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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岡城故事」(To kill a mockingbird)的背後

(2010-12-28 12:33:31) 下一個

節日快樂!分享一篇影評「梅岡城故事」 (To kill a mockingbird )。看似是兒童讀物,但小說是經典,經久不衰的暢銷書。派克演的父親更奪得了奧斯卡最佳男主角金像獎。

轉載自【世界日報】

文:清玉

1960711日,「梅岡城故事」(To kill a mockingbird,或譯「殺死一隻模仿鳥」)甫才問世,34歲的文壇新秀哈波李(Harper Lee)嚐到一夕暴紅的滋味。她不僅得到作家夢寐以求的普立茲文學獎,兩年後根據原著改編的同名電影,更擊敗呼聲最高的「阿拉伯的勞倫斯」(Lawrence of Arabia),勇奪奧斯卡最佳男主角與編劇獎。 

但持續不斷的訪談與露麵,終於讓這位南方長大的靦腆女孩受不了。1964年最後一次與記者打完交道,她旋即歸隱田園,專事筆耕。多年過去,她的第二本書杳無蹤影,她也漸漸被人遺忘。然而她所締造的梅岡城傳奇,始終散發光芒。1991年國家圖書館將其列為聖經之外最有影響力的書。2008年的校際普查,顯示它依舊是美國中學生最歡迎的課外讀物。今年正逢此書出版50周年,全美各地紛紛舉辦慶祝活動。眾人讚歎之餘,不免要問:為什麽才氣縱橫如斯者,迄今交不出第二本書?為什麽曆經半世紀之久,她筆下的模仿鳥仍鳴唱不絕? 

帕克演繹 奪金像獎 

與多數哈波李書迷不同的是,我是透過電影去還原書本,而非從小說觀點來看影片。因此很長一段時間,電影版本帶來的震撼,遠遠超過了它的原身。 

格裏高利帕克(Gregory Peck)詮釋的阿提克斯芬奇(Atticus Finch),是另一不可抗拒的因素。除了迷人的氣質與帥勁,他的角色實在太討喜了。片中,他既是一個開明慈祥的單親爸爸,對孩子縱容而不溺愛,尊重卻不失管教;又是一名正直勇敢的專業律師,不惜得罪鄉親,在保守的南方小鎮,為非裔伸張正義。這樣具有挑戰性的角色,難怪演員個個躍躍欲試。電影公司最先看中的是炙手可熱的洛赫遜(Rock Hudson),洛氏本人也同意了,但遭製片人艾倫帕庫拉(Alan Pakula)否決,改由帕克出馬。史賓塞區賽(Spencer Tracey)原是哈波.李最屬意的人選,因檔期太滿而放棄。抒情歌王平.克勞斯貝(Bing Crosby) 和影視雙棲紅星勞勃.韋納(Robert Wagner)趁機自我推銷,最後還是帕庫拉推薦的帕克勝出。 

當時已四度被奧斯卡提名落選的帕克,立即重振旗鼓,與帕氏及作者組成鐵三角,演戲之外積極參與選角和劇本事宜。這項優勢對他日後得到小金人不無幫助。據悉帕克最初看完毛片後大為不滿,認為孩子的戲太多,嚴重影響成人市場;分配給他的戲則過少,不足以勾勒其塑造的勇者形像。劇組應其要求一再修改劇本,最後把法庭辯論那場戲,擴充至全劇的三分之一,比原書的篇幅多了一倍。事實證明帕克的堅持是對的,該片果然獲得奧斯卡八項提名,他本人亦揚眉吐氣,一雪前恨,拿下影帝頭銜。但有人歡樂有人愁。帕克這廂如願以償,勞倫斯化身的彼得.奧圖(Peter O'Toole),卻從此飲恨,一連八次與奧斯卡擦身而過,成了電影史上最倒黴的一顆遺珠。 

民權運動 推波助瀾 

原書的精髓,直到我日後踏上那塊發源之地,才真正領會,它是我在圖書館借閱的第一本英文書。回頭再看電影,深覺兩者互有短長,不分高下。小說最大的優勢,在於生動的語言,與敘述故事的技巧。前半部描寫孩子從甜美到苦澀的成長曆程,後半段則側重種族情結的糾葛。作者一邊透過小女孩的視野,觀察周遭的人物與世態 ;一邊又以成熟女子的語氣,回顧童年的變故和傷懷。由於多半是以孩子的觀點出發,黑白分裂、強奸犯罪這樣敏感的話題,也在作者幽默機智的筆觸下,變得不那麽沉重。細心的讀者,應能體會作者的苦心。她選擇淡化,其實是不願批判。就像阿提克斯一再對思葛強調的:他們周圍的人,絕大多數都很善良,隻是觀念保守造成了偏差。或許這份善意,感動了讀者。書出之後,固執的南方白人,也開始覺醒。不少史家認為,此書在60年代,如火如荼的民權運動上,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因它不僅解放了黑人,同時亦釋放了白人。 

