能從市場賺錢,你不簽字,不信,不要我操盤,我就不能從市場賺錢,也就等於你放棄了要我給你還錢. 你看來是想公事公辦,不要我從市場賺錢還你,我就不要還錢給你了. 如果一切由證券會公事公辦. 證券會是不會要我賺錢還你的錢的,你要依賴證券會就是不再要我賺錢還錢. 證券會懲罰的是你,是我們,不是我. 證券會一分錢不給你,你倒說它保護你,我為你想盡辦法賺錢,奮不顧身,要連本帶利要還給你,你卻不理會,還說我是為自己逃罪,我沒有罪要逃什麽罪. 簡直就是笑話. 有罪的人空喊還錢是不能減輕罪名的,而是加重 別人要求我操盤,別人要受權,你自己簽不簽由你,你憑什麽要反對別人,動機何在? 你能給大家錢嗎? 操盤對你,對個別反對的人有什麽壞處 要求公開操盤不是壞事,你為什麽擔心,害怕 操盤是找回損失的唯一途徑,為什麽看不到,不行動 大多數人並不知道我真正的操盤能力,隻知道表麵現象 很多人以為幾千萬是天文數字 希望隻有1% 而我確認為 問題隻是1% , 希望是99% 看來真理掌握在少數人手裏沒錯 有人認為沒有錢怎麽板本 其實錢市場有的是,投資人有的是,操盤能力和機會才是決定因素,你給我一個機會,更是給自己一個機會,憑什麽不給,還有什麽可以損失的? 投資人最怕的是我真正犯罪,最不能做的是假設我犯了罪,更不能把我推向犯罪 可喜的是大多數海外華人基金投資人是一個有層次和水平的團體,大多數人很明白的,不糊塗,所以,才有了今天的大好局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