事實上,黑白問題隻是書裏的一小部分,它同時涉及了童年、友誼、良知、正義、種族、平等、父愛、寂寞等具有普世價值的主題。歐普拉.溫芙蕾(Oprah Winfrey)曾經預言,如果有一天全國小說獎設立了,此書無疑將戴上桂冠。她說這話並非信口開河,該書出版至今,年年銷售逾百萬本。2007年,溫氏在南非開辦女子學校前,要求自願奉獻的友人,每人捐出一本最愛的書,結果上百人送來哈波.李的小說。除了該書的涵蓋麵廣,讓人人能找到共鳴之處。其永不褪色的主旨,或是它曆久不衰的真正原因。 

小說電影 完美組合 

依據常理,電影囿於時限,能夠表達的層麵,往往不及原著,但該書改編的電影是個例外,兩者是電影史上公認最完美的組合。書中人物的特性,透過畫麵更加生動;音樂攝像烘托的氣圍,亦足彌補影片遺漏的細節。 

不過,單就這幕戲而言,電影的確不如原著。但影片結尾,卻美得讓人忘了它的缺陷。片尾,思葛挽著阿布的手,一起踏著夜色,緩緩走向他的庭院。月光把他們的身影,拉得一長一短。她站在廊台,直到他摸著門把,慢慢鬆開她的手,打開門,走了進去,才步下台階。佇立街頭,對著那間迷惑整個童年的老屋,凝視了最後一眼,然後小跑步奔回家,一頭鑽進老爸溫暖的臂彎。回廊上,老爸緊摟著她輕搖。畫麵就此停格,成年女子的獨白,悠然響起,娓娓敘述故事的尾聲:以後她再也沒有見過阿布。 

每回看到這一幕,心裏都無限感慨。思葛一夜之間,經曆了生死,告別了童年。雖然悲情並不是該片的主調,但帶點淒美的收場,更令人回味無窮。反之,原著的收尾,就顯得有些說教。當思葛奔回家去,發現老爸正在看傑姆最愛的恐怖小說,於是要求老爸讀給她聽。老爸不肯,說她那天已經夠驚嚇了。她堅持沒事。老爸隻好開始念,念著念著,她就睡著了。當老爸替她蓋好被子的時候,迷糊中,她隻聽到老爸最後一句話:大多數都是好人,思葛,最後你會發現的。老爸關了燈,走進傑姆的房間

不知是否先入為主的關係,我總覺得,老爸那句結論,衝淡原本感傷的氣氛,多少有點反高潮。 

模仿之鳥 象征無辜 

書名的象征意義,相當耐人尋味。模仿鳥是南方常見的一種鳥,以善於模仿其他鳥類的聲音而聞名,屢有人把它誤作知更鳥,因此多年來書名亦被誤譯為「殺死一隻知更鳥」。書中模仿鳥出現過三次。第一次是阿提克斯警告正在練槍的傑姆:「我知道你想打鳥,如果能打得著,你把藍鳥(bluejay)統統射殺都行。但你得記住,殺死一隻模仿鳥(mockingbird)是有罪的。」滿頭霧水的思葛,於是向鄰居莫迪小姐請教。「你爸爸說得對。模仿鳥什麽都不做,隻會唱歌給我們聽。它們不吃花園中的花和草,不在玉蜀黍堆裏作巢,它們不做任何事,隻全心全意唱歌與人聽。所以殺死模仿鳥是一種罪過。」 

聰明的思葛,不但牢記這話,後來觸類旁通,還替老爸解圍。原來為了隱瞞阿布救人之事,老爸與警長鬧過矛盾。警長一番話,給了思葛靈感。警長說:「以我之見,將一位所作所為對全城有貢獻的人,不顧其害羞天性,強行拉到聚光燈下,是一種罪惡」警長說完揚長而去。留下迂腐的老爸,還在思考。善體人意的思葛,察覺出老爸的不安,立刻為老爸打氣:警長說得對這樣做的話,就好像殺死一隻模仿鳥一樣,對不對? 

模仿鳥象征無辜一說,到此算是交代了。但對書中真正無辜的人,湯姆.羅賓森(Tom Robinson)的傷痛,作者卻讓讀者自己去體會。還記得第一次看書的時候,隻注意到阿布這隻模仿鳥。多年後重讀原文,才恍然大悟,另有一隻受傷深重的鳥,他比阿布更無助。阿布雖無法掌握命運,至少還有機會做英雄。羅賓森卻是時代悲劇下的犧牲品,身為種族隔離時期的黑人,他的厄運,從一開始被白人誣告,就已定案。他既無力反抗,又無法麵對現實,最終隻有死路一條。 

最讓人不解的是,竟然還有第三隻模仿鳥。此鳥不是別人,而是賦予鳥兒靈魂的人,哈波.李。 

盛名之累 始料未及 

數年前,當歐普拉遊說哈波.李上她節目的時候。李對溫氏說:「你知道阿布這個角色嗎?如果你知道,就應當理解,我為什麽不願意接受訪問,因為我才是真正的阿布。」 

50年前,該書出版之初,忙於應付文宣與媒體的哈波,可沒那麽悲觀。那時她有問必答,妙語如珠,十足配合出版社安排的各項售書活動。1964年閉關前,她雖已略顯疲態,最後一次公開談話,仍表露出樂觀與自信。 

她承認,自己從未期待該書帶來任何功成名就,隻希望書評家筆下留情,給它個痛快仁慈的速死。她同時也冀望,有人因為喜歡她的書而給予鼓勵,一點點公開的鼓勵,她就知足了。但她做夢沒有想到,得到的反響是如此之多之大。從某種意義而言,後者和前者一樣令人害怕。 

訪談中,她加了一句至今被人議論的驚世之語。她說:我最希望的是,有朝一日,成為南亞拉巴馬州的珍.奧斯汀(Jane Austen)。此刻看來,她對自己的期許,固然有些托大。但在當時,對於已經寫出二次大戰以來最暢銷小說的哈波.李來說,這樣的期待,似乎不無理由。 

但這句話卻給她帶來不少壓力。她後來始終不敢交出第二本書,或許多少跟它有些關聯。想想看,全世界的書迷,都在關注她的下一部著作。除了拿它與第一本書相比,隻怕還會和她一心看齊的奧斯汀一較高下! 

像她這樣坦率的南方女子,我懷疑她的抗壓能力,是否已超出能夠負荷的範圍。不過,要想真正了解一個人,恐怕還得從她的作品談起。 

貴人相助 三易其稿 

許多成名作家的第一本小說,都帶有濃厚的自傳色彩。「梅岡城故事」亦不例外。1926年出生的哈波.李,在故事發生的1930年代初期,正值思葛的年齡,不排除是思葛的分身。書中思葛老爸是個道德端正的律師,現實生活裏,李的父親同樣是德高望重的執法人。小說裏羅賓森的判例,不僅取材自李父辦過的案子,李父對種族主義的諸多觀點,也間接融入字裏行間。 

一心想成為作家的哈波.李,23歲那年,不顧家人反對,毅然退學,隻身跑到紐約創天下。隻差一學期就讀完法學院的哈波,除了丟掉學位,還背負著沒有繼承老爸衣缽的罪名。不過年輕的哈波,可管不了那麽多,她咬緊牙根,堅持不走回頭路。在紐約一混七年,做過書店店員,在航空公司賣票。每天擠出時間,寫點東西,日子雖然拮據,倒也充實。1956年年底,她的命運終於有了轉機。那年聖誕,因為工作關係,她無法回鄉,於是到劇作家布朗夫婦(Browns) 那裏過節。交換禮物的時間到了,哈波正在納悶,怎麽沒有她的份。那對夫妻相視一笑,遞給她一個信封。打開一看,裏麵寫道:你有一年的時間可以不用工作,專心寫你想寫的東西。 

原來愛才的布朗,知道哈波的難處,資助了一筆足夠她一年開銷的金額,好讓她全心寫書,提早圓了作家夢。哈波.李日後寫信告訴友人,布朗夫婦給她的不隻是金錢,而是美好圓滿的新生活。 

她生命中遇到的另一個貴人,是發掘其天賦的經紀人,莫瑞士.克瑞恩(Maurice Crain)1956年感恩節剛過,她捧著五篇手稿,走進克瑞恩夫婦的辦公室。十天之後,克瑞恩邀她共進晚餐,從此雙方展開長達終身的友誼。在克氏的建議下,她開始動手寫長篇小說。在此之前,她隻試過幾個短篇,而且從未發表。她辭去工作,日夜投入寫作。數月之內,寫了四、五百頁。反複修改之後,克氏認為時機已經成熟,遂把稿子交給出版公司。 

出版公司執行女編特蕾莎.赫荷芙(Theresa Hohoff),看完文稿後。坦白說出她的看法。她認為文章最大的優勢,是人物的特寫。缺點則在於結構。它更像一係列奇聞軼事,而非構思完整的小說。但鑒於作者的才氣,出版公司仍願與她簽約。自195710月到1959年底,整整兩年多時間,在赫荷芙的悉心指點下,她將稿子重寫了三遍。從最早的第三人稱,改到第一人稱,然後兩名敘述者交叉出現的定稿。 

如此看來,赫荷芙應是哈波.李的第三位貴人。如果沒有她的獨具慧眼和耐心指引,「梅岡城故事」能否麵世?是否是我們今天看到的風貌,恐怕還很難說。 

稿失友判 十年坎坷 

她的第二本書,就沒有那麽順利了。這書前後寫了十餘年,她亦經曆物是人非、揪心撕肺的變化。 

19704月,她最仰賴與親近的克瑞恩過世了。他走後,悲傷過度的克夫人把公司解散。哈波.李的翅膀,彷佛被斬了一截。 

19741月,她文學路上的導航者赫荷芙也辭世了,她的羽翼,又斷了一隻。事實上,1970年赫氏退休後,她已逐漸失去寫作動力。 

赫氏去世後不久,比哈波.李年長14歲的老姐,其代言人兼律師艾麗斯向記者透露。她妹妹的第二本書,就在幾近完稿的時候,被小偷破門而入偷走了。失去知音的哈波.李無心從頭再寫,李氏家族也從此絕口不提此書。 

最讓她傷心的還是,與楚門.卡波提(Truman Capote)漸行漸遠的友誼。 

卡波提是她打小一塊長大的哥們。她書裏的荻兒(Dill)角色就是脫胎於卡氏。兩人誌趣相投,在同一部打字機上合謅過故事。卡波提比她大兩歲,出道較早。她去紐約,一半受他的影響。在她成名前,他確實像老大哥一樣對她照顧有加。1959年底,他聘她為研究助理,兩人一起去堪薩斯(Kansas),為日後書寫的「冷血」(In the blood),做準備工作。她後來多次為了此書,放下手頭的工作,東奔西跑,采訪搜證,記錄校閱。自認為「冷血」付出的心力,不比卡波提少。但後者並不這麽想,私下雖對她表示感激,公開場合卻不願承認她的功勞。出書之日,她發現扉頁上的致謝毫無誠意,頓時有遭人背叛的感覺。 

不止於此。由於她遲遲交不出第二本書。謠言四起,說她的第一本書是卡波提捉刀代筆。好事者向卡波提求證。這位老兄不但不為老友辯解,反而故作神秘,微笑不語,弄得跟真的一樣。雖然明眼人一看就知,兩人寫作風格迥異,誰也不能替代誰。但卡波提曖昧的態度,多少對老朋友造成傷害。加上卡氏因普立茲獎落空,自暴自棄、猜疑好妒。兩人愈走愈遠,勢在必然。 

1984年卡波提過世。一直對「冷血」無法忘情的哈波.李,也想嚐試寫本類似的非小說。她以老家發生的一樁謀殺案為題材,從當事人手中取得數據。書名都想好了,她認真寫了幾年,終因拖得太久,檔案被當事人收回,而不了了之。 

讀書自娛 逍遙自在 

這些年,她多半住在故居,與老姐相依為命。98歲的艾麗斯,每天還會去老爸留下的事務所辦公。姐妹倆平日讀書自娛,周末則愛下小館。餐館裏,常有人看到兩姐妹搶著付賬,贏的一方總是得意洋洋。同鄉人尊重其隱私,從不主動打擾。即使外地人跑來打探,亦假裝不知。 

她最怕人提起的第二本書,漸漸也能坦然麵對。有次堂弟問她,什麽時候出第二本書,她老實回答:當你已經爬到高峰,就隻有一條路可走。她說的這條路,明顯的就是下坡路,但出自一個曾經享過盛譽的人之口,是多麽不容易啊。 

作為她的書迷,我自然寄望奇跡:那天一睜開眼,聽到她又出書的消息。但我寧可她就像現在這樣,榮辱皆拋,逍遙自在,隻是一個快樂的愛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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